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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身份出现就说明了一切,但总有人眼瞎,那就说明白。 说起来,无论他们有多大成就,也不过俗人一个,俗人就喜欢在失掉面子的人跟前把面子找回来。可这世上真能免俗的又有几个呢? 奚哆哆一走,佟眠就知道她身上的其他东西,是什么了,那是她的防御系统。 后来他们才知道,郭加航追去奚哆哆的城市,也无济于事,他仍然是奚家日防夜防的人,在那边多年,他都没见到她一面,送给她的东西全都被她父母扔了出来…… 这样日子久了,他那些坚持也就变了味,他扛不住现实残酷,到底让一腔热血凉在了那年冬天。 这可能就是很多人在死前表示最难忘的事吧? 反正爱而不得,得到不爱,都是难忘的标准。 聚会随着这帮同学的不断离席,也进行不下去了,这伙人就像从南北而来那样,各奔东西了。 那些对林孽的现状耿耿于怀的人都没有再问,不过是他们早就知道,林孽是西北核工业建设集团的总经理,只是骗自己不知道。 散了场,钟成蹊去开车,载上佟眠,佟眠在副驾驶闭目养神,说:“林孽竟然专门过来澄清。” 钟成蹊应声:“你知道的,他当初只是因为邢愫没给他报平安,就杀去了英国,还差点把命丢了。邢愫就像是对他有再造之恩,他爱她爱的自己都不认识了。” 所以他当然会澄清没有的事。 他不允许这样的细节伤害到邢愫。 “痴情种。” “我也是。” “你哪里对我痴情了?” “你没邢愫那么不让人省心,自然留给我表现的机会就不多啊。” “哦,那是我没给你表现机会了?” 钟成蹊把车停到路边,亲了亲佟眠的眼睛:“表现了吗?” 佟眠愣了下,笑起来:“傻子。” 钟成蹊这傻子,是真的傻,他老觉得自己没什么优点,其实他呀,是天底下佟眠最想要的东西。别人固然优秀,她的傻子也从不差劲。 * 林孽给邢愫正完名,她就酒醒了。 两个人走在马路边上,冷风一阵一阵地吹,他们突然没话,却并不觉得尴尬。 走完这条马路,林孽换了一边,给邢愫捂另一只手。 路过的野狗都冲他们投来鄙夷的目光,可能是觉得这个女人怎么这么娇气,也可能是觉得这个男人怎么这么没出息。 邢愫穿得高跟鞋,还没走多久,林孽就担心她脚疼,背起了她。 换了一条很长,很长的马路,他们走得更慢了……他们希望这条路尽可能长,他们的步伐尽可能慢,毕竟光是这一辈子,根本爱不够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