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弄蚕丝被的事情, 周煜直接去找了米铺的掌柜。 周煜半夜出现在他的房间, 掌柜其实是特别害怕的,上次他悄悄帮这神秘大侠弄粮食,差点儿就暴露了, 要不是他警觉有人在查这件事,赶紧的将尾巴处理干净, 可能这差事就黄了。 于是, 看见了周煜, 他脸都吓白了,“大、大侠,您怎么又来了?我可说了了,最近我可弄不来那么多粮食了。” 周煜好笑, “你放心,这次不让你弄粮食。” 掌柜的还想继续多吐苦水,将自己弄得可怜点儿, 结果听说周煜不让他弄粮食, 顿时放心了, 不弄粮食就成。其实,弄粮食也可以,只要一次少点儿, 百来石什么的, 他还是能够做到的。 他其实挺乐意给周煜干事儿的,上次那几次,他可不就挣得盆满锅满, 还在城里买了两铺子,这可是一本万利的事儿。 听说周煜说不要粮了,又是松口气,又是惋惜,不要粮食了啊。 “那,大侠这次来找小老儿又有什么事情?” “江南新出的蚕丝被,你知道吧?” 掌柜的人精似的,连连点头,“知道,知道,去年才传出来的,盖在身上,不仅暖和且轻去鸿羽。” “就是这个。” “大侠,您要这蚕丝被?现在怕是不好弄到,前段时间我听说一床蚕丝被已经炒上了十两金。” “无事,你给我弄两床……三床来。”周煜想了想,还是再加了一床,“这是银子。” 周煜直接给了一百两金子,反正不是自己的不心疼。 掌柜的虽然没有看到金子长什么样子,但是手里沉甸甸的分量做不得假,他险些没有抱住。 “好好好,保证给你办好了。”这么多金子,看分量少说也有七八十两,搞不好还不止,这么多,他中间就是抽一些起来当做幸苦费,也没有人知道。 周煜吩咐了这件事,立马就又回了书院。推开房门,就感觉到了一股暖流迎面扑来,他来到炉子面前,看见里面还有一些火星子,又加了一点碳进去。书院也不是那么不近人情,之前是没有准备,但是到了第二天晚上,每个宿舍就分到了一个炉子以及一些炭火。虽然味道不是那么好闻,温度倒是提上来一些。 王毅在这种温度里面睡得很熟,周煜即使弄出了一点点声音,王毅也没有丝毫要醒来的意思。 马上就要进入腊月,天亮得晚,要到八点,天才会彻底亮起来,不天亮是不上课的。周煜摸出时间,这个时候还不到四点,他完全也可以来个回笼觉。 这一睡就睡到了七点,这个时候起来,然后用过早食,便差不多就能够上学了。 “行舟兄,昨夜已加了炭火吗?今早都还有一些温度。”王毅躺在床上懒洋洋的,一点都没有要起来的意思。 “嗯,还不起来,我要走了。” “马上。”说马上那是真的马上,王毅飞快地套了几件衣裳在身上,又加了一件长棉袍,又去一边舀了水来洗漱。 “好了,走吧!” 食堂还是那几样,包子配粥。周煜打了两碗粥,又加了两个包子,这包子是猪肉馅的,师傅的手艺不错,用了一些去腥的调料将腥味去除了,周煜没有吃出来什么腥味,一口咬下去,直觉得肉香四溢。 王毅也是差不多的,食堂只有包子和馒头,还有一种烙饼,粥,一共只有这四样。前段时间两人都吃的烙饼和馒头,所以现在就变成了包子和粥。 “今日18了吧!行舟兄,我可真是羡慕你,后日变能回家了。” “那你早日考中举人呗!” 王毅摇摇头,“明年我才下场,秀才都还没过呢。” “你可以的,这么多年的积累,也不是开玩笑的。” 王毅自己也挺有自信,便朝着周煜拱拱手,“借行舟兄吉言了。” “到时候可别忘了请客。” “说到请客,行舟兄,你中了举人,兄弟我可没得到你一杯酒喝啊,什么时候补起来?” 周煜没请客之前完全就是忘记了,但是王毅提起来了,他也不是小气的人,“就这次你们休沐,在君悦酒楼办上一桌。” “如此就说好了。” “什么说好了?” “陈兄,叶兄,行舟兄说要请客吃饭,你们什么时候请?” 陈庆看向周煜,周煜解释道,“上次中举,我一时间忙忘记了,倒是忘了,这月月底,我到君悦酒楼办上一桌,到时候陈兄和叶兄还有罗兄,你们可别忘了过来。” 凑热闹的事情,陈庆是不可能忘了的,“去酒楼吃饭有什么意思?吃饭要到家里请才好热闹嘛!” 周煜想了想,他们村里才死了人,到了月底的时候应该料理完了吧?便一口答应了,“行,到时候请你们吃羊肉锅子。” “这个主意不错,这么冷的天,配上羊肉锅子,不就正正好?” 早饭只有那么点儿时间,几人也没说两句,便开始吃饭进食。 念着要请客,周煜回去的时候路过县里,还牵了一头山羊回去。现在正好下了雪,喝点羊肉汤去去寒。 周煜牵着羊回去,去世的那家老人已经下葬了。他无儿无女,只有一个孙子,自然不能在家里多呆着,停了两日,便匆匆下葬了。有村里人帮忙着,打了一口薄棺,抬到了西山上去,那是沈家的祖坟,只要是沈家人死了都葬在那里。 “那小孩子怎么办?” 沈刘氏叹了一口气,“也是个可怜的孩子,还能怎么办?他也没个叔伯之类的,他们家还有两亩地,你大伯的意思是,谁养这孩子?那两亩地就归谁了。可你也知道,这两年的赋税越来越高,地里的收成就去了十之四成还多,今年倒是没涨,但大家心里都虚着呢,我估计这事没门。” 周煜也是这么觉得的,两亩地在这个时候一年也最多能打个四五百斤粮食,税交一半也只有200来斤,对于一个孩子,光嚼用也是够了。但是一个人长大,哪里光吃就行了?还有其他穿的怎么的也得操心一下? “那孩子多大了?” “今年也才12岁多点,瘦瘦巴巴的,看起来也就七八岁的样子。” 周煜不懂沈刘氏心里是怎么想的?干脆直接问道,“娘,你想收养那个孩子?” “不养了,养不过来了。”沈刘氏虽然对那孩子充满同情,但是她也不傻,若是给他送些吃穿,沈刘氏是绝对同意的,就是让她把孩子领回来养着,她决计是不会同意的。一旦把人带回来,那人就是他们一家的了,要是将来那孩子起了什么不好的心思,还不得给儿子儿婿添麻烦? 说到底,沈刘氏心软是心软,但总归也是自私的。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在20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