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7章 开会
周末匆匆过去了,星期一我和高燕一起去广州,临出发的时候我才想起来有件事儿我忘记了。 我在中山的时候,孙建就给我打了好几次电话,让我回深圳之后一定要跟他联系,他要请我吃饭。 我很清楚,孙建请我吃饭可能只是一个方面,关键是他可能还有其他的事情要找我。 我对孙建的印象不错,我是真心希望他能够把耀华医疗这家公司经营下去,为此我可以给他提供一些力所能及的帮助。 但是说句实在话,我自己也一天忙得飞起来,孙建这一边我就很难顾及到,另外孙建又是搞技术出身,脸皮子很薄。 有时候遇到了十分紧急需要我帮忙的情况,他在电话里面也捂着不讲,经常要聊几次他才会隐晦的讲一点出来。 这种情况我对他还是挺担心的,所以想着这一次回深圳无论如何要和孙建见一下。 但是被周小双这事儿分散了主要经历,结果又和高燕两人一场酒一喝,这事儿忘到九霄云外去了。 而高燕则是关心我开的这车,一路上她就问我怎么舍得花这么多钱买车的? 我说车是二手的,高燕道:“二手的也要不少钱嘛!至少也要五六万以上吧?” 我说差不多,高燕就感叹说我活得洒脱,她比不上我。 我说昨天咱们喝酒的时候还说过人生得意须尽欢呢,怎么今天就忘记了? 然后高燕就脸红了,因为昨天喝酒我们不仅说了人生得意须尽欢,还说了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 最后的结果当然是不言而喻,我和高燕都是年轻的男女,我们最早是因为冲动的荒唐,而现在竟然还能聊得很畅快舒坦了,那自然更加的水乳交融。 但是我和高燕之间的关系还是没有办法很准确的定位,可能这就是深圳这座城市奇特的地方,这里的男男女女真的谈不起恋爱,没有那么多时间,也没有那么多精力。 那些言情小说上的桥段和情节好像并不适合于这种城市,因为我和高燕甚至都不愿意去揣测对方的内心世界,这就是我们的关系。 车开到广州了,直接去广州公司的所在地,我们到的时候其他几个城市的商务总监都来了。 在这些人中我只认识江门的商务总监王汉阳,其他的几个人东莞邱小章,惠州邓建文,珠海钟海鸥,还有佛山的李刚我以前都不怎么熟悉。 但是现在我们都是对手单位,在qq群里面天天隔空交火,所以一见面都有一种多年老友的感觉。 其中惠州邓建文长得虎头虎脑,操着一口标准的长沙塑料普通话,他凑到我面前给我递烟: “陈彬,你就不能下手轻一点?他妈的,第一个月就要干我们惠州!” 我才知道我阴差阳错,已经摆脱了中山公司倒数第一的宿命了,我拍拍他的肩膀,道: “老乡,我他妈是运气好,本来都不抱希望了,谁曾想某搜搞了一个会议营销,还出了一点成绩……” 然后就是装逼环节了,给兄弟们诉苦说我中山公司怎么苦逼,尚高对我们是如何打压的,反正我说得越惨越好,因为我遭遇的困难越大,就越能凸显我很牛逼嘛! 那么大的困难我都能把业绩搞起来,虽然在华南的二类公司中我还在排倒数,但是中山的突破是个人都能看得见。 这个场合不是一般的社交场合,一帮总监称兄道弟的背后,其实也是暗中较劲,我是马从静的嫡系,我还能在较劲中输给别人? 其实这个场合也他妈很现实,基本上是实力为尊,谁实力强说就能挺起腰杆,说得起话,谁他妈业绩干得差,谁就只能夹着脑袋做人,现实得很。 我是这个圈子里的新人,但是我在中山只用一个月就甩掉了倒数第一的帽子,在场这些人谁也不敢轻视我。 当然,真正做得比较好的像佛山陈刚这几个人,他们还是挺矜持,这个场合的所谓矜持就是跟你客气。 你跟他说话,他总是非常客气,表现出极高的个人素养,这就是矜持,客气就是没把你放在眼里,真要是你威胁到了他,他早跟邓建文一样,屁颠屁颠的跟你爆粗口,称兄弟来了。 差不多十点我们在广州公司的大会议室开会,叶志辉提前五分钟到,然后他一个个的和我们握手,轮到我的时候,他握着我的手还甩了一下: “陈彬,对你我印象很深刻!” “我讲实话,提拔你干总监我是有疑虑的,是你们马总极力的推荐我才签字!现在看来,还是你们马总慧眼识人,听说你在中山干得不错,尤其是某搜的业务干出了亮点,某搜的领导在我面前都夸你哟!”叶志辉跟我讲。 他的声音不小,故意让我身边的人也能听到,这种情况我只能毕恭毕敬,点头哈腰状的谦虚。 其实这种套路我他妈一个字都不信,我想我倘若这一次业绩干得很差,他肯定会换另外一番说辞,开头绝对是安慰,比如说当初推你上总监的时候,你们马总力荐了你,很多人反对,最后我果断签字了,因为我看好你! 他这么一说,不就是另外一个套路吗?鼓励中带一根针,刺你一下,让你难受。 所以叶志辉是个非常成熟的职业经理人,深谙职场之道,情商高,智商也高,套路也多,能力就不用讲了,他能够从销售出身,干到现在我们博越的总裁,可以说标准是草根逆袭的典范。 他在博越是有很多拥趸粉丝的,华南这一边还不明显,关键是在他长期工作过的北京和上海,据说他开会的时候,还会有人拥趸找他签名呢! 我更多的时候是把这些轶事当故事听,因为我觉得自己在任何情况下,也不可能去找叶志辉给我签名的。 这也是我对叶志辉唯一觉得不好的地方,这个人太滑了,有点那种江湖上百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味儿,不能说不好,只是有点不符合我的脾胃。南小华的深圳,夜色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