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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可能是这锦梁宫的总管,沈奚靖默默揣测,等待那个年少的皇帝给他们分派工作。 “站中间的那个,抬起头来。”一把清亮的声音响起,沈奚靖心下一阵紧张,他拿眼睛扫了左右两边的人,突然意识到皇帝原来是在叫他。 他赶紧回了个“诺”,慢慢抬起头。 那是沈奚靖与穆琛第一次相见。 穆琛和沈奚靖想象里的都不一样。 沈奚靖小时曾跟父亲爹爹参加过先帝四十一岁万寿宴,他对先帝以及皇子们的印象最深刻的,就是他们都长了一张刚毅的脸,深色的衣服仿佛沉沉墨色压着他的心,那是皇家不可侵犯的威严与气势。 可是,这个唯一活下来的先帝庶子,却有一张温和的稚嫩的脸庞。 穆琛长得极好看,眉目清秀,头发乌黑,身材修长,一袭黑衣生生穿出洒脱来,这是沈奚靖绝对没想到的。 就在他盯着穆琛看的时候,穆琛也在打量他,因为沈奚靖一直陷在回忆里,竟没发现穆琛眼里一闪而过的惊讶。 他知道这个少年,是谁。 但他并没有说出来,他只是冲沈奚靖露出一个温和的笑容,问:“你倒是懂规矩,叫什么名?” 沈奚靖更紧张了,枪打出头鸟总不是好事,他此刻都想哀叹时运不济。 “回皇上话,奴才姓沈,名奚靖。”如果可以,沈奚靖并不想用这个父亲爹亲给他取得名字入宫为奴,可是宫人的档案十分严密,容不得更改丝毫,沈奚靖只得继续这般。 “名字倒不错,不过进了宫,就得改了,朕给你赐个名,就叫安乐吧,吉利。”穆琛声音依旧清亮,但沈奚靖不知为何,总觉声音里有些笑意。 安乐就安乐吧,总比顶着大名被人使唤得好。 沈奚靖赶忙低头说:“诺,安乐谢皇上赐名。” 他回答完,穆琛也只是点点头,改去点问旁人。但相对于沈奚靖,他明显话少多了,只叫他们抬个头,然后便点了沈奚靖和杨中元去东配殿伺候,其他人在西配殿做杂活,便起身离开。 他离开了,站在一旁的苍总管却没走,他往前走了几步,偏巧站在沈奚靖身前,道:“都抬起头看我。” 他声音一如既往地冷,沈奚靖抬头后,也如预想般地看到一个冷面青年。 苍总管二十七八岁的样子,比方安岑看起来年轻几岁,面上冷冰冰的,不带一丝表情。 但不知怎么的,沈奚靖却觉得,他比面上时时带着笑得方安岑好多了。 “我叫苍年,是锦梁宫的总管,你们可以叫我一声苍总管,或者苍叔都行,以后你们在锦梁宫做事,要安分守己,今上是个好脾气,你们只要做好自己的事,绝对能好好待下去,明白了吗?” 少年们答了诺,苍年又把其他五个人的名字改了改,因沈奚靖占了平安喜乐里的安乐两个字,所以他给杨中元改名平喜,合了个好彩头。 主子也见了,话也训完,名字改好后,苍年突然说:“今个好好休息,明天也不用过来,明个晚上你们方叔会给你们送药过去,那个,不可不吃,如果谁耍把戏,那别怪我无情。” 沈奚靖心下一紧,彷徨不安袭上他的心头,他闭了闭干涩的眼睛,把难过都咽回腹中。 后天,就得吃那朱玉丸,后天,就得变成另一个沈奚靖。 9、第九章 ... 大梁天启元年七月十九,是个难得的好天气。 和煦的风吹过这座金碧辉煌的永安宫,给宫人们带来了些许凉爽。 睿帝登基第一年的这个炎热夏季,大梁最长的一条河罗伊河并没有发生水患,罗伊河南的稻米和罗伊河北的小麦也都长势喜人,相信秋天来时,将又是一个丰收年。 然而这一日对于沈奚靖来说,却是他这一生最难忘得一天。 很多年后,他回忆这一天的开始,都是杨中元,不,应该叫平喜,叫他起床的声音。 平时的他,是从来不会比平喜起的晚的。 可是这一日,不知道怎么的,下意识地,他就是不愿意从美梦中醒来。 这一天,苍年没有给他们安排工作,就让他们呆在自己的屋子里,整理一下包袱行李。 平喜家境殷实,衣服器具比较多,沈奚靖自己的则很简单,他只有两身上虞知府看他们可怜给的衣服,还有就是片刻都不离身的那个朴素的手绢。 他们的早膳是在自己屋里吃的,倒不是锦梁宫的宫人待遇好,而是御膳房每一天排给隔房宫人的伙食都一样,每日清晨正午和傍晚都会送一次,待遇好的主子有自己的小厨房开火,差一点的,就靠着这样简单的一日三餐也不会饿着。 锦梁宫也有自己的小厨房,不过那里,跟他们这些新来的宫人,是没什么关系的。 沈奚靖草草吃过他自己的那份南瓜粥和两个菜团子,又坐回床边发呆。 “喂,你怎么不高兴?”平喜坐在他自己的床上问他。 他正在整理衣服,因为那天安管事的责难,太好的衣服他都卖给了驿站的一个少年,换了些银钱。 他们这屋子并不大,两张床并排放着,窗下有个旧桌子,床边有两个旧木箱,因为地方太小,所以桌子几乎挨着木箱,连凳子都没有。 沈奚靖和平喜吃饭的时候,就站在桌子前面,草草吃完。 但这个环境对沈奚靖来讲,却是这一年来住的最好的一次了。 他知道其他宫人说不定五六个人住一间,什么东西都要共用。想到这里,他不由又感谢管事们把他分派到锦梁宫。 毕竟,无论实质上怎么样,皇帝毕竟是这个国家的天,这个永安宫的真正主人。 “没,只是没事情做。”沈奚靖简单回答平喜一句,就不再说话。 平喜也在那边自顾忙活,没有搭理性子冷淡的沈奚靖。 因为无事,而且晚上便要吃朱玉丸,所以沈奚靖现下有些紧张,他只得拿出宫人所时管事叔叔发给他们的白棉布和针线,打算给自己做几件像样的内衫。 但他做惯了世家公子,虽然只短短不到十年,但他骨子里却并不喜欢做这样的事情,即使曾经学过绣工,但他也只能勉强做到把布都缝到一起。 他这一下手,不仅把衣服缝的歪七扭八,还把手指都戳破了皮,沈奚靖皱着眉头,咬牙继续做下去。 如果他不做,等现在穿的两身坏了,他就没衣服穿了。 人,总是在极困难的情况下,学会更多事情,不管情愿与不情愿。 一天的时光很快过去,到了掌灯时分,苍年领着方安岑进了沈奚靖和平喜的屋子。 方安岑手上端着一个紫檀托盘,两个白玉瓷瓶正稳稳摆放在上面。 在他们身后,还有四个算不上管事叔叔的大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