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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的。” 凤歌喃喃自语:“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 “嗯,差不多就这意思,其实我刚才也想到了,怕你说我抄袭,走吧,巳时啦,再迟就来不及了。”金璜拉着凤歌的手往前跑。 “来不及什么?”凤歌不明所以的被拖着向前。 “来不及睡觉。” 国都离最近的一个镇子大约五十里路,对于走惯路的人来说还好,对于每天平均不超过三千步的凤歌来说,就很不容易了。 刚刚出城的时候,凤歌还有心情看着青山绿水,背两句曾经在书里见过的诗句,又走了一个时辰,景物还是那样:两侧高大的树木绿油油,脚下的山道歪歪扭,眼前的土匪贼溜溜。 眼前的土匪? 面前站着两个年纪非常小的孩子,六七岁的模样,身高刚过凤歌的腰,两人手里拿着破铁片,抖抖索索的指着凤歌与金璜:“呔!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此过……”忽然卡住了,两人互看一眼,抓耳挠腮,偏偏谁也不记得最后一句是什么了。 气氛一度很尴尬。 “不是吧,就这么几句还烂尾?”金璜想起之前追着买的几本坊间连载话本,全是作者写了半截没结局,一时间怒从心头起,看她那样子,似乎是要把之前被坑的怒火全发在这两个小土匪头上。 一个小土匪被吓哭了,另一个的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努力在怀里摸啊摸,掏啊掏,终于从怀里取出来半张被揉的破破烂烂的纸,一看就不知道是从什么绘影画本上扯下来的半张。 他咬着嘴唇:“弟弟,下面,真的没有了。” 金璜把纸一把夺过来扔地上:“干什么不好!学人当土匪!你们是哪个山头!跟谁混的?有没有执照,是不是山贼工会的注册会员啊?” 两个小孩子被她恶声恶气一通吼,吓得抱头痛哭,鼻涕眼泪流了一脸,脏兮兮的小脸被冲得黑一道白一道。 凤歌有些不忍,她弯下腰,对这两个小孩子说:“不要怕,告诉姐姐,你们为什么要拦路抢劫呀?” “因为……因为里长说,要是爹爹再不上山采药,就要把我和弟弟卖掉,呜呜呜……” 凤歌眉头紧皱:“岂有此理,光天化日之下,竟有这事!” 站在一旁的金璜说:“没猜错的话,他们的爹应该是这附近山里的采药人,这边的山中出产一种疗效非常好的止血草药,生肌止血,一洒就灵。” “不过呢,这种草药,多长在陡峭的悬崖上,越是土壤贫瘠的石缝里,它长得越开心,听说摔了不少采药人,他们的爹,大概就是其中一个。”金璜看着哭得根本停不下来的两个小男孩,从树上摘了两片大叶子递给他们一人一片:“擦擦,男孩子哭成狗一样的,像什么样子。” “姐姐想去你们家看看,好不好?”凤歌温柔的笑道。 两个小孩子互相看一眼:“你,你要去向爹爹告状吗?” 凤歌摇摇头:“姐姐可以给你爹爹治病。” “那……你保证不告状?” 凤歌点点头:“保证。” “拉勾!” 凤歌笑笑,伸出手,与小男孩拉了拉小指。 跟在两个小男孩的后面,穿过一片茂密的树林,跳过一条潺潺的小溪,又走了好久,凤歌几乎以为是这两个小孩子不记得自己家住哪儿的时候,眼前出现了一块山谷。 草地上,零零星星的有五六间房子,每个房子的屋顶都长满草,泥巴里面夹着树枝和稻草,拍拍平,这就是墙了,门是用略粗一点的树枝编成的。 小哥俩儿指着其中一间:“那是我们家。” 金璜推开枝桠纵横的门:“喏,这就是你刚才念叨的那个‘小扣柴扉久不开’的柴扉。” 山谷里的阳光原本就不大好,低矮的房子里黑乎乎一片,凤歌进屋后,发现屋里屋外一样冷,那“柴扉”在诗中意境十足,现在听着风呼呼的越过树枝往里灌,凤歌心里有些难受。 她从来都认为在父皇这样贤明天子的治下,只有遇到天灾战火的百姓才会生活的不幸,这才刚刚出了国都啊,怎么会有穷成这样的人家呢? 屋子一侧就是床,床上躺着一个人,身上盖着的被子,也是破旧的根本看不出本色。 那人听见有人进门,声音低哑道:“大宝,二宝,是你们吗?” 两个孩子跑到床边,低头站着:“爹爹。” 男人咳了两声,才又说道:“一早跑到哪里去淘气了,也不知帮着娘亲做事。” 凤歌站在门口朗声说:“你是大宝二宝的父亲吗?” 躺在床上的男子听见门口还有别人,想挣扎着起来看一眼,却动弹不得:“你们是……” 凤歌忙上前:“听说你摔伤了,我这有药,也许可以帮得上忙。” 男子摇摇头:“我是采药的,也算半个大夫,现在腰下面已经没了知觉,什么药都没有用的,谢谢你们的好意了。哎,家里这么小,连个坐的地方都没有。大宝二宝,还不给客人倒水。” “我这药不是寻常的药,也许有用呢?”凤歌认真的说。 男子见她如此坚持,叹了口气:“哎,罢了,反正已经这样,不会更糟。” 得到他的同意,凤歌掀开他的被子,将他身子翻转,拔下头上发钗,在他腿上几处极为敏感的穴位扎下去,可惜,毫无反应。 她又在腰椎部位按了几下,手感有异:“有碎骨。” 金璜抄着手站在一旁看着:“看不出来,你还会医术。” “知道一些。”凤歌站起身,将金璜拉出去:“我要回宫一趟,找太医帮他把碎骨取出来。” 说着就要往城里去,忽然袖子被金璜拉住:“这点小事要什么太医,我就可以。” “真的?”凤歌喜出望外,“刚才怎么不早说?” 金璜笑嘻嘻的看着她,看得她心里毛毛的:“干什么?” 第六章 国都离最近的一个镇子大约五十里路,对于走惯路的人来说还好,对于每天平均不超过三千步的凤歌来说,就很不容易了。 刚刚出城的时候,凤歌还有心情看着青山绿水,背两句曾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