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虚阁 - 言情小说 - 论撩完就跑的我如何哄回黑化男主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281

分卷阅读281

    ,一只手已经摸上了小藤箱的暗扣。

    俞鹿一愣,这才注意到她居然将藤箱拿了上来,就说:“等一等,那个不是……”

    但来不及了,小恩已经开了箱。

    才看见里头放的并不是衣服手帕之类的玩意儿,而是画笔、颜料、厚厚的画纸,和一叠装订在夹子里的画册。听见了俞鹿阻止的声音,小恩一慌,手蓦然一抖,画册就落了地,哗啦啦地翻了开来。

    小恩下意识地一看,瞬间就闹了个大红脸。

    画本上皆是栩栩如生的黑白色人体素描,男女老少的模特皆有。其中不少页面,都是身上没有任何衣物遮挡的人物。肌肉的沟壑与阴影、隐秘处的褶皱与毛发,都纤毫毕现。

    这种画在华国大部分人看来,都是过于孟浪的东西,更不用说是昆西这地方。小恩的耳朵烫得都要滋滋冒烟了。

    俞鹿却是倒吸了一口气,立即跳了下床,鞋子也没穿,快步跑过去,心疼地拾起了画册,吹了吹灰,抚平了画纸的角角。

    “对不住,俞小姐,我不是故意弄掉你的画的……”

    俞鹿蹙眉,将画册放回小藤箱,重新合上了它:“算了,这些都是我的画具,你将它们放到楼下的书桌上。”

    小恩点了点头,就继续给俞鹿收拾东西了。

    到底是小地方的姑娘。好一会儿,小恩似乎都还没从刚才的刺激里回过神来,红着耳朵,一句话都不敢说了。

    见她那么尴尬,俞鹿抿了了口热茶,难得起了恻隐之心,有一搭没一搭地跟小恩聊了几句,分散了她的注意力。

    小恩是个没有心机的,俞鹿问什么就说什么。

    原来昆西人是以放牧为生的。古时候,也曾有过打猎为生的猎户。不过,这一行纯粹是看天吃饭。若想养活一家老小,显然不够稳定,因此都渐渐转去放牧了。现在,大家上山也不会往有野兽出没的山坳里去,只会去半山腰采一些山货,晒干后,卖给专门收这个的商人。

    就这样一代接着一代,祖祖辈辈,一直繁衍到了今天。当年,阿恪的母亲离开了昆西出去闯荡,倒是挺罕见的。

    也是从小恩口中,俞鹿才得知,这个房子居然是没有浴室的。

    昆西人不会天天洗澡。若要沐浴,需要亲自去后山打水回来烧热。

    而且,昆西人平时没什么消遣,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男人有时会玩玩摔跤骑马,女人大多就在家里带孩子做饭。连一家商店也没有。

    俞鹿顿时两眼一黑。好不容易被系统分散走的注意力,再度聚集到了自己眼下的悲惨状况上去。扁了扁嘴,又委屈上了。

    这种无聊的鬼地方,居然要她住上大半年时间。

    虽然不会受苦、受奴役,也不用去放牧……可也太无聊了。她的父亲未免太懂她的弱点。

    只是,如果不来这里,她就要回去嫁给那个讨嫌的未婚夫了。

    俞鹿磨牙。就冲着这一点,哪怕没有系统出现,她也不可能服软。

    选择昆西,顶多就熬个大半年。嫁给那个人,可就一辈子都要搭进去了。那还是在这里熬熬吧。

    光顾着气恼,她都没注意到小恩是什么时候离开的。

    俞鹿又生了一会儿闷气,才坐了起来,换上了放在床边的舒服的拖鞋。来到窗前,撑着窗台,往外眺望。

    这间屋子的方位相当不错。远眺出去,是一片茂密的丛林,树冠绿的,黄的,逐渐分层。清澈溪流犹如游龙,在林中若隐若现,闪着光。那里大概会是一个写生的好地方。

    幸亏来之前带了画具。这大半年,估计只能借此解闷了。

    现在的时间还早,与其闷在这里,还不如周围逛逛,物色一些风景优美的写生地点。

    俞鹿拎起了画具,换了一双宽松些的鞋子,就下楼去了。

    村寨里都是民房,俞鹿直接掠过。来到了寨外的山林里。远离人烟后,四周安静了下来,金灿灿的阳光犹如金子,落满了草地,让人心情愉快多了。

    那个叫洪伯的村长说过,寨子附近还是很安全的。深山里的猛兽,不会往人聚居的地方来。偶尔碰到的小型野生动物,人还没看清它是什么,它就已经被人吓跑了。

    俞鹿伸了个懒腰,打算去刚才看到的溪水处,踩一下点。

    她的屋子位于高地,望得也很远。那条小溪看起来近在咫尺,谁知实际上却远得很,一直能听见哗哗的水流声,就是怎么也走不到地方。

    好不容易,俞鹿才找到了地方,顿时双眼一亮。

    这儿的确是个很漂亮的地方。夏意甚浓,流水潺潺,幽静美丽,气温适宜,虫蚁也很少。

    俞鹿来了兴致,踩着露在溪水上的石头,来到了对岸,坐在了一块大石头上。

    将颜料依次摆开,俞鹿拨着长发,弯下了腰,用小桶装了一点儿水,就低头,刷刷刷地在画纸上,勾画起了这幅风景。

    待完成了画作,俞鹿揉着酸酸的脖子,拿起旁边的手表一看,才发现居然已经快到夜里八点钟了。因为天空还很明亮,她都没注意到,时间过得那么快。

    不能再待下去了。俞鹿匆匆晾干了画,将它夹回画板中,收拾好了散落的东西,往村寨的方向走去。

    时间越晚,天空暗下来的速度就越快。走了二分之一的路程,俞鹿望着林间白雾,有些心慌,想看看时间,一摸衣兜,才发现手表不见了。

    她一愣,回忆了一下,顿时气得跺了跺脚——是了,刚才画画时为了不硌手,她将饰物都除了下来。离开时顾着收拾画具,似乎是将那块手表随手放在石头上了。

    那块手表是她的心头好,实在舍不下它,反正天空还有一点儿余晖,俞鹿还是夹着画具,往回跑了。

    回到溪边,四周已笼罩在了一层阴郁的暮色之中。阳光正好时一眼能看到底的澄澈溪水仿佛也暗沉了下来,湍急地撞击着岸边,溪水中央那几块凸起的小石头已经不见踪影了。对案有个东西在隐隐约约地闪着光,果然是她的手表。但不知道它是不是被什么小动物推过,已经快要掉下去了。

    俞鹿心急,就没有多想,有点莽撞地提起裙摆,踩进了溪水里。

    没想到下午时深浅只到她脚踝的溪水,此时已经涨高到了小腿的三分之一高的位置。瞬间浸湿了鞋袜,冷得她打了个哆嗦。

    这一刻,俞鹿已经有点后悔了。不过,下都下来了,鞋子也湿了,没有收获,怎么能甘心,就微微弯下了腰,颤巍巍地横着湍急的溪水过去。

    猛然间,鞋跟踩到了一块石头,某种冰冷滑腻、仿佛是鱼鳞的东西,贴着她的小腿滑了过去,俞鹿的心脏遽然收缩,“啊”的尖叫声卡在了喉咙里,整个人就要往前栽倒了。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她听见了水声,有人也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