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9章
书迷正在阅读:老祖宗的咸鱼马甲又被扒了、穿书之炮灰大佬请归位、穿书后我卷疯了修仙界、穿书后,豪门假千金撕了炮灰剧本、穿进年代文里被莽夫娇养了、穿到远古兽世种田忙、穿成修仙文的炮灰女配怎么办、流放荒星后揣了帝国高岭之花的崽、重生后,首富大小姐惊翻全球
“说话啊。”李宝儿催促道。 他站起身来,顿时头脑发晕,他只能扶着椅子才勉强站得稳。 “哪里都不去,回家。” “你这个状态怎么回家?你妈要是看到你这样该怪我了。” 李宝儿拉起他的手,把他的包提上,“走。” 她牵着他的手,她的手像牛奶的肌肤一样光滑,手心犹如秋日的暖阳一样舒服。 他垂睫紧紧地盯着她的手,两只手缠绕在一起,好有安全感。 他一动不动,李宝儿回头正看到他疑感地盯着她牵他的手,她尴尬地放开,“咳咳,跟我走,带你去好玩儿的地方。” 她的手放开的那一刻,他瞬间觉得失去了全世界。 “去哪里?”他的声音沙哑,眼睛里充满了失落和不安。 “去你就知道了。” 街上人来人往,车水马龙,摊贩们叫唤得热闹,街头卖艺的人不少,有的唱歌,有个表演杂技。 迎面一个阿姨扛着一柱糖葫芦走来,扎在稻草上的糖葫芦圆润饱满,红通通的看起来就很诱人。 “我想吃。”她指着糖葫芦说。“你要吗?” 沈君洋朝她递了一个幼稚的眼神,“不吃。” “那我吃。”“阿姨,给我一串糖葫芦,山楂味的。” 阿姨笑呵呵地递给她,正要付钱的时候,“钱包放酒店了。”她哭笑不得,并不是故意让他付钱。 “我来。” 李宝儿每到一个新的地方最喜欢的事情就是去逛街,从街上可以看到当地的风土人情,又可以吃到美味的食物,真是一举两得。 人挤着人走动,刚好碰到赶街,人实在太多了。 她像皮球一样被推来推去,蕾丝的白色外套还不知道被什么给刮坏了。 “这可是我最喜欢的外套之一了。” 沈君洋没有搭话,只是有意无意地用自己的身体为她开出一个空间来,只要有人撞上来,他就用手去挡住,或者直接去把那个人推开。 “那个,我们去看看。” 李宝儿看上的是具有少数民族的特色外套,她一眼就被吸引了,走近一看,花纹,颜色都是之前没有见过的。 她找了一条裙子,在镜子面前比划比划,“还不错吧?” “嗯。” 沈君洋根本没有看。 李宝儿翻了个白眼,“我包在这里,看着点儿啊,我去试试。” “嗯。”他漫不经心地点头。 陪女生逛街是这世界上最累的事情了。 他左看右看,街上的人来来往往,一眼看去只能见到人头攒动。 他不喜欢太热闹的环境,所以逛街是他最不喜欢的活动之一。 明明说好带他来玩儿,却是陪她逛街来了。 “喂,小伙子,刚才那个是你女朋友的东西吧?” 这家店的生意太好,老板娘忙得不亦乐乎。 刚闲下来,就看到刚才有个美女放在凳子上的包被拿走了。 沈君洋定晴一看,李宝儿让他看的包已经不见了,有一个人鬼鬼祟祟地往前走,不停地往回看。 “站住,有小偷,站住。” 他这一喊,那个人拔腿就跑,他赶紧追上去,与对方进行马拉松式赛跑。 “沈君洋,你看还不错……哎,沈君洋……你跑什么?” “你的包包被人拿走了,他去追呢。” “啊?” 李宝儿二话不说也跟着追了上去,“老板娘,我马上回来付钱。” “沈君洋,别追了……” 她在后面边追边喊,嗓子都喊哑了。 沈君洋没有停下来的意思,速度越来越快。 三人很快就穿过闹市,来到了满是巷子的地方。 李宝儿发现这个小偷应该是老手,并且对这里的地形很熟悉,而且很有可能有同伙。 “沈君洋,别追了,危险。” 沈君洋把她的话置于耳后,一个拐弯就不见了人影。 第138章 情急之下的吻 沈君洋跑得太快,和小偷在她面前“凭空”消失。 她看着眼前的十字路口,一时拿不定主意该走哪一边。 她气喘吁吁,汗如雨下,心里责怪沈君洋为了一个包包而已,实在太过斤斤计较。 她犹豫半天,实在找不到正确的路,便随便找了个地方跑去。 腿重得像是绑上了千金铁,咬着牙才勉强能够迈得动腿。 她跑得头晕目眩,人不受控制一般就要倒下去,不知道跑了多久,来到一个死胡同里。 她气急败坏地骂了一句,朝左手边唯一的出口拐过去…… “你们干什么!!!” 她大声呵斥道,“我已经报警了,警察马上就来了。” 沈君洋躺在地上奄奄一息,他把她当的包包抱在怀里,紧紧地护着它。 他的身上全是血,白色的衬衫被血染成了深红色,他祈求地对她说:“别过来。” 李宝儿这一刻什么都顾不了,提起一根木棒冲过去,“给我住手。” 对方有五个人,每个人看起来都不是善茬,而且他们的手中有工具。 她却没有感觉到丝毫的害怕,像个圣斗士挡在沈君洋面前,没有丝毫畏惧。 “谁敢过来我让他不客气。” “呵呵,就凭你一个女人,小妞是不想活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