凌虚阁 - 耽美小说 - 失格情人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4

分卷阅读4

    变色,等待着被倒进垃圾桶的命运。

    下午他们又做了次,林渐青就抱着陈最倚在沙发上看电视、听歌,在他耳边腻腻歪歪地说话,或者亲亲热热地接吻,做不动了也亲吻抚摸,单纯享受这种肢体接碰触带来的愉悦。

    晚上林渐青还有一个酒会,傍晚时分,他从书房里找了一个文件袋,然后拉开书桌下的大抽屉,从满满一抽屉现金随手抓了好几摞塞进文件袋,然后把文件袋递给陈最,又亲了亲他的脸:“宝贝儿,我晚上有事,就不陪你了。”

    陈最把文件袋抱在怀里,手指捏紧了牛皮纸袋的边缘,点了点头,往外走。

    “等会儿,我叫司机送你。”

    “不用,我自己回去。”

    林渐青拉住他的手臂:“这儿出去很远才能打到车,为你好,别犟。”

    “好。”陈最坐下来等司机。

    林渐青去换了一身参加晚会的正装,一会儿张凯丽还会带人过来给他化妆。其实那些都不用,只要林渐青站在聚光灯下,他就是那个最耀眼的明星。

    很快司机就过来了,陈最站起来就走,林渐青却走过去,张开双臂拦住他:“不跟我吻别吗?”

    陈最凑上去碰了碰他的嘴唇,林渐青却伸手按着他的头,加深了这个吻。

    “路上注意安全,到家给我电话。”

    陈最直觉得心里憋闷,可能是要分开了,可能是林渐青的态度。

    陈最有时真的宁可林渐青对他冷漠一些,那么这种时候就不会那么不舍,不会那么心有不甘。

    “林哥,你其实不用对我这么好。”

    林渐青有些惊讶地看着他,然后眯了眯眼:“对你好也是我的需要,你明白吧。”

    见陈最不说话,林渐青拍了一下他的屁股:“去吧,两周后我有一天休息时间,到时我让凯丽给你打电话。还有,记得去体检。”

    陈最当然明白,人是感情动物,特别是像林渐青这样的人,他们总是有满腔热情和爱意需要释放,说白了他们总能轻易得到别人的好感和爱意,得到太多就会溢出来,所以对别人好,也是一种情感需要。

    就像有的人没有伴侣亲人,却把猫猫狗狗当成孩子养,动物并不能回馈太多,但那不重要,那只是一个情感寄托。

    陈最问过林渐青为什么不养只小狗。

    林渐青说自己太忙了,顾不上狗,而狗又是特别诚恳的动物,不知道什么叫逢场作戏,会在家整天整天地等待他,这对于他来说会有感情负担,所以不养。

    林渐青已经表达得相当清楚了,对于林渐青来说,对一个人释放感情只是一种心理需要,是他的减压方式。他连一只狗的情感都无法负担,更何况是一个人。他只不过是需要陈最跟他逢场作戏罢了,却不知道有一个人已经假戏真做了。

    第四章 唯一

    陈最在回家之前去把钱存了,他开始很诧异林渐青每次现金结算的行为,后来想想这对他两都好。

    他们的关系不受法律保护,送房送车打进银行卡,如果有天林渐青反悔,他就可以追回,而如果哪天陈最想爆他丑闻,这些痕迹就都是证据。

    开始林渐青还按说好的数目给,后来就凭心情了,总之从来没有亏待过陈最,心情好的时候还会额外送他贵重的小礼物。最初陈最十分心安理得,因为这些东西对于林渐青来说,压根就不算什么。

    而最近几个月去林渐青那里,每次都越发的疲惫和心累。原本应该是很高兴的事情,拿到一笔钱,睡了自己喜欢的人,怎么看他都稳赚不亏。只是他自己越来越脆弱,很多对方小小的,毫不重要的一个神情或者动作,就会把他刺伤得很厉害。

    现在连伸手拿钱这个动作,他也觉得心里很难受。他不想要了,可是他有什么理由不要呢。不想要不是他变得清高了,而是他更贪心了。

    他不想要钱,他想要林渐青。

    陈最打开自己家门,一股饭香味道飘了出来。

    他深深吁出一口气,感觉一个多小时的车程,他从一个世界落到了另一个世界。林渐青的世界永远像装在水晶玻璃球里的城堡,高贵、典雅,他是那个城堡的王子,充满了华丽的不真实感。自己的世界是普通人的世界,没什么特别的,但还算踏实。

    他一进门就看到厨房里埋着头的那个有些单薄的背影。

    听到开门的声音,陈好转过头开心地喊了一声:“哥,你回来了。”

    “嗯。”陈最走到厨房门口,看到陈好单手握刀“哐哐哐”地剁肉馅,“今晚吃啥?”

    “杂酱面怎么样,我做点肉酱。”

    “不是说让你等我回来一起去外面吃吗?你今天才去做了透析,手还疼不?”

    陈好肾坏了,一周三次血液透析,抽血的瘘管就在他左上臂,才做完左臂几乎不能动弹。

    “不怎么疼,煮个面,我单手也行啊。”

    “我来帮你。”

    “你只会添乱,肉沫已经剁得差不多了。”

    陈好这倒是说的实情,陈最不怎么会做家务,陈好这病让他有些虚弱,但也不至于生活不能自理,而且陈好二十岁了,陈最也不想给他一种他是个废物的感觉。

    “今天谁带你去的医院?”

    “毛毛哥送我去的。”陈好说着,把肉馅倒进了烧热的锅里,炒着炒着就出了一层油,肉味也散发出来了。陈好丢了几颗香料进去,再往里倒一勺甜面酱,肉酱立马就变成了金黄色,香味扑鼻。

    旁边锅里的水开了,陈好丢进面条和青菜煮成一锅。肉酱炒好之后,他又顺手打了两个煎蛋。陈好动作麻利,很快一碗炸酱面就做好了,有肉有菜有蛋,卖相很好。

    两人并排坐在沙发上,趴在茶几上吃面,开着电视,就像所有家庭那样充满了一股吵吵嚷嚷的烟火气。陈最先把面上的煎蛋两口吃了,把面拌开,吃了一大口,很好吃,口感和味道还有配菜的搭配都那么恰到好处。

    陈最想,如果他也做得这么好吃,林渐青会吃吗?但是面条始终也只是面条而已,再好吃,也比不上鹅肝、鱼籽、牛排这些吧。

    陈好把自己碗里那个蛋夹给了陈最。

    陈最转头看他:“你自己吃。”

    “我吃不了这么多。”

    “你多吃点,看你瘦成什么样子了。”

    陈好跟陈最很像,都是瘦瘦长长一张帅脸,眉目清晰,鼻梁挺直,两个酒窝。陈最常年在外跑,皮肤颜色深一些,加上他的纹身耳钉半长发,板着脸时有股子邪气。

    陈好一看就是个好小伙,就是病怏怏的,也是一米八几的个,瘦得很是单薄,颧骨微突,眼睛就显得格外大,加上他白得没甚血色的脸,看起来就格外柔弱和无辜。

    “是不是又该输血了?”多次血液透析会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