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章 喝酒吃肉
“还有你,来顺,记住咯,你这个媳妇儿是家珍爹帮你娶的。”徐父说道。 来顺点了点头,站在原地傻笑。 “来,和我一起把箩筐抬到地窖里去,把新衣裳做好,过两天咱就把你女人接回来。” 两人一人带着一个箩筐,放到灶房的地窖里。 地窖不大,也就五六个平方大小,里面放着徐家最重要的粮食,粮食旁边还放着几个坛子,里面是徐母腌制的酸菜腌菜泡萝卜什么的。 晚上的吃食是徐福贵弄的,蒸了一大锅白米饭,把中午打包回来的菜给热了热,直接就可以吃。 “别一下吃完了,留一些以后再吃。”徐父闻着铁锅里传来的油香和肉香,咽了一口口水说道。 当了大半辈子的地主,第一次觉得鸡鸭鱼肉这么好吃。 “什么以后再吃,都留起来,等过几天翠萍上门了再吃,正愁摆席不知道吃啥。” “娘,这么热的天,过几天怕是都馊了,最少明天就得吃完。” 徐母心疼道:“不节不年,吃这么好,要遭雷劈的。” 徐福贵哭笑不得,“老天爷才不会管我们家的破事。” 最后,他热了王氏烤鸭,宫保鸡丁,还有清蒸鱼肉,其余的菜留着明天再吃。 端上桌后,徐母将门窗关紧,防止味道传出去。 夕阳西下,天边还燃烧着一片橘红色的晚霞,夕阳照在河面上,河水就浮光跃金,似乎一颗颗神奇的小星星在闪闪发光。 天边那一块块火烧云,层次分明,颜色由西向东逐渐变淡。 有人从徐家的院子外面路过,忽然停下脚步,使劲吸了吸鼻子,咽了口口水,“好香的肉味。” 他看着徐家紧闭的门窗,犹豫一下,还是转身离开。 这世道的百姓一年到头普遍吃不上几次肉,所以鼻子对肉味和油香十分敏感,谁家吃肉,根本瞒不过别人。 徐母关紧了门窗,光线随之也暗淡下来,长根拿出一个小碗,往里面倒上半碗桐油,将灯草放进去,点燃以后,黄豆大小的火光在油碗上微微晃荡。 “长根,再放一根灯草进去,看不见桌上的菜了。”徐父说道。 长根应了一声,又放了一根灯草进去点燃,火光一下明亮许多,至少能够照亮一张饭桌。 徐父拄着拐杖走进屋里,出来的时候,手上多了一壶散酒。 来顺嘿嘿笑了笑,起身去拿了四个酒杯。 “吃这么好的肉,的确该配点儿酒,他爹,长根,你们可不许多喝,福贵和来顺年轻,可以多喝两杯。”徐母笑嘻嘻说道。 将酒杯倒满,碰了一下杯,徐福贵小小的抿了一口,直到白酒的酒味充斥整个口腔,他才咽了下去。 再夹上一块鸡肉放进嘴里细细咀嚼,迟迟不愿下咽。 吃饱喝足,徐福贵拍了拍肚子,感觉里面全是油水,总算有了饱腹感。 “娘,你歇着,等会儿我来洗。”见徐母要去收拾碗筷,徐福贵连忙说道。 “没事儿,你累一天了,娘虽然腿脚不利索,但几个碗还是洗的干净。” “我累啥,今天啥活没干。” 徐福贵起身,从她手里拿过碗筷,放到灶台上,熟练的洗了起来。 来顺撸起袖子想过来帮忙,被他打发走了。 今天来顺在地里干了一天的活儿,已经够疲惫,吃完饭就去好好歇着。 等会儿好好烫个脚,早点儿睡觉才是正道。 “我去村口走走。”徐父打了个响亮的饱嗝,起身拄着拐杖,长根连忙跟了上去。 徐母坐在灶洞前烧火,含笑看着他熟练的洗碗,突然说道:“我家福贵和以前大不一样了。” 徐福贵嬉笑一声,“娘,你儿子我长大了。” 徐母高兴点头,“我家福贵是个男人了。” 将碗筷洗干净放好,徐福贵拿出水缸里冰镇好的西瓜,切开以后,拿起一块啃了起来。 天色彻底暗了下来,夜幕笼罩整个徐家村,徐福贵用力一甩,西瓜皮形成一道好看的弧线飞出院子。 “汪!” 平安见状,摇着尾巴,猛的蹿了出去,想要去接住那块西瓜皮。 刚刚跑到院门口,见追不到西瓜皮,吐着鲜红的舌头跑了回来。 徐福贵坐在门槛上,掏出一卷旱烟,划燃火柴点燃,悠悠吐出一口青色香烟。 来顺坐在他旁边,同样掏了一卷旱烟,点燃以后叼在嘴里。 来顺的烟瘾比徐福要大很多。 徐福贵抽烟一般都是干活干累了,或者是饭后,又或者是蹲坑的时候才会抽上一卷。 来顺不一样,有事没事都叼着一卷旱烟,地里种的旱烟根本不够他两人抽,经常会给村里其他人买。 “来顺,刘翠萍长啥样?”徐福贵又吐出一口烟雾,随口问道。 刘翠萍虽然是隔壁刘家村的,但是他还真的没见过这姑娘。 或许在路上见过,但也不知道她的名字。 平时他忙的要死,压根没时间去关心这些有的没的。 来顺嘿嘿笑了一句,“她屁股很大,前面也大,和白寡妇的差不多,个子不高。” 徐福贵大笑一声,“你这憨货,还想着白寡妇呢。” 来顺将脑袋摇的像是拨浪鼓,认真道:“我喜欢的是刘翠萍,才不是啥白寡妇。” “你才认识刘翠萍几天,张口闭口就是喜欢她?” 来顺不知道怎么反驳,瓮声瓮气道:“反正我就是喜欢,而且我看得出来,刘翠萍好像也喜欢我。” “你怎么看出来的?” “她脸红的都不敢看我,肯定是喜欢我。” 徐福贵抖了一下烟灰,“你的衣裳不用做,就穿我老丈人给你买的的确良衣裳,等过连天娘把刘翠萍的新衣裳做好以后,我们就挑着大米揣着银元去接刘翠萍回家。” 来顺挠挠后脑勺,“我都听少爷的。” “行了,去睡吧。” 一卷香烟抽烟,徐福贵看了看没有月亮的夜空,转身打了一盆热水,将两只大脚放了进去。 舒舒服服的泡完脚,回到自己铺着凉席的床上,四仰八叉的躺在上面,享受难得的个人空间,很快便呼呼大睡过去......我叫一更的活着之我是福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