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虚阁 - 言情小说 - 他从火光中走来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0

分卷阅读10

    江,这条江有百年历史,江面上泛着大小渔船,两岸挂着七彩的灯盏,倒映在江面,茕茕孑立。

    包厢里就剩两人,两对面坐着。

    忽然静下来,就这么干瞪着看对方,气氛怎么说呢——

    有点奇妙。

    林陆骁靠在椅子上,敞着腿,低着头,打火机在他手指尖来回打转。

    南初切了块蛋糕,问他:“还吃吗?你刚刚一块都没吃。”

    林陆骁向来不爱吃甜食,头都没抬,直接拒绝:“不吃。”

    南初点头,收回来,放自己面前吃了。

    “你生日几号?”南初叉开一小块,咬着叉子,看他。

    林陆骁不说话。

    “不会这也保密吧?”

    林陆骁收了打火机,塞进裤兜里,抬头看她:“8月9号。”

    南初算了下日子,“那就是下个月?”

    “嗯。”林陆骁把话说在前头:“但我不过生日。”

    “我也没说要帮你过啊。”南初冲他眨眼。

    “……”

    你说你接啥嘴,你又说不过她。

    有了这个认知,林陆骁决定接下去不再搭理她,轻嘲地弯了下嘴角,然后去摸桌上的烟盒,直接叼一根在嘴里,又从兜里摸出打火机,单手虚笼着,冲南初递了个眼神,似乎在征求她的同意。

    南初比了个“您请”的手势。

    打火机瞬亮,烟头被吸燃,林陆骁深吸一口,散着烟雾,把打火机往桌上一丢,目光转向窗外。

    南初扒着蛋糕,看他。

    娱乐圈有很多长得比他好看的小鲜肉,但都没他耐看。

    林陆骁线条很硬,五官很正,抽烟时微微皱起的眉头,宽肩窄臀,他不健身,但很有肌肉,他整个人靠在椅背上,弓着背,腹部弯着,T恤贴着,隐约能看到腹肌线条,但不明显。

    掀起衣摆下的风景一定很可观。

    灰白的烟雾像是一层屏障。

    南初有了想法。

    她伸手抓了把奶油,腾地站起来,往前倾身伸手,就隔着一张桌子去抹林陆骁的脸。

    林陆骁反应很快,余光看到有东西冲自己过来,条件反射一把握住。

    是只女人的手。

    柔软细腻,冰凉纤瘦。

    他第一反应,怎么这么小,稍微用点力,似乎就能掰断。

    男人的手掌宽大温厚,还有点糙。

    女人的手腕细腻纤瘦,还有点滑。

    心思各异。

    “你干嘛?”

    林陆骁声音有点哑。

    南初看他表情总觉得下一秒会拎起整个蛋糕盘子扣在自己脑袋上,“抹蛋糕是惯例,这是来自寿星的祝福。”

    “接着扯。”

    林陆骁拉着她的手腕,嘲弄地看着她。

    南初大着胆子,又把手往前伸了伸,“试试?”

    腕上的力道又重了。

    林陆骁拉着她的手腕,往边上一拉,声音很淡:“闲得你?”

    南初人直接被拽过去了,弯腰弓背,领口微敞,她人很瘦,精细的锁骨下是女人姣好的勾线。

    南初平时的内衣大多款式奔放,系带的,蕾丝的,聚拢的……

    但偏偏今天要爬九盲山,穿了件运动内衣。

    胸都给勒平了。

    南初下意识捂住领口。

    林陆骁轻挑眉毛,那不屑的表情像在说——

    有东西给我看?

    南初捂领口当然不是因为怕被看,她今天要是穿件性感内衣,估计她会好好让他欣赏欣赏。

    “你那什么表情?”南初说。

    “没什么。”

    他把手松了,靠回椅子上,抽了口烟。

    “胆小鬼。”

    “……”

    “看就看了呗。”

    “……”

    林陆骁拿眼睛斜看她,“嗯看了。”

    南初:“……”

    林陆骁吐了口气,轻哧:“我以为你还是十六岁呢。”

    “……”

    你他妈说的还真是大义凛然啊!

    第7章

    林启洗完脸进来,两人正大眼瞪着小眼,他甩甩手说:“你俩这是干上了?”

    林陆骁:“……”

    南初:“……”

    干你个四舅大爷。

    林陆骁率先站起来走出去,南初神色恢复冷淡,慢慢悠悠跟在后面。

    三人上车。

    林傻白甜率先上了副驾驶,南初看了眼林陆骁,正巧,他也瞥了她一眼,他人高,居高临下地睨她,下巴往车门一指,南初翻他一眼,拉开后座的门坐进去。

    林陆骁低头笑了,也跟着坐进去。

    两人一路倒也没说话,南初一直看窗外,仿佛被窗外霓虹闪烁的夜景迷住了,而林陆骁则有一搭没一搭地跟林启聊着,林启就跟个喋喋不休地小麻雀似的,他似乎对林陆骁有一种依赖感。

    南初把窗打开,风呼呼涌进来,窗外的树木晃得厉害。转头,刚好看到林陆骁在看她,眼神里的不明意味太多,容不得她多想。

    她撇开头,忽然想起五年前住进他家的时候。

    南初十六那年在林陆骁家里住了一个月,他期间回过两三趟,每趟都是呆个一天半,其余时间全部在部队里呆着,这么算,两人确实算不上熟。

    当时那套房子是林陆骁租的单身公寓,三室一厅。除了一间卧室,其余两间被他改成书房和杂货室,乱七八糟丢了一堆训练和健身的东西。

    南初不会做饭,每天都是叫外卖,有次下楼拿外卖的时候刚好看见他走回来,等外卖小哥找完零钱,南初胡乱塞进大衣里,赶紧跟在他屁股后头上去。

    上了楼,林陆骁换鞋,南初拎着手里的咖喱烩饭,有些为难,想了想,还是递给他:“不知道你今天回来,要不你先吃,我再叫一份。”

    林陆骁把钥匙丢在柜子上,头也没回,走进去说:“我在队里吃过了。”

    “哦。”

    南初坐到餐桌上吃晚饭。

    林陆骁进去把常服换下来,目光闲散地四处扫了扫,虽然这姑娘做饭能力为零,但家里倒还干净,没给弄太脏,那时他自己也是半大小伙不太会照顾人,别的还好商量,唯独看到床的时候眼睛就犀利起来了。

    他有强迫症,无论什么时候,被子一定要折成豆腐块。

    像这种连叠都不叠,乱乱一团丢在床上的,简直分分钟拎起来可以打一顿。

    屋里打着暖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