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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不讨人喜欢,非常不好看的猫。 当时宠物医院的人告诉何云舟,这只猫原先也是品种猫,据说最开始只是因为生病才被抛弃,后来被领养了,又因为脾气差被退养,这样折腾了好几次后辗转流落到宠物医院,已经是只遍体鳞伤,骨瘦如柴的小怪物—— 【大概过两天还是只能安乐了吧。这猫一身病,性格也太差了……也没可能一直在这里养着。】 依稀记得,当时让何云舟心一软把那只凶巴巴张牙舞爪的小家伙带回家的,正是那位宠物医院的护士有意无意说的一句话。 何云舟其实也没想过真的能养它太久,毕竟当时那位护士提醒过他,这只猫脾气暴躁,甚至会绝食,指不定过几天就能把自己活生生饿死了。 何云舟甚至都没有好好给它取名字,随便取了个贱名叫瓜叽,就这样慢慢吞吞地养着了……谁晓得一不小心,就把那只骨瘦如柴脾气恶劣的猫养成了自己的心头肉。 等到瓜叽前段时间去世,直接等于挖了何云舟心头那块最软的肉,疼得他这么多天了始终没缓过来。 然而现在,竟然有个男人,长得跟瓜叽一模一样,正坐在他家客厅里等着他喂饭。 何云舟下意识地看了一眼手机,愈发头脑混乱。 上午九点半……往常瓜叽还活着的时候,也是这个时候便要矜持高傲地跑来跟何云舟讨零食吃。 “呜……” 何云舟抽了抽鼻子,强迫自己冷静点。 是的,一定因为他太想念瓜叽,所以才会神志不清地把另外一个人类看成瓜叽的替身。 想到这里,何云舟没忍住,从厨房探头往客厅望了一眼…… ☆、第二声喵 霍铮此时正全身僵硬,戒备地盯着跳到沙发背上与他大眼瞪小眼面面相觑的巨大橘猫不敢动弹。 “喵呜呜呜呜——” 橘猫冲着霍铮叫了起来。 “……” 这怪物到底是要干什么?!!!!! 虽然表面上看不出来,但实际上,面无表情盯着猫看的霍铮,此时已经因为对方的吼叫而陷入了焦虑之中。 他发誓他见到的这只猫,恐怕是他这辈子见过的最大的猫……那蓬松的毛发配合庞大的体型,看上去压根就不像是猫而像是什么微型野兽。 光是看到那张烤土司一般的大脸,霍铮就觉得自己胸口之前被对方踢到的位置隐隐作疼。 但他也不敢动,因为他隐隐有种预感……对方好像……有点儿想要跳到他怀里来。 在霍铮没有注意到的厨房门口,何云舟捂住嘴,猛然转过身来,强迫自己不要呜咽出声。 刚才的场景真的太熟悉了,熟悉到何云舟想要差点落下泪来。 何云舟的心里又甜又软又酸又涩,百味陈杂,无法言喻。 就在刚才,他仿佛又看见了当初瓜叽与南瓜在沙发上蓬松毛发对峙的画面。 那只在霍铮心目中被定位为“微型野兽”橘猫叫做南瓜,在瓜叽五岁时被何云舟一时好心捞回家,本来也是小小的一小团,但不知道为什么后来越长越大…… 从此以后它就与瓜叽开始了相亲相爱又相爱相杀的时光。而其中最常见的一幕,就是像现在这样,南瓜和瓜叽互相占据沙发的一角,嘴里呜呜直叫,互相用眼神厮杀。 南瓜明明不是那种很亲人的猫,但这一次它的态度真的很反常,在那个男人还没清醒的时候便很亲热,甚至会跳到对方的身上去踩奶。 是因为它也觉得那个男人和瓜叽很像吗? 自从瓜叽走了以后,南瓜就一直有点儿郁郁寡欢。 今天是何云舟见到的南瓜最活跃最开心的一天…… 何云舟越看对方就越是觉得他与瓜叽越来越像,脑海里甚至浮现出了无数网络的情节,什么爱宠去世后呼声在另外一个男人身上回到原来的饲主家……? 不不不还是清醒一点…… 何云舟回了神,默默回到流理台前,开始疯狂地切起了白萝卜。 等他终于冷静一点之后,才发现自己计划中的简单麦片牛奶粥,已经变成了锅里正在咕噜噜冒着腾腾热气的白萝卜粉丝鸭舌汤。 何云舟愣了愣,心底有点儿懊恼。 那位瓜先生……不,那位先生看着仿佛有点儿混血儿的样子,也不知道能不能吃习惯鸭舌汤。 何云舟正在犹豫的时刻,客厅里忽然又有了动静。 “喵呜呜——” 等何云舟冲出厨房,正对上南瓜抖着一身肥肉冲着瓜……那位先生嚎个不停。 “南瓜。” 何云舟发出一声警告,勒令那只明显已经有点儿得意忘形的猫礼貌点。 而沙发上如坐针毡的霍铮得到了这个机会,瞬间便从沙发上跳了起来往门口退去。 “昨天晚上打扰你了,我——” “等等……我给你煮的汤好了,你先吃点?” “……” 霍铮站在门口,因为罕见的为难心情呆滞了一瞬间。 鬼使神差的,他带着一种极其特别古怪的心情,顺应了这这位过于“友好”的屋主的邀请,在餐桌旁边坐了下来。 一碗热气腾腾的汤被放在了他的面前。 是最简单的白瓷大碗,里头盛着大半碗汤,等到腾起的水汽稍稍散去一些,便能清清楚楚看到碗底的白萝卜丝切得细如发丝,已经在澄黄滚烫的汤里烫成了半透明,粉丝吸饱了汤汁,中间裹着数根已经烧得软糯的鸭舌。大碗旁边又摆着几个巴掌大的小碟子,里头分别摆着青葱,切碎的榨菜末,和一小碟红彤彤的辣椒油。 “我也不知道你吃不吃葱和辣……你要是喜欢就自己家。” 霍铮听到那男人在桌子旁边轻轻说道。 他不由自主地皱了皱眉头…… 太温柔了。 温柔到让霍铮觉得全身都不自在了起来。 霍铮知道自己靠着这张脸,很容易就可以招惹到莫名其妙的烂桃花或者烂菊花。但无论从任何角度来说,他跟面前这个平庸而落魄的男人没有任何可能,他也不打算浪费彼此的时间。但是对方实在是有些太温柔了。 以至于连霍铮这种恶劣的家伙,都不由自主地感到了一点儿心软。 更何况,这碗粉丝汤闻上去倒是该死的香。 霍铮原本只打算沾沾嘴唇把面前的烂好人应付过去,没想到一口汤下去,倒让他楞了一下。 确实是很好喝的汤。 白萝卜烧得甘甜,粉丝也很糯,最点睛的是那鸭舌,平日里吃过的鸭舌总是紧实弹压的口感,偏偏这一次在男人这碗汤里吃的到,竟然是馥软肥厚的。之前大概用盐水住过,连鸭舌里那根软骨也入了味,咸津津的,正适合配着淡味鲜甜的粉丝与白萝卜吃。霍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