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代文中的妖娆女主觉醒了[六零] 第10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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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次,王三妹完全是豁出去了。不成功便成仁。她再不要苟且偷生。她要像个人一样,堂堂正正的活一回。哪怕只有几天,几分钟,她也死而无憾。 王三妹出生在一个贫穷落后的小山村,她的父母和所有重男轻女的家庭一样,对她一点儿都不重视。 如果不是她长的漂亮,能换一大笔彩礼,她可能会待遇更差。王三妹也知道她嫁不了好人家,所以能跟着屠一刀进城,她最开始还是挺高兴的。 乡下男人也打老婆。王三妹嫁给别人,可能不但要受穷,还得挨打。所以,她宁愿在城里受罪,也不想在乡下既吃苦又受罪。 王三妹以为,只要她足够贤惠,屠一刀就会珍惜她。毕竟她长的很好看。 直到屠一刀第一次动手打她,王三妹才从她幻想的美梦中清醒过来。 屠一刀就是个烂人,他没有心。王三妹妄图感动他,得到他的怜惜。就是一个笑话。 清醒后,王三妹开始小心翼翼的求生。她知道屠家有背景,屠一刀不是那么容易对付的。所以她不敢反抗。屠一刀的前任们,就是王三妹的前车之鉴。她知道,她去警局控告屠一刀打她,根本定不了屠一刀的罪。所以,她开始另辟蹊径。 那张让王三妹赖以生存的假证,成了王三妹手中,唯一能抓到的,屠一刀违法犯罪的证据。 怕伪造一张假罪责太轻,判不了屠一刀多久,王三妹在暗中,搜集了许多屠一刀卖其他假证的证据。 也是在收集证据的过程中,王三妹才发现,原来屠一刀的前任们,和王三妹一样,都是没有身份的黑户大美人。 好像从一开始,屠一刀就是奔着打死人不用偿命结婚的。看着被屠一刀珍藏着的,两张漂亮遗像。王三妹不寒而栗。 细思极恐,屠一刀这个人实在是太可怕了。 幸芳她们收到王三妹提供的证据,也被屠一刀的狠辣惊到了。 这个屠一刀杀人如杀猪,如果这次还让他逃脱,那她们警方就太无能了。 王三妹能力有限,只能查到屠一刀卖假证的证据,幸芳她们加入后,屠一刀的老底,都被查的一清二楚。自此,屠一刀的其他罪行也无所遁形。 曾经被定性为意外身亡的两位前妻,也沉冤得雪,讨回了应有的公道。 屠一刀是个自恋的杀人狂徒。在把两位前妻打死后,他不但用相机详细的记录了她们的惨状,他还用日子本记下了他的喜悦。 是的,喜悦。 屠一刀根本不是无缘无故的家暴,他是有预谋的打人、杀人。 小时候,屠一刀一个很漂亮的妈妈。后来她受不了屠一刀父亲老跟她动手,主动提出离婚。被离婚后,屠一刀的父亲,把他对前妻的恨,都发泄在了屠一刀的身上。 导致小小的屠一刀,过的暗无天日。因此,他恨漂亮女人。等他长大,有了能力,他就要报复那些女人。 屠一刀是有预谋的杀人。他的每一任结婚对象,都是他精挑细选的。那些女人,全都柔弱又漂亮。最终,除了王三妹,全都惨死于他的铁拳之下。 除了那两任前妻,屠一刀还杀了他的父亲。他母亲因为离婚后远走他乡,再没有跟他联系过,逃过一劫。 杀人偿命,屠一刀杀人的证据,落到了幸芳她们手里,自然难逃法律的制裁。 这回,屠家不能给屠一刀帮忙了。 因为幸芳她们在查屠一刀的时候,顺手把屠家也一起查了。 屠家能养出屠一刀这种人,自然不是什么正经人家。赶上严打,屠一刀和屠家就一起没了。 屠一刀的下场,给所有心里有鬼的人,都敲响了警钟。家暴不再是小事了。以后他们还是悠着点吧。 重获新生的王三妹,视幸芳为榜样,在她伤愈后,学习幸芳,投入到了解放妇女,帮助妇女的行动中。 此后,王三妹加入了妇联,救人无数,却一生都没有再婚。 家暴给王三妹带来了太深刻的阴影。在能养活自己的前提下,王三妹再不想依附男人而活。过去的王三妹已经死了。以后的王三妹要为自己而活。 王三妹的事情,深深地影响了一代人。自她之后,许多女人结婚后,遇到家暴男,都不会再沉默。她们学会了,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这件事情影响太大,临退休的贺局,除了得到奖金、奖状,还得到了上头的返聘邀请。 春柳派出所这次的事,实在是干的漂亮。上头觉得贺局老当益壮,还能继续发挥余热,就没通过贺局的离职申请。 贺局被返聘,对此非常的心动。他是不想退休的,退休后像个废人一样闲在家里,实在是无趣。可考虑到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贺局到底不敢托大。 这次的成功,很难再复制。而且,这次主要是幸芳和其他基层民警的功劳,他其实没做什么,也不英明神武。他是没法领着众人,超越现在,再创辉煌的。 所以,能这样风光的离开挺好的。贺局不想晚节不保。贺局不愿意留职,上级领导很可惜。不愿放人离开,他们以没人合适的人选为由,故意拖延时间,没有让贺局退休。 贺局一天不退,严副局就一天没法升职。随着时间的推移,众人慢慢琢磨过味来。 看来上边是不满意严副局的。不然这么久了,贺局不会一直没退休。 严副局不行,那谁能接贺局的班呢? 警局里论资排辈,没人能压得住严副局。严副局都当不成所长,他们更加没机会。 他们都不行?那谁能接替贺局呢? 总不会真是外人空降吧? 第108章 ◎新局长◎ 关于新局长的人选, 幸芳她们猜来猜去,也没有一个定论。预感到未来上司是个空降兵,幸芳她们不自觉的比从前更团结了。 之前误会严副局上位, 不少老民警为了争副局长的位置, 都在相互较劲。现在升职加薪的美梦碎了,大家失望之余,关系却比从前和谐了很多。 别人是较劲还是和好, 都和幸芳关系不大。幸芳才刚转正,离升职加薪还早。所以她一直当她是个看热闹的旁观者, 每天都乐呵呵的。 七月进入酷暑季节,天气一天比一天炎热, 不少人被热的中暑。幸芳怕她家里的三个孩子热到, 就天天在家煮消暑汤。 双胞胎学了一年多的武术, 身体素质越来越多好。没有幸芳的爱心消暑汤, 她们都能每天顶着烈日来去如风。有了幸芳的消暑汤,她们每天就更加的活力四射。 双胞胎是很好养的。自从上了幼儿园, 她们基本就不用幸芳操心。孩子省心,幸芳日子就过的轻松。 最近,幸芳的注意力, 都在她的小儿子冬至身上。自从进入酷暑, 一直乖乖的冬至,突然就不爱吃奶了。看着他那满脑门子的汗,幸芳知道他是热的。但他太小了,幸芳不敢贪凉,给他吃凉的东西。所以, 幸芳只能想别的办法。 冬至是个瓷实的小胖墩。 今年夏天又格外的热。气温高, 空气闷, 连打扇子带来的风都是热风。那种感觉,就好像浅浅的呼吸一口,都能喷火一样。 这么热的天,冬至胖小子,当然受不了。小孩子本就火力壮,冬至又过于胖胖,他就每天都和汗宝宝一样,没有好爽的时候。 婴儿痱子粉,幸芳不要钱的往冬至身上拍,小胖子还是被热出了热痱子。 眼看酷暑还要一个月才能结束,冬至这样长热痱子,又不爱吃奶肯定不行。幸芳就开始找关系换外汇券。 幸芳打算去友谊商店,买个进口的电风扇。同时,幸芳还买回来一个大大的澡盆。用澡盆在院子里晒水,等中午的时候水热了,就可以用它来给冬至宝宝泡澡。 泡澡去了大半暑气,幸芳再给宝宝吃点清爽的瓜果当辅食,冬至宝宝的好胃口,慢慢的就养回来了。等幸芳把电风扇买回来,有了风力极强的电风扇,冬至宝宝更是百病全消,恢复了他从前的好胃口。 冬至宝宝好了,幸芳有了空闲,抽空去瞧了瞧猫蛋。这小丫头身体没冬至好,幸芳怕她热的受不住,就想邀请章燕婉带孩子来她家吹电风扇。 仔细养了大半年,猫蛋小朋友看着已经不比同龄人逊色了。只是到底底子亏,火力不够旺,这个能把冬至热的吃不下奶的天气,在她这就刚刚好。 看着猫蛋那个怡然自得的模样,幸芳一下子就羡慕了。 “佑安这不苦夏是真不错,我家冬至这几天热的蔫巴巴的,吃奶都没胃口。” 章佑安是猫蛋小朋友的大名。她随母姓,户口和章燕婉落在一起。 章燕婉现在日子过得舒心,也不像原来那样总是苦着脸。她看着一脸羡慕的幸芳,笑着抬手给幸芳写了一个配方。 “这是我琢磨出来的清凉油的方子,我觉得它比市面上卖的清凉油好用,你可以拿回去试试。它还能止痒,对付蚊子包有奇效。我今年没配齐材料,就没自己做。不然我直接送你一瓶。不过我有一盒去年做的,你可以先试试。” 世面上的清凉油,幸芳用过不少。她觉得这东西油乎乎的,味道不好闻,效果也不好。 章燕婉拿出她做的清凉油,幸芳开始是不抱希望的。等她试着在耳后和手心涂了一些后才发现,章燕婉这个清凉油,还真和市面上卖的那些不一样。 章燕婉牌的清凉油更好吸收,幸芳涂这个,没有粘腻感。而且它制冷的很迅速,虽然不能说涂上它,立刻暑气全消。但它也不是毫无用处。 “燕婉你真厉害,我用过的那么多的清凉油,都没有你这个好用。”幸芳对这个清凉油的效果赞叹不已。“你等着,等我做出来,咱俩一起用。” “好~”章燕高兴的回答。“我这个没用刺激皮肤的东西,小孩子应该也能用。等做出来,你可以涂到冬至的脚上试试。” “好!”幸芳惊喜的回答。 得了好东西,幸芳也不在章家坐了。拿着配方回到家,幸芳开始买材料,按照配方做清凉油。材料还没买齐,幸芳在她单位出大名了。 原来他们那个迟迟不来的新局长定下来了。并且有小道消息说,对方是因为幸芳才从外省调来这边工作的。 据说,对方叫霍彪,原来是福城刑警队队长,能力非常的强。这次她会急吼吼的调值来舒城,是因为她女儿。 没错,就是她。霍彪虽然名字如此霸气,但她其实是个实打实的女人。 一朵妥妥的霸王花。 警方队伍中,女警都不多,更别说女刑警队长。整个警界,霍彪的名字,那都的是响当当的。她履历很厚,年纪却不大。 相比贺局这种六十多岁的老头,四十出头的霍彪可以说是非常的年轻。如此年轻,却已经当上了刑警队队长。不用多说,她以后能走的更高,几乎是板上钉钉的事情。 如此前途无量的霸王花,放弃大好前途,从南方调职来北方,怎能不让人好奇? 打听的人多了,霍彪因为幸芳调职来舒城的话风,就流了出来。 自从这个消息传出来,幸芳在她们局就出名了。虽然幸芳之前也不是无名之辈,但她现在风头更盛。之前老民警们都把幸芳当后辈,欣赏她,照顾她。现在大家真心觉得,要不了多久,幸芳就能成为她们的前辈。 好在有之前送锦旗的交情,众人对幸芳有羡慕,却不会嫉妒。 “小芳,恭喜你呀。” “是呀,恭喜,恭喜。” 道喜后,众人还不忘调侃幸芳说,“以后幸芳同志发达了,可千万别忘了咱这帮兄弟。” 幸芳被恭喜的一脸懵逼,她不懂她是怎么入了新局长的眼,成为对方信赖的红人的。但不可否认,幸芳很蒙。 幸芳跟霍彪从未见过,就连霍彪这个名字,也是幸芳头一次听说。 以前幸芳是很少关注刑警队的事的。相比邱雪她们把派出所当家,幸芳只把这里当她的一个过度。她只要管好自己这一亩三分地,然后等着恢复高考就行。舒城以外的警界之光,幸芳真的不太了解。 邱雪见幸芳不知道,兴奋的如同一个小迷妹一样,拉着幸芳一顿科普。 “霍队可厉害的,她年轻的时候,单挑过五十个混混,并且全身而退。福城因为她的存在,是全国犯罪率最低和破案率最高的城市。听说,前几年还有人给霍队塑金身呢。” 幸芳她们警局,之前连个群众送的锦旗都没有,可想而知霍彪这个金身有多牛。 “可惜,霍队不喜欢太张扬,拒绝了。” 提起这个,邱雪这个小迷妹,到现在还会替霍彪可惜。那可是金身啊,不说意义,单说价值,也值得拥有嘛。一想到霍彪拒绝了好大一笔钱,邱雪就替她可惜。 也就是这几年破除封建迷信,不搞这套了,不然,邱雪会更肉痛。 “这次她会来咱们这边,是因为她女儿。霍队家里以前是开镖局的,她那代只有一个姑娘,她就招赘了一个丈夫。她老公身体不太好,婚后她们两个只生了一个女儿霍高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