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虚阁 - 言情小说 - 被寄养在前男友家的日子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8

分卷阅读18

    逐渐滚远的网球和布丁都视而不见。

    宋月笙见小狗崽不理人,索性也不要理它了,他翻开手边的一个文件,耐心看了起来。

    事实上,周鹭此刻不仅是眼神缥缈,连她的大脑也正处于放空的状态。

    适才自己情绪激动,没有对电话里的内容进行深究。如今冷静下来想想,她听到的其实只是一些支离破碎的片段,真实病情或许没有她猜得那样遭。周鹭在心里安慰自己。

    而且现在,也不是简单的医学上的问题。

    她变成了柯基,无论是因为灵魂出窍还是因为她和这条狗灵魂互换,都并非现代科学能解释的事情。

    不过,如果原因是后者,那么周鹭真诚地希望她的身体能够再在床上尽可能多昏迷一段时间。否则到时候她还没找到契机换回去,真正的胖团却从她身体里苏醒过来……

    不,不会有这种可能性的。

    周鹭吓得啃起爪爪压了压惊。

    她又沉思冥想了好一会儿,忽然抬头瞅了瞅宋月笙。

    宋月笙正埋头于各路文件中,他手指修长,鼻梁高挺,眼神也似乎专心无杂念,好一副静心笃志的模样,明显那通电话并没有坏到他的心情。

    宋月笙为什么会关心她的病情?周鹭边盯着他边思考。

    要说他对自己余情未了,周鹭是不信的,也不敢信。

    两人当年虽然勉强称得上和平分手,但是后来宋月笙与沈蕴的事在圈子里闹得风起云涌。心尖尖那处的位置本就窄,风流倜傥的小宋爷会留一席之地给她?

    周鹭低着脑袋,伸出舌头舔舔自己爪子上粉嫩的肉垫,将这种无限接近于零可能性的猜想彻底抛于脑后。

    周鹭将头枕在舒适的地毯上,在各种稀奇古怪的想法中,她张嘴轻轻打了个哈欠,她迷迷糊糊地闭上眼,做了个“庄周蝴蝶”的梦。

    那个混沌的梦里,她恍恍惚惚又变回了周鹭,从酒吧驻唱风光起来的金蛇影后周鹭。

    “周鹭,白鹭的鹭吗?是个好名字,一行白鹭上青天,很衬你。”

    “感情是你情我愿的事,像你这么好看的女孩,当然有不接受的权利。但是,白鹭姑娘,我在你眼里,似乎没有读出拒绝。”

    “想不想演戏?李思导演的电影,我替你争取了女二号。”

    “听说剧组有人给你脸色看,要我帮你吗?”

    “小鹭,我可以给你一个机会重新想我们的关系,凡事有得必有失,太过贪心,只会什么都得不到。”

    “宋先生,请问我贪心你什么了?”

    ……

    周鹭被空调冷风吹得一个瑟缩,脖子边细小的绒毛险些被她吃进嘴里,她猛地惊醒过来。

    有人在她耳边扣扣碗,一股隐隐约约的肉香味顺着周鹭的鼻子钻进她泛着酸水的胃。

    周鹭被这香味馋醒,她从梦中的“周鹭”状态里回过神,脑子缓慢地恢复清醒,她逐渐想起自己现在的身份——一条柯基。

    “胖团,起来吃肉了。”

    向她喂食的是秘书小张,原本待在办公桌前的宋月笙不知道去了哪里。

    不见踪影也好,周鹭慢慢地舔舐瓷碗边缘。在想起某些往事后,她倏然不太想见到宋月笙,哪怕宋月笙永远不可能猜到他养了几天的狗的灵魂里其实装的是她周鹭。

    所以有时候不得不说命运这东西太诡异,明明可能再无交集的两个人,却莫名其妙地被老天爷以这种奇葩方式联系在一起。

    是嫌她还不够倒霉吗?周鹭叹气。

    吃完午饭,小狗崽叼着网球,在办公室里自娱自乐地又跑又跳,活动之余,她想起了今早宋月笙与王主任打电话时随手记录的那张纸。

    周鹭用两只后爪撑着地,前爪巴在深色书柜上努力拉长脖子看。她对自己的小短腿还挺有自知之明,知道光凭一腿之力,无法成功拿到纸张,所以晃着小狗头四处张望有没有什么能够借助的物体。

    可惜的是,办公室里的东西不是太高就是太矮,都无法进行废物利用。

    伸着脖子太久,感觉好像有点累,于是周鹭把上午宋月笙给她的布丁咬开吃了。

    这一下午,周鹭过得享受又悠闲。

    直到四点,宋月笙返回办公室,她的宁静时光才被打破。

    彼时小狗崽已经把宋月笙办公座椅上的四个板凳腿每个都咬得触目惊心,昂贵的地毯上全是细碎的油漆墨。

    同时,地毯上还明显残留着布丁被咬开时不慎留出来的果汁印子,以及狗崽中午吃肉时从嘴里漏出的肉渣。

    看着办公室里的狼藉景象,宋月笙轻打了狗崽的屁股一巴掌。

    这一巴掌打得它不痛不痒,它有恃无恐地连打了几个哈欠,眼上的睫毛粘着的白色眼屎,证明它或许正处于还没睡醒的浑噩中。

    宋月笙见它这死性不改的样子,无奈对旁边人道:“让你看笑话了。”

    “一家人还和我说这些,未免太见外了。”陈知行的音调平淡有礼,从中听不出太大起伏。

    周鹭听到另一道声音,这才不慌不忙抬起头,见到来人是宋菁的丈夫后,她警觉地趴在茶几边上一动不动。

    平心而论,陈知行人长得不错,秀气白嫩,戴着一副眼镜,胡子也剃得很干净,放在学校里就是一副标准的好学生模样。

    他的衣服虽然不是什么显赫牌子,但是一尘不染,连个衬衣的褶皱都没有。

    看不出宋菁会喜欢这种白面书生的类型啊,周鹭觑着小狗眼看他,不过转念一想,周鹭又觉得很正常,书生很多都是软脚虾,大概更方便满足她的大女子主义。

    宋月笙沏了杯茶给陈知行,他笑着开口道:“下午和DC那边进行地很顺利,x市的商业城计划也不能放下,那边一直是你在联络,这两天得辛苦你跑一趟了。 ”

    陈知行动动鼻梁上的眼镜,笑得很温文:“应该的。”

    “我只是没有想好怎么和菁姐说,”陈知行无力道,“你也明白她的性子,要是不提前知会她,我恐怕她要和我生气。”

    “她做久了女强人,性格难免要比一般女人强势一点。”宋月笙以“任重而道远”的态度拍了拍她的肩膀,“女人其实很好哄,何况是哄自家老婆。”

    “首先,你要把这个称呼改过来,哪有叫老婆‘菁姐’的,我听着都牙疼。”宋月笙替他出谋划策。

    陈知行叹了口气,他揉揉眉心道:“没办法,我叫顺口了。”

    见此,宋月笙又传授了不少哄女秘籍给他。

    层出不穷的手段惹得团在地上的周鹭都目瞪口呆,何况是陈知行那样一个书呆子。

    看来浪子就是浪子,对付什么女人都有一套,周鹭不禁边摇头边佩服地五体投地。

    与陈知行唠完家常,宋月笙便拎着狗崽子以身作则地玩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