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虚阁 - 耽美小说 - 成为暴君之后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01

分卷阅读101

    太过惊人,抛石机将尸体趁着夜色投到各个角落。

    在人为因素下,科思索亚那样人口密集的城市,瘟疫的传染速度远远高于小村庄。魔鬼赶到的时候瘟疫已经彻底爆发了,那一队瘟疫医生能够护住国王重要的铁骑和王室舰队已经是幸运。

    “办法呢?”

    国王问。

    他没有忘记,魔鬼当初可是打算等到瘟疫在罗格朗彻底爆发后,才去解决的。既然如此,就代表有办法解决这样大范围的瘟疫。

    “一个办法。”魔鬼回答,“由您自己亲自来——由您亲自打开地狱之门。”

    国王审视着他,明白这就是当初魔鬼打的真正主意。

    ——他似乎希望国王与地狱的联系越紧密越好,也许是因为这能够让他更早地将国王接往地狱。

    “这件事可和我没关系。我亲爱的陛下。”魔鬼急忙撇清关系,他话锋一转,“不过,您确定您要亲自前往吗?您知道的吧……圣廷注视着您的一举一动,这样一来,您可没有退路了。”

    “圣廷?”

    国王念着这两个字,冷笑一声。

    “我只知道,我的士兵就在瘟疫之城。”

    魔鬼发出了带着讥讽的笑声。

    ——地狱费尽苦心最后放弃的计划,却由人类自己办到了。

    人间与地狱,到底哪个才是罪恶的滋生之地?

    ………………

    1432年,12月。

    科思索亚大瘟疫。

    蔷薇铁骑希恩将军下令封城,王室舰队驻扎在港口之外,而国王,他亲赴东南。

    作者有话要说:  [1]参考拜占庭的战船设置,他们在多摩尼斯这种快船上安装了特殊的喷嘴,然后将希腊火这种液体长枪通过特制的喷嘴向敌船喷射出去【关于希腊火在前面41章有过解释】。这种装置和长枪在近距离防御中有巨大的作用。在第16页有相关介绍和全彩配图,有兴趣可以看看。

    [2][3]引自拜伦诗歌

    第61章 捍卫者

    天降大雪。

    白金汉公爵披着猩红的斗篷站在梅茨尔城堡的大门外, 目送国王的马车远去。风吹动他的白发,他的脊背笔直如剑。

    国王的马车碾压过路上的白雪, 车队的蔷薇王旗猩红如血, 烈烈如火。

    白金汉公爵的儿子,约翰将军肃立在他的背后,这位年轻将军脸上带着疑惑与不赞同, 他忍不住质问自己的父亲:“您为什么不劝阻陛下?他去科思索亚太危险了!换成其他人不行吗?”

    白金汉公爵看了一眼自己的儿子。

    “因为他是国王。”

    他回答。

    就像那一次国王前往月河要塞谈判一样,这一次他依旧亲眼看着国王前往危险的处境。国王的职权中最重要的莫过于守卫他的国家,国王就是这个国家的盾,这个国家的剑。

    这是国王的责任,旁人无法替代。

    他曾经这样一次次目送过自己的兄长带领士兵出征, 现在变成了他的侄子。

    约翰将军愣了愣,白金汉公爵对他一向严厉, 但这一句话语气却是低沉的, 包含了太多的东西。

    老公爵抬起头,冰蓝的瞳孔中印出雪花飞旋的轨迹:“以前王兄加冕的时候,我将铠甲长手套扔到王宫宴会大厅的地上,宣誓挑战任何敢于不拥护国王的人。那时候王兄还很年轻, 我也只比你现在大了一岁。”

    约翰将军微微低头,聆听。

    他知道父亲是威廉三世的“捍卫者”[1], 约翰将军不止一次通过别人口中拼凑起那场惊心动魄的典礼。

    威廉三世的加冕是在动乱中举行的, 典礼的宴会上参加邦国的贵族们心怀鬼胎,金碧辉煌下是汹涌的暗潮。

    招待的宴会上,年轻的白金汉公爵作为国王的“捍卫者”, 在辉煌的烛火中骑着同样披上铁甲的战马,踏进了宴会的大厅。没有其他的骑士簇拥着他,他一人就是威廉三世的千军万马。

    马蹄踏着冰冷的岩石上,有力如战鼓。

    年轻的公爵脱下了自己的铁手套,将它丢到了地面上,宣誓挑战所有不拥护国王的人。

    在惯例的加冕典礼上,这个环节只是一个政治表演,但是威廉三世加冕的时候却非同寻常,罗格朗重振,对三十六邦虎视眈眈,战火在杀机中酝酿着。于是以往的政治表演成为了一场凶险的恶战。

    铁手套与岩石碰撞发出清脆的声响,各个邦国的勇士应声而出。

    他们拔出了剑,借着这个正大光明的机会誓死要让罗格朗君王的威严蒙灰。

    那是荣耀之战,是尊严之战,也是生死之战。

    白金汉公爵一人迎战所有挑战的敌人。

    约翰将军从所有人口中听到了自己的父亲年轻时候的骁勇,他面无惧色地与那些同样声名远扬的骑士进行了一场又一场的战斗,那一夜蔷薇王宫的所有烛火为他而燃,铠甲与长剑碰撞中年轻的公爵是帝国当之无愧的利剑。

    安格尔邦国挑战的骑士被割开咽喉,从战马上栽倒的时候,白金汉公爵铠甲上已经全是鲜血。他一手勒马,一手提剑,最后一次将铁手套扔到了地上。

    这一次,没有人敢去捡起那只染满鲜血的手套。

    没有再敢挑战白金汉公爵。

    ——他成功捍卫了国王的荣耀。

    所有贵族夫人小姐们为今日最耀眼的骑士鼓掌,所有骑士向他低下头颅,致以敬意。新君从王座上走下,高高地举起了镀金的酒杯,与自己的弟弟,自己的捍卫者干杯。

    那是生与死的契约。

    从威廉三世踏上王座延续到他死去。威廉三世活着的时候,白金汉公爵与他一起征战,也为他镇守领土。威廉三世死去之后,白金汉公爵十几年如一日地守卫着他的儿子,直到新的君王成长起来。

    约翰将军是听着父亲的这些荣耀长大的。

    但他很少听父亲自己说起这些。

    “陛下让你为他组建新军。”白金汉公爵拨转马头,“知道当初我为什么不让你担任陛下的捍卫者吗?”

    “不知道。”

    “因为那时候你还不懂什么叫做国王。”白金汉公爵淡淡地说,“现在,你懂了吗?”

    约翰将军下意识地看了一眼国王车队离去的方向,他握紧缰绳,长长地吐了一口气:“懂了。”

    白金汉公爵轻轻拍了拍儿子的肩膀:“总有一日,你也会脱下手套,为陛下而战。”

    “为了蔷薇的荣耀。”

    约翰将军抬手握拳,叩击心脏,他低声宣誓。

    …………

    安格尔邦国。

    作为从属于罗格朗的邦国,安格尔的王宫可远远比不上蔷薇王宫,说实话,它连罗格朗富裕伯爵的城堡都不如。但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