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拐少女vs高考状元41
躺了半分钟左右,唐穆宁起身去了浴室放水,差不多了,才抱着浑身发软楚歌将她放进了浴缸里,顾忌她是第一次,唐穆宁忍着发胀的欲望,替她洗过,抬起她的腿看了一眼,又红又肿,还有些破皮,唐穆宁叹了口气,这才简单的冲了一下。将床上的物品换过一遍,这才将人裹了浴巾,抱了出来。放在床上,楚歌动了一下就睡了过去。唐穆宁则穿上了衣服开车去了药店。 上过药之后,看着女人沉睡的模样,从书房里拿出一个戒指,套在了她的无名指上,这是他自己做的,样式很简单,紫金框架,戒指周身镶嵌着一圈的小碎钻,漂亮又不显眼,不是他买不起大的,而是阿楚的工作不适合带太过昂贵的珠宝,在她额头上吻了吻,抱着人睡了。 楚歌第二日醒过来的时候最先醒过来的是痛感,浑身上下像是被拆过有重新装了一遍,起身的时候还能听到骨头响的声音。 “嘶~” 楚歌小心的挪了挪腰,她身上只裹了浴巾,有些不舒服,她想换身衣服,头发贴在脸上有些痒,楚歌下意识的掖到耳后,却感觉一个凉凉的碰到了耳朵,楚歌伸手看了一下,才发现自己受伤带了个戒指。 “嗯?” “醒了?身上还痛吗?” 还不等她想清楚,房间里就传来唐穆宁的声音。楚歌抬头看他,这才想到自己身上只有一件浴袍,顿时有些害羞,昨天晚上那……的时候也没有怎么样,今天怎么就不好意思了呢! “不……不疼了。” 唐穆宁见她脸色通红,知道她不好意思,也没在逗她,在她唇上落下一吻,将衣服放在她手边, “赶紧换衣服洗漱吧,起来吃饭,吃完饭带你去个地方。” 楚歌点点头,看他出去还带上了门,这才松了口气,起身洗了个热水澡,感觉身体舒服了很多,其实也没有多疼,下身好像上过药了,他昨天还算怜惜,其实没有吃多少苦,就是……就是有点不好意思…… 楚歌换上衣服,给自己画了个淡妆,早餐都是她喜欢吃的,昨天晚上吃的本来就不多,有闹腾了几个小时,早就饿了,楚歌吃了一个包子,两根油条,又喝了大半碗粥。 “我们要去哪儿?” 唐穆宁将碗收拾了,拿着一个包出来了, “民政局。” 楚歌愣愣的看着他,有些怀疑自己听错了, “民政局?干嘛?” 唐穆宁抬手敲了她额头一下, “还能干嘛,去领证。” “可……可可,可我还没有毕业。” 唐穆宁伸手将她拉起来,推着出了门, “没关系,我们先领证,婚礼等你毕业之后在办,昨天是我……没忍住,被别人知道了不好。有了证就好说了。” 虽说时代开放,但是对女子来说还是有些苛刻,所以他昨天之所以没有……也是怕他有了身孕,不好解释。 楚歌点点头,她对于领证这件事其实不反对,就是有点突然,而且他是为了她好,她就更加没有理由反对了。 今天不是什么特殊的日子,来领证的人并不多,他们大概等了十几分钟就拿到了两本鲜红的本本。领过证之后,唐穆宁回拿了个包,带着楚歌回了家,听说两人已经领证,楚夫人倒是还好,楚征的脸色顿时就变了。把人叫到书房,狠狠的骂了一顿,等楚征发泄过后,唐穆宁这才恭敬的将自己手里的文件递了上去, “爸!您消消气,我知道您一直担心我照顾不好楚楚,这些算是我的一点诚意,以后我会拿自己的生命去爱护她,保护她!请您放心!” 楚征原本消下去的气差点随着他的那声爸又重新点燃,但是在看到桌子上的东西的时候,瞬间愣住了, “财产转让书?” 楚征打开看了看,然后有些惊讶的看着他,悦丰的全部股份,包括他之前投资的电商,以及其他的产业,全部转移到楚歌的名下,也就是说他现在只有管理权,这些产业和资产全部都在楚歌名下。 而他的那些名下的房产,除了他之前赠送给唐老夫人的之外,只给母亲留了两套,姑姑留了两套,其余的也全部在楚歌名下,也就是说,若是楚歌与他分开,他身上连一套安身立命的房子都没有。楚征将文件合上,这份文件的真假他还是可以看得出来的。 “你……就不怕楚楚以后变心?不要你了?那个时候你可就人财两空了。” 唐穆宁摇摇头, “不怕!” 楚征愣了下,叹了口气, “随你们吧,年轻人的事情,我也不懂,楚楚知道这个事情吗?” “不知道,签字那天她喝多了。” 楚征点点头,让他出去了。自此,两人的婚事算是过了明路,敲定了。 被拐少女vs高考状元42(完) 楚歌毕业之后并没有马上举行婚礼,因为她在大四下学期的时候,怀孕了!唐穆宁知道她是故意的,唐奶奶年纪越来越大了,知道两个人结婚,高兴的不得了,一直念叨着重孙子,再加上这几年身体一直不好,楚歌是想圆了唐奶奶的愿望。 拍毕业照的时候,楚歌的肚子都已经四个多月了,不过却不怎么明显,穿上宽大的学士服,依旧是靓丽的青春少女,楚歌满意的不得了,宋明珠原本是在国外读的大学,可是大三那一年学校里发生了枪击事件,死了二十多个学生,宋明珠被抓了当了人质,虽然生命没有危险,但是腿上被流弹击中,留下了很大的一块疤。宋老爸吓坏了,赶紧把女儿接了回来,养了半年多,才塞钱送进了楚歌旁边的农业大学。两人离得近,关系也就亲近起来了。 回来听说好朋友已经结婚了,还被吓到了,但是直到丈夫是当年的救命恩人,也就放心了,当年就知道楚歌对那个男生的关注有些过,却没有往这方面想过,毕竟他们这样的人家,哪一个找的不是门当户对的。但是后来看他们这么幸福,也觉得自己想的有点狭隘。楚歌怀孕之后,更是喊着要当干妈。 楚歌是在下初雪的日子剩下的儿子,唐明屹。小唐明屹两岁的时候,亲自开着自己的小车车给爸爸妈妈送的戒指,这件事一度让他成为幼儿园的一个大人物,导致同班的小朋友不停的再问自己的爸爸妈妈他们结婚的时候自己在那里,惹得无数家长偷骂这对夫妻俩,但还是不得不想方设法的哄自己家宝贝。 唐奶奶是在唐明屹读小学那一年去世的,其实去世之前她的身体已经不太好了,听力下降,人也不太认得了,唯一认得的就是唐穆宁,但就是这样也有认错的时候,会对着唐穆宁喊儿子的名字,楚歌这个时候才知道原来唐奶奶是一直念着唐穆宁爸爸的。 唐奶奶去的时候已经八十五了,算是喜丧,而且她年轻的时候经历了大喜大悲,身子养的再好,也难免会有损伤,去世的那天,唐奶奶难得的神智清醒了,拉着他们一起说话,都是到这是回光返照,都忍着泪水,陪她说话,唐奶奶拉着楚歌的手,响起了刚见面的时候,笑了笑。 “楚楚啊,奶奶这一辈子,从天堂到地狱,在爬出来,很少对人说谢谢,但是,奶奶真的要跟你说几声谢谢,谢谢你救了阿青,谢谢你帮我找到了阿萍,更谢谢你嫁给了宁宁,还生下来明屹,奶奶知道,大学还没有毕业就生孩子委屈你了,但是,奶奶什么也给不了你,只能跟你说声谢谢。以后啊,好好的!” 楚歌眨眨眼,狠狠的点了点头。唐奶奶说完想说的是,像是累了,轻轻的转了一圈,落在女儿儿媳身上,在抬头,又看到了丈夫和儿子,嘴角慢慢的浮现起笑意,闭上了眼睛。楚歌一僵,抬头看过去,却发现唐奶奶的气息已经没有了。 应唐奶奶的要求,婚礼办得很简单,火葬之后,将两人的骨灰倒在了一起,埋在了陵园。 唐奶奶去后,唐穆宁沉寂了一段才恢复正常。原本是想着将南青接过来一起住,但是却被她拒绝了,拿着唐穆宁给的卡,去周游世界了。偶尔会打来电话或者发回来照片,看起来过得还不错。 而洪家知道自己跟余家的婚事不成之后,将所有的过错都放在了唐娇身上,就算怀了孕都不肯让她进门,后来洪家给洪刚又定了一门婚事,洪刚瞒着大腹便便的唐娇回家结婚去了,直到第二天登了报纸,唐娇才知道自己的男人成了有妇之夫。但是她却不动声色,继续温柔小意的装不知道,惹得洪刚对她更加怜惜,跑的越发的勤快了,甚至连之前不愿意陪她去的产检都陪她去了,洪刚的夫人也不是个小白莲,唐娇怀孕,她也怀孕,唐娇生了了女儿,她半年后生了个儿子,生完儿子之后,就给洪刚下了绝育药,那个女人只有一个女儿,想要母凭子贵,根本不可能,而且只要她在头上压着,那个女人永远只能当小。 而且唐娇被洪刚宠了这么多年,自认为是真爱,时不时的发个脾气什么的,但是年轻的时候还能认为是情趣,可是生了孩子身材难免有些变形的唐娇在他心里就没有那么重要了,而且洪刚的夫人年纪比她轻,虽然长得不如她,但是身材年轻啊,加上生了孩子之后保养的好,身体哪是一个被乡下养大的姑娘能懂的。而且洪夫人还不管他找小姑娘,只要他找的是干净的,别坏了身体就行,这样一比,高下立见。 所以洪刚就越来越不想去唐娇那里了,每个月除了定期给女儿一笔生活费,根本不露面。后来洪夫人设计让他看见唐娇虐待女儿的画面,洪刚就强硬的将女儿给带走了,再也不见她。没有了经济来源,她又没有工作经验,在学校学习的那些东西,早就忘了,苦活累活又做不了,只能去当了站街女,最后死于艾滋,被人扔在破旧的小屋里,一把火烧的干干净净。她积累了两世的罪孽,灵魂都消散了。 任务完成的声音传来的时候,楚歌正躺在唐穆宁的腿上看电视,听见玉童的声音抬头看了唐穆宁一眼,起身在他唇上狠狠的亲了一口, “老公我爱你!” 唐明屹在一旁捂住眼睛, “妈妈,羞羞!” 唐穆宁扔了一块浴巾盖住儿子的眼睛,对着妻子亲了下去, “老婆我也爱你!” “恭喜宿主完成任务…… 现在开始复制数据…… 数据复制完成…… 传送中……” {完} 真假千金1 “欢迎宿主回到空间,此次任务任务完成度良好,任务积分为九,请问宿主想将积分加到哪里呢?” “加在精神力和容貌还有身材上吧!” “好的,现在开始更新数据, 现在更新数据: 姓名:楚歌 性别:女 年龄:21(可变动) 身高:169 身材:84(前凸后翘) 容貌:88(二级甲等美人) 体力:59(初步大力士级别) 精神力:59 信仰力:20 技能:过目不忘(系统赠送)、厨艺满分 名器:九重天宫 奖励:肤若凝脂、莲花香气。” “宿主想要休息一下还是继续任务?” “直接任务吧!” “好的,现在开始传送。” 楚歌看了一眼信息板,发现自己的信仰力竟然更新了, “我的信仰力是怎么回事?” “小世界的宿主享年八十七岁,在世期间找到失踪人口二十几万人,破解拐卖阻止万余人,这些增长的信仰力是他们那些找到孩子的家庭贡献的。” 楚歌没说什么,视线在空间里转了一圈,发现这里的场景自从上次意外恢复白茫茫一片之后终于恢复了,一个不大的院子,绿树红花,虽然不大,但是也比一个白茫茫的空间要看起来舒服的多。 “宿主是想休息一下还是继续任务?” “休息一下吧!” “好的!” 玉童说完就消失了,楚歌躺在院子里的椅子上,看着依旧白茫茫的天空有些出神,也不是在想什么,就是在发呆,不知过了多久,感觉自己的心绪平静了下来,慢慢的闭上了眼睛, “玉童,送我去继续任务吧!” “好的,现在开始传送。” 精神力增加的好处最明显的就是到达任务世界的时候不用眩晕了,睁开眼睛,就跟睡了一觉醒了过来一样。楚歌睁开眼睛,入眼的是灰扑扑的屋顶,身下躺的床板有点硌得慌,楚歌胳膊撑在床板上,坐了起来,打量了一下房间,房间很小,但是布置的却很干净,看样子是古代,除了自己现在躺的床靠近窗户的位置放了一个桌子,桌子上摆了几个不知道是用来做什么的小瓷盒,以及一个用花布包起来的花瓶,里面放了一束不知名的野花,床对面还有一个木柜子。 此时天色不是很亮,灰蒙蒙的,楚歌跳下床的时候楞了一下,这个身体的年龄有点小啊~拉开门看了一眼,果然是古代。此时天色还早,外头静悄悄的,楚歌放了心,重新躺回床上,开始接受记忆。 这个小世界,男主名叫余墨弦,是南安村余家的长子,也是承安年间最年轻的探花郎,才高八斗,貌比潘安,更是天道的宠儿,十七岁入朝,二十七岁坐到左丞相的位置,在皇帝的默许下以铁血手段推行新政,这其中的艰险和困难自然不言而喻,余墨弦更是几次从鬼门关捡回一条命。 尽管如此,但他从未放弃,随着时间的推移,新政的好处渐渐体现出来,五年之后,大庆王朝的人口增加近十万人,财政收入增加一亿七千万两白银,终于让那些仍旧叫嚷着余墨弦误国的老旧派也闭上了嘴。这个世界应该是个主流文的世界,男主一路打怪升级走上人生巅峰,享年九十八岁。 而这个世界的女主,笔墨实在是太少了,也可以说不是女主,她出场唯一的描述就是:“大庆三十七年,余墨弦娶妻前丞相苏禹之女苏氏,苏氏体弱,一生无子,享年二十九岁。”妻子去世之后,余墨弦并未再娶,自然也就没有女主了。 而这个小世界的变故在于重生的余墨弦的亲妹妹楚筝,余筝从出生起与刑部尚书楚淮的嫡次女楚歌抱错,作为楚家的小姐娇养了十七年,后来楚筝嫁给了国公府的世子爷,楚筝貌美,世子对她宠爱有加,日子过得很美满。 三年后,楚筝剩下长子,算是站稳了世子夫人的位置。但是同年,国公府被查出通敌铁证,满门抄斩,楚筝作为宗妇,自然不能幸免,包括楚筝未满周岁的儿子。 国公府败落,受牵连的还有楚家,虽然没有判刑,但是楚家被贬出京城,去了边疆。走之前,那个原本心怀怨恨调换两家孩子的仆妇找到楚夫人,告诉了她真相,可是此时的楚夫人已经自身难保,哪里还能去找亲生女儿,况且,他们现在,也只能连累她,所以楚夫人只偷偷的去见了一面原主,就走了,再也没有回到京城。 真假千金2 楚筝重生在十岁那年,她认为国公府的败落全部都是余墨弦和公公的政见不合而设计陷害的,所以在余墨弦考试之前,在他的吃食里下了巴豆,让他错过了县考,之后的每一次考试,余墨弦总会出点意外,最严重的一次,余墨弦伤了腿,整个前脚掌被马蹄踩坏了,不良于行,再也没有办法考试了。 而且在这过程中,楚筝发现自己竟然跟余墨弦的母亲长得很像,她虽然长得挺好看的,但是却跟楚夫人一点也不像,现在却冒出来一个跟她长得很像的农妇,这让她总觉得心中有些不安。 楚筝瞒着楚夫人偷偷去查,提前找到了那个将两人调换的丫鬟,问出了真相,楚筝如临大敌,浑浑噩噩了两天,看着桌子上雪白的燕窝粥和精致的糕点,在想想那个灰扑扑的小房子,越发的恐惧会失去这里的一切,于是,她做了一个决定,杀了余家人! 两天后的夜里,余家突然起了大火,乡下的房子都是黏土加水,里面掺杂着麦秸秆砌成的房子,一时之间火光冲天,幸运的是,那天原主发高烧,余家夫妻和余墨弦带着余楚歌去了医馆,而余家小弟则睡在了小伙伴的家里,而且余家的房子没有跟邻居家挨着,没有伤及无辜。 回来之后,余家人报了官,但是根本查不出来纵火者,事情就这样不了了之,十天后京城一处乱葬岗,悄无声息的死了一个不到三十岁的仆妇,除了同伴找了两天没有找到人之外,再也无人问津。 楚筝一次没有成功,并没有打消她的念头,她越发的恐惧,半个月之后,还是出了手,借着前世的竟然请了杀手,余家普通的农户,哪能拼得过专业杀手,这次之后,余家父母和余小弟惨死,原主被母亲藏在床下躲过一劫,而余墨弦因着心脏比别人偏了半寸,虽然捡回一条命,却毁了容,断了腿,带着妹妹窝在镇子上的一个小角落代人写书信,最后在前世开始变革那一年死于一场伤风,终年二十七岁。 余筝没有了威胁,与前世一样,嫁到了国公府,十年之后,国公爷打开国门,迎匈奴入关,对汉人烧杀抢夺,整个京城变成了一片炼狱,余筝亲眼看见七岁的儿子杀了自己的汉人小厮之后,整个人疯了。 可是为时已晚,楚家因为她的缘故,也被关了起来,原本对她体贴的丈夫也露出了本性,广纳美人,再也不来她的房里,楚筝这个时候才明白,一切都是假的,原来前世余墨弦做的都是正确的,而她做了什么,杀了自己的亲哥哥,放了恶魔进城,是她毁了大庆朝…… 楚筝开始做噩梦,一年后,被丈夫一晚毒酒送了命,而亲生儿子,也被丈夫训练成了一个杀人机器,十四岁那年因为争夺一颗宝珠死于打群架。 而原主,余楚歌,就是那个被抱错的楚家小姐,当年将孩子调换的那个仆妇,原本是楚老夫人给楚淮在楚夫人怀孕期间准备的通房丫鬟,但是楚淮不同意,那丫鬟爱慕楚淮已久,自然不甘心,于是给楚淮下药,但是却被楚淮识破,给赶出了楚家,那丫鬟怀恨在心。 恰逢当年出了一桩大案子,楚淮被牵扯了进去,楚夫人心中焦急挺着九个月的肚子去庙里给丈夫求平安福,因只有短短一路,便只带了两个贴身的仆妇,没想到回来的路上遇上下大雨,羊水又破了,被迫生在了路上。恰逢余家也生了孩子,余家老夫人来闹,余墨弦在书院,余父强制的将母亲送回了家,余母因为脱力睡着了。 那丫鬟一直跟在后面,见状心生一计,用蒙汗药弄晕了身边的跟着的仆妇,将两家的孩子调换了,原本是想着用这个孩子污蔑楚夫人偷人的,但是没想到楚淮竟然升官了,一家人去了京城,她没有盘缠,十年后才凑够了钱,到了京城。可此时的楚淮,哪里还是她能见到的。时间长了,她也放弃了,在京城找了个给人浆洗衣裳的活,算是生存了下来。 余墨弦死之后,天下很快的动荡起来,原主当年惊吓过度,虽然保住了姓名,但神智一直有些不清楚,往常余墨弦将她遮掩的很好,但是他死之后,周围的乞丐见她没有了庇护,都想占点便宜,原主呆呆傻傻的,但是也记得哥哥说过,不能让人脱她的衣裳,拿石头砸死了一个人之后,慌不择路的掉到了河里被淹死了。 真假千金3 原主付出自己的灵活,一是想让余墨弦成功参加考试,功成名就,二是希望楚筝可以得到惩罚,三是希望余家爹娘和小弟可以平平安安的。三个愿望,一个都没有提到自己。 楚歌睁开眼睛,现在天色已经开始亮了,她听见了外面说话的声音,乡下人说话声音大,隔着街道都能听见闲聊的声音。楚歌还听见外头余母起床问小弟朝食吃什么的声音。 楚歌穿上衣服,从床上跳下来,拉开房门。院子里站着余母,大约三十二三岁,穿了一身烟青色的棉麻裙,腰间围了一个灰扑扑的围裙,有些丰腴,但并不胖,脸上有些皱纹,但是还是可以看得出她长得很好看,身边跟着一个三四岁的小男孩子,头上扎着两个小揪揪,身上穿了深蓝色的上下短衫,脚上一双虎头鞋,脸上圆圆的白白净净,眼睛大大的,想一个年娃娃。长相跟余母有些相似。楚歌揉揉眼睛,打了个哈欠,很自然的喊了一声, “娘,小弟。” 余母将手中挑花生的筐子放下,整理了一下女儿身上的外衫,又摸了一把梳子,给她扎头发, “醒了,想吃啥?娘给你做,蒸鸡蛋行不行?你跟你弟弟一人一个。” 楚歌没办法点头,只能出身, “好呀,娘做什么都好吃,对了,娘,英子喊我去她们家绣花样子呢!” 余母皱了皱眉,英子也没啥,就是小姑娘有点贪小便宜,每次给女儿准备的零食都进了她嘴里,而且上次女儿绣的帕子忘记拿回来,就让英子她娘给卖了,钱一分也没给。 “今个儿你哥哥回来,你就别去了吧!正好在家,娘交给你一种新的绣法。” 头发梳好了,楚歌摸了摸,点了点头, “哥哥要回来啦?太好了,娘我不去了,娘,哥哥回来,我们今天中午吃啥呀?” 余母点点女儿的脑门,顿时失笑, “你呀!就想着好吃的!去带弟弟洗脸,娘去做饭。” 楚歌点了点头,伸手去牵弟弟的手, “走,松哥儿,姐姐带你去洗脸。” 松哥儿三岁了,走路早就已经稳了,乖乖的跟着姐姐走了,楚歌打了水,看了眼自己的模样,应该是八岁左右,头上的发型跟松哥儿一样,身上一件杏黄色的小裙子,眼睛是大大的杏眼,鼻子小小的,但是也能看得出鼻梁不低,嘴巴嘟嘟的,是一个很漂亮的小姑娘。虽然看不见脸上的肤色,但是根据身上的和手上的,原主也是属于偏白的那一种。 拧了毛巾给松哥儿擦了脸脖子和手,又拿了细软的棉布沾了一点点青盐水给松哥儿擦了擦牙齿,拍拍他的小屁股, “站远一点,水不要泼到你身上了。” 松哥儿乖乖的听话,萌的不得了的样子让楚歌心都软化了。楚歌重新打了水,将自己收拾好,余母的饭也做好了。余父也从外头回来,手里拎了两只野鸡和一个兔笼子,里面窝了四五只小兔子。 “哇!” 松哥儿看见兔子惊奇的就要扑过去,楚歌赶紧拉住他, “兔兔脏,我们吃完饭再去看啊!” 松哥儿恋恋不舍的收回目光,听姐姐的乖乖坐在小椅子上,余父余母看着一对儿小儿女笑了笑,余江海将手中的笼子放在一边,手中的野鸡已经死了,被他放在了井边,准备等会儿处理了,随后洗了手脸,换了一身短衫出来。坐在桌子旁对着妻子说话, “我们昨夜就下山了,这次进山运气不错,我们三个猎到了一头野猪,还有不少的野鸡,下了山没有先回家就是趁着早集将猪给卖了,银子平分,再加上那些野味,每个人拿了六两银子呢! 这些兔子太小,店里不收,跟我上山的那几个嫌养着玩意儿麻烦,都不愿意要,所以我就一人给了两个铜板,拿回家来了,这些野鸡是路上死的,一人分了两只。正巧儿今个儿不是弦哥儿回来吗,给他补补,让我闺女也吃个大鸡腿!” 松哥儿没有听到自己的名字,扑到父亲身上问他呢?余江海笑着拍拍小儿子的屁股, “哎呀!只有两个鸡腿给哥哥姐姐了,松哥儿怎么办呀!” 松哥儿一脸正经的想了一会儿, “鸡翅两个都是松哥儿的!” 余江海被儿子逗笑,余母也乐不可支,楚歌抱着碗笑眯眯的,余家生活并不富裕,但是对于几个孩子是真的很好,别人家里都舍不得吃鸡蛋,但是在余家,虽然不能天天吃,两三天吃上一个也是可以的。 Ps:年纪很小就嫁人这个是真的,阿三听家里的老人说过,大概三四十年前还有这样的事情,在一些很穷的偏远的地方,家里实在是太穷了,对方愿意给上几斤白面和几斤粗面就愿意把姑娘嫁过去,不是为了图彩礼,而是为了省粮食。 当然,现在这种情况已经不存在了~ 真假千金4 余江海会打猎,除了农忙的时候,平日里上山上转一圈,十天半个月的,也能吃上一顿肉,楚歌是女孩子,今年已经八岁了,若是放在别人家,洗衣做饭喂猪割草都是小事,有的还要下地照看弟弟妹妹,穷的很的人家,女孩子刚刚过了十二就被嫁出去了,就是为了给家里省出一口粮食。 而原主,除了农忙的时候帮忙做过几顿饭,洗过衣服,其余的,余母什么都没有让她干过,家里让了两头猪,都是余母去地里的时候从地里带回来的猪草,余母出身不差,但不过是个庶女,没了母亲,又自小生活在庄子上,主母是个容不得人的,被磋磨的很惨,主母要将她嫁给一个富商做妾,余母拿出生平所有的勇气跑了出来,遇上了打猎归家的余江海,余母没有了力气,心如死灰,被追上了只能去做妾,于是鼓起勇气问他能不能娶她。 余江海也是个胆子大的,往常母亲介绍的村姑他都不喜欢,现在好不容易遇上一个看对眼的,一口答应了下来,那家主母见她竟然自甘堕落的嫁给一个乡下人,自然也就不管她了,所以余母对女儿很宠爱,幸好余江海也不是一个偏心的,对待三个孩子如出一辙。甚至还送去学堂里认了几个字,楚歌是村子里除了夫子家和村长家的姑娘之外唯一识字的女孩子。 楚歌终于明白原主为什么愿望全在余家人身上了,这样美好的一家人,若是她,也情愿以自己一人的生命换他们一声的平安喜乐。 吃过饭,余母将碗筷收拾了,去地里转了一圈,此时还不到麦收的时候,也没有什么农活,就是看看地里长的草多不多,用不用除草,没有多久就回来了,两口子都是勤快人,地里杂草太小了,还不用除。回到家里也无事,于是就指导闺女开始绣花。 余母在庄子上生活了十几年,伺候她的之后一个瘸了腿的绣娘和耳朵有点聋的婆子,余母一手的刺绣手艺虽然不能比得上大家,但还是可以拿得出手的,原主耳濡目染,小小年纪,虽然针法稚嫩,但是针脚却已经很工整了,绣出的花鸟也很有灵气,若不然,那英子的娘也不能拿她的帕子去卖。 “子奕,我在天香楼定了桌,一起去,恰好我有些学问上的疑问想要问你。” 余墨弦将书收好放在床头的桌子上,然后又将昨日下学之后给家里买的东西装进要带回家的包袱里,打好结背在肩上,对着与他说话的人拱了拱手, “实在抱歉,张兄,因未与家里提前打招呼,若回去晚了恐遭家人惦念,那便不孝了,三日后便是归校了,届时,子奕一定倾囊相授。告辞。” 说完对着满屋子的室友拱手告别,没一会儿便不见了踪影。一人搭上先前邀请余墨弦的人的肩膀,嗤笑一声, “张柯,我就跟你说了,你邀请不动他的,这人每次休假,雷打不动的必须要回家,真是不知道怎么想的,都十四了,还跟一个离不开娘的奶娃娃一样!” 张柯甩掉肩膀上的手,白了身边的人一眼, “还好意思说别人,齐宇你都十七了,每次回家干吗,不还是先喊娘。而且你能跟人家比吗,十四岁已经是秀才了,今年就要科考,说不定人家还是最年轻的举人呢!而且你看看人家,每天早晨起来打拳,背书,再看看你,舍官来了还不起身,每次都是衣衫不整的被赶出去,还好意思教训我!” 舍监一阵大笑,齐宇想发火,想了想好友说的好像也对,回家不都是先喊娘,若不然就是,“爹,我娘呢?” 好像,想娘也不是什么丢人的事情…… 张柯说完甩甩袖子拿上自己的东西走了,不想看好友的蠢样。 午时未到,余墨弦便到了家,妹妹和小弟已经站在村口等了,余墨弦付了车资,将松哥儿抱起来,牵着妹妹的手往家里走,说些有趣的事情,松哥儿也不知能不能听懂,偶尔插嘴,闹出不少笑话。 三人说说笑笑的回到家,余母已经做好了午饭,蒸了野菜,炖了鸡肉,还有炒了青菜,数量少,分量足。吃饱喝足,余墨弦从包袱里掏出两包点心,还有一些用过的纸张。 楚歌翻了翻那些纸,有的写了几个字,有的都快写满了,有些疑惑,余墨弦摸摸她的脑袋没解释,余母看了看拿两包糕点,责怪他乱花钱,余墨弦笑笑, “没花多少钱,给楚楚和松哥儿解解馋。” 余母叹口气,问他钱够花吗,余墨弦点点头, “母亲不必担忧,足够的,而且我替书柜的掌柜抄书,每一本有一两银子呢!” 真假千金5 余母刚想说什么,松哥儿拉着母亲的手说想要拉臭臭,余母赶紧带他出去了,楚歌看了看手中的纸,瞬间明白这些应该就是抄费的纸张吧,有的都快写完了,却因为最后一个字坏了一整张纸。 余墨弦见她的神色,有些意外妹妹能猜出来这些纸的来源,笑着解释了一句, “这是刚开始的,后来我先把书看一遍,背下来再抄的话,就不会这么费事了,你也知道我记忆力好,没关系的。而且,这些纸张只用了一面,你可以在反面用来练字,比在地上写字有效果的多。” 楚歌点点头,然后用一个八岁孩子的方式拍了拍哥哥的手表示自己的心疼,余墨弦笑笑,将妹妹抱在膝盖上,抱起来之后才想起来,今年妹妹已经八岁了,不能在这么抱着了,但是抱都抱起来了,再放下去倒不太合适索性装作不知道, 楚歌倒是愣了一下,余墨弦今年才十四,穿了一身墨色的长袍,身量虽然不高,但是身姿挺拔,看起来气质颇为出众。一张脸上白白净净的,此刻离得近,更显得皮肤瓷白,十四岁的男生,嘴边还没有胡子,只有一层细细的绒毛,脸上的毛孔都几乎看不见,鼻梁高挺,眼睛与余江海相似,但眉毛比他凌厉些,显得气质有些清冷,嘴唇有些薄,但颜色偏红,艳丽而又清冷,楚歌微愣,这少年倒是长了一副勾人的模样。 声音有些嘶哑,大约是因为正在变声,但是声音却不难听。 “之前教你的功课还记得吗?凡出言,信为先后面是什么?” 楚歌一顿,检查功课的哥哥,最讨厌了!虽然吐槽,但还是老老实实的背下去。 “诈与妄,奚可焉,话说多,不如少,惟其是,勿佞巧,奸巧语,秽污词,市井气,切戒之……” 一口气背完一段,余墨弦点点头,对待学问,态度自该真诚, “风欲起而石燕飞,天将雨而商羊舞下面是什么?” “旋风名为羊角,闪电号曰雷鞭。 青女乃霜之神,素娥即月之号。 雷部至捷之鬼曰律令,雷部推车之女回阿香。” 考察结束,余墨弦满意妹妹的学习态度,摸了摸她脑袋上的小花苞,成功的给摸歪了一个,手顿了顿,然后若无其事的放下, “不错,但还需继续努力,一个时辰之后,我教你接下来的,去吧!” 余墨弦读书闲暇的时候,也会教她认字,楚歌七岁之后没有再去学堂,但是学业也没有落下,都在学堂里认识的差不多了,现在余墨弦正在教授她和。 楚歌叹了口气出了房门,要是现在去跟他说自己都会了,他会不会放过自己?楚歌想了想,估计不会,毕竟接下来还有其他的呢! 余母出来泼水,看到闺女蔫巴巴的样子就知道儿子又在考察她的功课了,不厚道的笑了笑,擦干手,将女儿乱掉的头发整理好。 “弦哥儿又考你啦?没事儿,等松哥儿长大了就能帮你分担了。” 楚歌看着一旁趴在兔笼子旁戳着兔子玩儿的松哥儿,叹了一口气,他才三岁,入学都还要再等两年呢!而且…… 楚歌抬头看了一眼母亲,还有两年,楚筝就要重生了,为了防止她对余家人下手,她必须要回去,只有她回了楚家,楚筝才没有那么大的权力去动用各种人脉,做什么事情也要掂量掂量。 可是……楚歌伸手抱住余母,小时候,她跟村里的小姑娘闹矛盾了,那姑娘人长得比她高壮,她被打伤了脑袋,满头的血,村子里的大夫治不了,说不行了,让余母准备后事,余母不信,偏偏余父上了山,家里没人,余母咬咬牙,连夜抱着她走了一路走到了镇上找了大夫,才保住了命。只不过对她这么好的家人她有点舍不得罢了…… 余母拍拍闺女单薄的背,脸上的扬起温柔的笑意, “傻姑娘~好了,快起开,娘去给猪喂食。” 楚歌摇摇头,伸手紧紧的抱着余母的腰, “娘~我想吃米糕。” 余母失笑,点点她的脑门, “小馋猫,行,去吃吧,叫上松哥儿一起,不然那小子又要闹了,然后给哥哥送点。” 楚歌知道在这样下去,余母肯定会察觉,便顺势松开了余母,跑到了院子里。 真假千金6 喂了松哥儿半块米糕,然后余母带着他去睡午觉了,楚歌则端了一个小盘子去了余墨弦的房间,一进门就看见他坐在桌子前面看书,心中叹了口气,休假了也不放松自己,这个世界上从来都没有轻轻松松的成功,文字中不过是寥寥几笔但实际上却要付出巨大的代价。 叩叩! “哥哥” 余墨弦放下书,脸上扬起笑,喊她进来。 “怎么不去睡会儿午觉,不然晚上又要困的早了,闹着不吃晚饭。” 楚歌将糕点放在桌子上,摇摇头, “我今天不困,哥哥给你吃这个。你尝尝很好吃的。” 余墨弦失笑,伸手捏了一下妹妹的鼻子, “你个鬼丫头,拿我买来的东西来贿赂我,说吧,想要什么?” 楚歌伸手捂脸,不承认, “哪有~” 余墨弦哈哈大笑,伸手将妹妹抱起来放在腿上,捏捏她的脸蛋,小姑娘白白嫩嫩的,脸颊上有点肉肉的,手感不错,又捏了两下,拿起一块米糕放在小姑娘嘴边,看小姑娘吃的香甜,心中却有些不是滋味,这种米糕,都是用不太好的大米夹杂着糯米粉蒸出来的,然后撒上了一点糖分,即使是简陋的糕点,也要十文钱才六块,也不能经常吃。 楚歌吃完余墨弦从她的袖口拿出帕子,给她擦了擦嘴,又擦了擦自己的手,抱着她的手动了动, “说吧,来找我究竟什么事?” 楚歌嘿嘿一笑,伸手握住余墨弦的袖子晃了晃, “哥哥,我想去镇子上,芳芳说镇子上新出了一种线很好看,我想去看看,娘不是要生日了吗,我想买点线,给娘秀个荷包。” 这事儿倒是简单,余墨弦没有捉弄妹妹,一口应了下来, “行,你想好要买什么,我去换身衣服,早去早回。” 楚歌惊喜的点点头,他们离镇上比较近,来回也不到半个时辰,现在还早,时间很充足。 楚歌拿上自己的小钱包,跟着换了一身黑色长袍的余墨弦出了门,今天出门,除了要给余母准备的礼物之外,最根本的原因就是楚夫人的贴身丫鬟最近归乡探亲,她要去来个偶遇。 已经靠近下午了,街上的人已经不多了,但是余墨弦还是紧紧的牵着妹妹的手,防止有人冲撞。 买过线之后,楚歌又挑了两块边角料,这些东西都是做衣服剩下的,没什么用,但是会有一些穷困人家拿来做一些荷包香囊之类的小东西,所以虽然料子不错,所以价格很便宜。楚歌选了几块料子,余墨弦摁住她的手,自己付了钱,抬手想要揉揉妹妹的头,但好在想起这事在外面,弄乱了之后没法梳头,余墨弦握了握拳头,收回自己的手。 “哥哥在,怎么可以让你付钱。买齐了?我们回去吧!” 楚歌点点头,将东西装在小包里,牵着余墨弦的手往回走,路过糖葫芦的摊子的时候,楚歌抬头看了一眼,倒不是想吃糖葫芦,而是她在糖葫芦的旁边见到了这一次她想要见到的人。 余墨弦见她盯着看,还以为她想吃,心叹果然还是个小孩子,但还是牵着她走了过去, “想吃?走,带你去买!小馋猫。” 楚歌楞了一下,刚想拒绝,但又闭上了嘴,心想着误会就误会吧!只是她这个吃货的帽子是摘不掉啦! “老板,来一串糖葫芦。” 微哑的男声在旁边响起,李嬷嬷下意识的看过去,一时之间倒是楞了一下,好俊的孩子! “哥哥,我要那串大的!” “好!我抱你起来,你自己拿!” 余墨弦将妹妹抱起来,让她自己去摘自己喜欢的那一串,并没有注意到旁边李嬷嬷惊讶的视线。 “姑姑,我也要自己拿!” 奶声奶气的童音在耳边响起,李嬷嬷抱起侄子,慌乱的笑了笑,一边看向身旁的小姑娘,脸色有些白, “小姑娘长得真好看,今年几岁了?” 楚歌冲她笑笑,乖巧的窝在哥哥怀里, “婆婆,我八岁了。” 八岁!李嬷嬷不知道为什么心口猛地一跳, “姑娘可是十二月初八的生辰?” 余墨弦防备的看了她一眼,刚想让妹妹不要说话,楚歌已经一幅惊讶的样子, “婆婆你怎么知道?哥哥,婆婆好厉害呀!” 余墨弦冲妹妹笑了笑,对着李嬷嬷点了点头,转身抱着妹妹赶紧走了。 “楚楚,以后不要跟陌生人说话,还跟别人说你的生辰,这样的事情以后绝对不行,知道吗!” 楚歌乖乖的点点头, “哥哥,你放我下来吧,我太重了!” 余墨弦虽然没有觉得妹妹重,但还是依言将她放了下来,两人一直走着回了家。而一边的李嬷嬷,抱着小侄子赶紧回了家,她必须赶紧回京城派人来查查这件事情,若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