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虚阁 - 耽美小说 - 被标记的金丝雀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28

分卷阅读28

    他们是在摸狗还是摸人。

    人堆里的白鹿素颜干净,不是常见的公关打扮。这一眼瞭去,洗尽铅华又惊鸿掠影。

    救助站的两个管事围着他叽叽喳喳,感谢秦先生几年来对活动的大力支持。秦冕颇受其烦,脸色倒还客气。方才找不到白鹿他还有功夫跟他们磨嘴皮,如今见着人了,秦冕自然没了耐心。

    “我没掺和过,都是秦蔚在搞,等他回来,你们谢他。”此时他眼里只装下远处的狗和男人,完全没听到身边人热情的晚饭邀约。

    摸狗的人终于散场,白鹿这才觉着双腿酸麻,仅仅是被哈雷大屁股坐了半个小时,天晓得会这么辛苦。负责人将金毛牵走,白鹿就伸长腿,顺势仰躺在地上。

    啊,咸鱼不想动了。

    不知何时,秦冕已经走过来,就站在他身边。

    白鹿偏头看见人时,一惊,一愣,想起身却腰上无力,又笔直栽了回去。

    男人一身合体的深色毛料西装,白鹿似乎从没见过他穿西装以外其他衣服。

    秦冕向他伸手,“做事做十成,多数情况毫无价值,八九分足够,何必这么拼。”

    白鹿知道他在说自己,大费周章只为让人撸一把狗毛,听起来就可笑。

    “秦先生精明,行事都过脑子计算。我们不同,反正时间精力廉价,没有价值又怎样,自己开心就好。”

    秦冕难得没有异议,反而说,“是你的风格。伤好了吗?”

    白鹿也不扭捏,握着那人递来的手,一借力,把自己从地板上扯下来。“有劳挂念。秦先生今天怎么有空过来?您该不会要说‘顺路’吧?”

    秦冕俯身捡起他丢在一旁的外套,扔过去,“在附近办点事情,顺路过来看看。衣服穿上,天冷了,乌龟都知道缩壳里。”

    白鹿听笑,“秦先生跟幽默感,果然不搭。”没了狗的温暖,他的确觉得冷,也不计较那人是不是有口无心,好汉不吃眼前亏,利索地就将外套当龟壳穿上。

    秦冕抬手看一眼腕表,“还有多久结束?”

    “已经结束了,东西拿上就能走。”白鹿转身,朝后台去。

    秦冕以同一速度跟在他身后,“时间合适,一起吃个饭吧。”

    白鹿脚步一顿,停下来回头看他。眼中分明诧异,又似乎很平静,“难得秦先生邀请……可是不巧,我晚上没有吃正经饭的习惯。”

    再明显不过的拒绝。

    秦冕皱眉,“你就不想知道那几个管理的下场吗?”

    白鹿微有踯躅,口气还是生疏,“事情解决就好。”

    白鹿没动,秦冕已经走到他身边。两人距离不过一尺,“可是我想告诉你。”男人语气是从未听过的诚恳。

    白鹿目光不小心与他眼中深邃对上,太耀眼,险些挪不开。夷犹之际却听秦冕又说,“你的那些伤,不会白疼。”

    似有一股历久弥深的暖意,不经意流回心坎。

    他这才想起来自己还欠这人一个大人情,假惺惺推辞不免太矫情。

    白鹿脸有些红,不知是不是方才冻的。他正要开口,手机响了,负责人让他把现场落下的东西列个清单,晚些时候派人来收场。

    白鹿接电话时,眼睛总习惯往下看,比如盯着鞋尖或是地面。长睫毛落下来,眼神格外柔和。

    秦冕知道他这下又有借口推辞,不带表情与他面对面站着,等着他一如既往,抬头说拒绝。

    刚挂电话,手机还贴着耳朵,秦冕就问他,“所以今晚你肯定没空了是吗?”

    最近秦先生说话口气尤其客气,白鹿反而不大习惯。他歪着脑袋苦笑,“我又想了想,难得秦先生破例请我,这是第一次也可能是最后一次,那我就应该识相,舍命陪吃才对。”

    秦冕的车里有一股好闻的味道,比之香水,更接近奢侈品店那种若即若离的气味。白鹿上回坐时心思搁在别处,自然没体会到坐这车跟秦蔚的SUV有何差别。

    视线小心翼翼逡巡过车内的高档配置,看得出司机平时爱惜得很好,连出风口的扇叶都一尘不染。除了秦蔚的车,白鹿很少坐别人的副驾。副驾这个位置比较暧昧,不是关系特别亲近的人,一般不会主动,也不会被邀请坐在这里。

    如今脚下突兀多了张后排没有的软和脚垫,毛茸茸的,还是奶白色,白鹿踩在上面,免不了忐忑。

    他甚至猜测,平时坐这位置的那个人,上车该是有脱鞋的习惯吧。

    若不是秦冕主动替他开门,他压根儿也不会坐到前排。

    秦冕亲自开车,余光瞥见副驾那人坐得并不踏实,“怎么?少个司机就坐不自在了?”

    “……”蹭来蹭去的白鹿顿时不动了,淡定扯了扯身上的安全带,让自己看起来不那么局促,“是啊,没想过秦老板这种身份的人还会自己开车。”

    秦冕目视前方,耐心解释,“我经常自己开车,太久不碰的话,总有一天就不会开了。重要的技能,怎么能完全托给别人。”

    白鹿觉得他说的很对,可‘经常自己开车’,和‘载着某人自己开车’是两个概念。白鹿没好意思往脸上贴金,索性也不再开口。

    电台广播放的是最新的流行音乐,琅琅入耳却免不了落俗。趁红灯时,秦冕换了张CD,轻音乐,没有歌词。

    千篇一律的前奏推到高潮,曲风急转直上,鲜明又张扬,识别度瞬间拔高。

    白鹿一愣,“维克多·斯普尔曼?”

    秦冕诧异,回头瞥他一眼,“这你都听过?”

    “大学时选修过西方艺术,听过他的故事。没记错的话,这曲子是他成名作最后一首,。”

    秦冕将音乐上调两度,饶有兴致问他,“你听的故事是哪一个版本?”

    白鹿思索片刻,“我倾向他是自杀的那个版本。”

    秦冕摇摇头,像在惋惜,“你还没听懂他。维克多不可能自杀。”

    奇怪得很,这是两人第一次像正常人一样聊天。这种感觉不仅不坏,反而有种莫名的来之不易。

    维克多·斯普尔曼是二战时期的音乐家,在华沙被一个出逃士兵所救,两人惺惺相惜结为知音。士兵不仅一路照顾他带他逃回家乡,并介绍他认识自己青梅竹马的未婚妻,桑德拉。

    该死,维克多对她一见钟情。

    爱而不得的悲哀让一个艺术家走投无路又退无可退。当他终于鼓起勇气选择背叛朋友对她坦露心迹时,桑德拉只说了一句话,几个月后,维克多就消失了。

    他留下最后的惊世作品,就是这首,传言就是桑德拉对他说的最后那句。

    是年冬天,未知名的湖畔发现一具早已无法辨认的尸体。

    故事到此草草结束。

    于是大部分人坚信,维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