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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哪里,家里情况怎么样了。” 孟新伟的下巴都要掉了,几乎不认识眼前这个人,你说笑的吧,沈三少!他拿着一只手在他面前晃了晃,“我说,你是不是沈学圻?你被人下降头了?”居然还承认自己做错了事情? 沈学圻一把拍掉了孟新伟的手:“好了,孟大队长!你要笑以后再笑,其他的先别说了,现在能帮我找一下她吗?” 老太太今年八十一岁,一个人住的养老院,半夜里无声无息的走的。第二天早上养老院查房,才知道老太太夜里没了,于是赶紧通知朱富才这事儿,朱富才一惊,连忙打了个电话女儿,朱墨接到消息后,急急忙忙的交代好滨海家里的事情,搭最近的夜班飞机赶了回来。 老太太的遗体已经从养老院运回家里,灵堂摆在朱富才家里。 孟新伟很快就把沈学圻要的消息打听出来了,并将信息一五一十的都告诉了他。 沈学圻叹了口气,原来这里离自己家的老宅子走个五分钟就到了啊!近在咫尺。 沈学圻抬头看着墙体斑驳的旧日里的小区,向看门的大爷问了句:“大爷,三号楼往哪里走?” 那大爷只盯着电视机,头也不回的说:“只管往前。” 他便只管往前走,走了两步,看到架着小灌木丛搭的蓝色棚帐在小区里占地为王,通道里摆了两张古老的咖啡色的八角大桌子,铺着白色的一次性桌布,有几盆水果摆在正中,三三两两的花圈靠立在棚帐四周。 夏季里,到处是蔫蔫的。 偶尔有“啪”的声音,几只苍蝇从电子灭蝇器里掉落了下来,惊醒了昏昏欲睡的守灵人。 朱墨呆呆的坐在桌子旁边,远远看去,像一尊脱了漆的乌木雕,黑色的T恤黑色裤子还有黑色的平底凉鞋,袖子上别了一卷麻布,头发全部都扎在脑后,束了个马尾,目光呆呆的盯着地上看。 间或有亲戚和朋友送蜡烛钱,说:“墨墨,奶奶八十多,高寿啦!走的也没啥痛苦,是你们晚辈修来的福气。” 朱墨扯出了比哭还难看的笑容,点点头:“是啊!谢谢三伯母。” 收了一百块钱,将名字登记在本子上。妇人问:“大热天的,你们也真不容易。你这是跟公司请的假吗?” “是。”朱墨抿嘴:“我得回来送奶奶的。” 那妇人又问:“什么时候出殡?” “明天早上四点。三伯母您过来送送吧。” “好的好的,一定来。”那妇人坐了一会,又起身道别:“你们也注意身体,可别把自己累着了。” “嗯,三伯母你慢走。” 又过了一会,一个老头摇着扇子过来,长的跟朱墨挺像的,看着像是朱墨的父亲。头发已然全白,身上穿着一件洗的发黄的白色老头衫,拍了拍她肩膀:“墨墨,不早了,你阿姨做了晚饭,一起吃点吧。” 朱墨茫然的站起身:“不吃了,爸,我出去走一下。这里你先看着。” “那你不饿啊?” “我在外面吃碗面就行。”她挥挥手。 沈学圻见朱墨出来,赶紧躲到一旁的树丛里,生怕被她见着。见朱墨渐行渐远看不见了,他才从灌木丛里出来。 朱富才的老婆在三楼探出脑袋喊:“阿才!趁现在没人赶紧上来吃饭。” “好,就来。”朱富才应了声,正准备上楼,却看见一个穿着白色T恤,短发乌黑浓密的年轻男子站在树下,盯着花圈一动不动的看着,他觉得好奇,很久没见过这么醒目的年轻人了,上前问道:“请问你是哪位?” 沈学圻回过神,一下子不知如何介绍自己,看了一眼花圈,道:“我是胡老师的学生,听说她过世了,来看看她。” “哦哦。”朱富才说:“小伙子怎么称呼?” “我姓沈。”沈学圻说了一句,便不再接话。 楼上的妇人又喊:“阿才!还不上来,磨蹭啥!” “哦哦哦。马上来。”朱富才应了声,又对沈学圻尴尬的笑笑:“这……我先上楼,蜡烛钱一百元,你给我就行,如果方便的话,明早你来送一下我妈吧。” 朱富才搓了搓手,又喃喃自语:“我妈一直在乡下教书,退休也有二十多年了呢,我以为她学生至少都得四十好几了,你看着真不像啊,到像我们家墨墨的同学。” 沈学圻从兜里掏了一百元递给朱富才,笑笑:“是吗?这是蜡烛钱,您收好,谢谢胡老师,好人自有好报。明早我来送她最后一程。”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更的更早了,本来还想这再来点粗长的,但是坐的久了,发现思维枯竭,要出去转转才能有灵感再写。 感谢各位土豪姐姐妹妹们的雷。 多跟我谈谈天说说地啊。挥舞小手绢呐喊。 晚上有约饭,没加了。感谢各位哈 第54章 第四十九章 已近六点,夏天日长,天还是亮着的,朱墨从小区的巷子里绕了出去,穿出弄堂,来到大街上,饭馆的油烟味随着热浪飘出,腻味十足,虽然胃口全无,但是她知道自己还是要去吃饭维持体力的。一抬眼便看到这个从她有记忆开始就开在大街上的胖嫂饮楼,歪歪斜斜的招牌立在古老的落地房上,已经坐了三三两两的食客,厨房是全开放的,正对着街面,老板娘身躯肥硕,几乎填满了整个灶台,见到她,长筷子一边快速搅着沸水里的面条,一边说:“哎呀,好久没见你了,吃点什么?” 朱墨朝着胖嫂坐下,拿纸巾擦了擦油腻的桌子,掰开一次性筷子,筷子屁股互相擦了擦,应了声:“是很久了,来碗馄饨吧。” 紫菜虾米蛋皮葱花各放一把,五颜六色的辅料飘满了玉黄的汤,大馄饨冒着热气沉甸甸的躺在碗底,看着还是那样可口,但是吃的人的心境不佳,这远近闻名的馄饨也有些食不下咽。 朱墨还是慢吞吞的把它吃完了,十分钟后,她放下碗筷,摸了十块钱递给老板娘,道了声谢,又慢吞吞的往旅馆走。 她老爹家她是几乎没住过的,当年父母离婚了之后不久,她就跟了奶奶,老太太这辈子也就她爸一个儿子,好不容易拉扯大了,媳妇娶了,孙女也生了,她原以为可以享清福了,没想到赶上八十年代那波出国出境打工潮,心高气傲又有几分姿色的儿媳妇跟着娘家的亲戚去了香港打工,在那边跟了个在国内倒腾石油的大款,离婚的事情在小镇上闹得沸沸扬扬。 没过多久,儿子再婚,不久就生了个弟弟,小朱墨是被放养的,每天脖子上挂着钥匙,眼巴巴的家门口等老爹和后妈回家,那个时代大家经济条件都不大好,所以后妈也不待见她,奶奶心疼这个漂亮机灵的丫头,说你们养两个是很辛苦,不如让这个孙女跟我吧,只要我有一口饭吃,绝对不会让丫头饿着的。 她先去住的旅馆洗漱了一把,看了看时间,得出门守夜,今晚是停灵最后一晚,明早得送奶奶上山呢,她身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