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虚阁 - 玄幻小说 - 阴婚不散:冥夫找上门在线阅读 - 第413章

第413章

    我求着慕暄澈带着我回村子看一看,出来也有一年了,这一年我四海为家,我自己的家都没有回去过。

    我们回到了我以前住过的家,看着周围熟悉的场景,往事的一幕幕也浮现在我眼前。

    我还记得,以前从小到大,我都必须在中元节吃妈妈给的安眠药,然后睡整整一晚,就什么事也不会有。

    若不是我那天实在好奇,我就碰不到慕暄澈了,说实在的,现在想想都是感觉挺幸运的。

    我还记得,以前跟上官明月一起在外边的时候,我们到处驱鬼挣钱,那个时候明月还特别的女汉子,像个姐姐一样照顾我,也时常调侃我跟慕暄澈。

    有时候我们遇上难以应付的对象了,慕暄澈也会过来帮我解决问题。

    我对他的感情,也由一开始的惧怕,变成信任,然后是喜欢,最后是爱。

    没有慕暄澈我真的是很难想象我现在会成什么样子。

    那个时候我只是农村的女孩儿,如果一辈子碰不到慕暄澈,我最好的结局也就是考上个好大学去城里找个工作,过上朝九晚五的生活,然后普普通通的过这一辈子。

    可是现在不一样啊,我生命的厚度比普通人厚太多了,就算是要我现在去死,我都甘愿。

    只是苦了慕暄澈。

    一次又一次的为我付出,有时甚至伤及他自己,他给了我此生难忘的感动和爱。

    他为我付出了那么多我却给不了他什么,这是我最大的遗憾。

    现在,我要拿真龙之气去救刘家村的村民,本身因为血咒的关系,我与慕暄澈在一起后就只能活四十九天,但是慕暄澈用自己一般的元神护住了我,才让我得以苟活三年。

    我还记得我在刚入师门的时候,那个女鬼曾对我说的话。

    我从不敢忘记,慕暄澈对我的好。

    而在我死前的这些日子,我也只能尽我所能的回报他,不能还完的,来生再爱。

    我抬头看了看慕暄澈俊美如天神的脸,然后用手抚摸他肌肤的纹路,我想用手留住这一刻的触感,留住我一生的爱。

    我们回去的第一件事就是去拜祭爷爷,虽然我跟爷爷相处的时间并不长,可是我真的是打大心眼儿里尊敬他。

    如果不是他用自己的二十年换来我的存活,我根本不会有机会遇到慕暄澈,更不会像现在这么幸福。

    慕暄澈也向墓鞠了一躬,以表他的尊敬。

    我突然很想去墓里面看看,于是就转头对慕暄澈说:“慕暄澈我们进去看看爷爷吧,这里面我还没仔细看过呢,那么大的空间,在离开之前,就把它记到心里吧。”

    慕暄澈微笑颔首,拉着我的手就从入口进去了。

    以前跟着慕暄澈进别人的陵墓,多少都会有些害怕,但是进爷爷的墓,从来都没害怕过,因为这是给了我二次生命的爷爷啊!

    第272章 番外2:千年之前

    爷爷的墓依然是上次来过时记忆的样子。

    我站在爷爷的墓前跟他说话,絮絮叨叨的讲着这一年发生过的事。

    总归是句句话离不开慕暄澈的。

    或许是我提到他太多次了。

    慕暄澈走过来,把头放在我肩膀上,等我说完了话,他接着道,言惜,想不想知道千年前的我们是什么样的?

    “千年前的我们?”我疑惑问他。

    他轻笑在我耳边蹭了蹭说:“对啊,千年前的我们,我就在这里说出来让爷爷也知道我到底有多爱你好了。”

    说完之后,慕暄澈开始像我一样,絮絮叨叨地说了起来,我觉得慕暄澈跟以前有些不一样了,而且,每次只要说起以前的事情,他都有好多话说。

    感觉,现在的慕暄澈才像是一个正常人,有了人气,而不是像以前那样冷冰冰的。

    他对着我说起了曾经,说起了千年之前,那个我不知道的曾经。

    我们遇上了之后,你就再也没离开过我。

    跟着我到处南征北战,受尽颠沛之苦,可是你一句也不抱怨,总是笑嘻嘻的,就像一束阳光,一直在温暖我,给我力量。

    那时候我碰到了我人生中前所未有的机遇,我带领的士兵打了胜仗。

    大获全胜。

    就那一次,我要求外族和我们签了永不来犯的朝奉条约,他们的兵退了。

    我们班师回朝,皇帝嘉奖了我。

    因为那些年我战功显赫,迫于百姓的压力,他甚至是给了我一个异姓王。

    我年少气盛的不在乎我的功高盖主,我以为我只要做好我的本分就可以,量皇帝不敢对我怎么样,那段时间也的确如此,我深得民心,皇帝不敢轻举妄动。

    那几月已没了战争,我便闲赋在家,你在忙着练习琴艺,不与我出门,闲来无事,我就跑到街上逛去了。

    如今想来,我无比的后悔,后悔我的一时兴起。

    那日是元宵节,晚上很多花灯,本来我是游花灯去的,但让我碰上了一件事。

    一位衣着华贵的女子趾高气昂的骂一位平民女子,我在旁边站了一会儿,也算是大致了解事情始末了。

    本是平民女子猜对了灯谜,摊主就要把那花灯给人家的时候,这个衣着华贵的女子出来参合一脚,非要买下这个花灯,平民女子当然不干。

    于是就出现了我看到的一幕,衣着华贵的女子竟派手下去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