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虚阁 - 都市小说 - 重生1983:我把老婆宠成首富在线阅读 - 第169章:搬家家宴

第169章:搬家家宴

    下午开饭的时候,开了3席,大人两席,小孩子单独一席。

    主菜是油焖大虾,今天江晓白做的多,管够。

    另外还有他买回来的腊蹄子烧了一个风锅儿炖海带,干烧牛肉丝风锅儿,白斩鸡、清蒸鱼、老鸭汤、梳子扣、菱果口、蒸蹄膀,以及卤猪耳朵、卤猪头肉、卤鸡腿等,还炒了四个素菜,满满一大桌子。

    酒是茅台和山城啤酒。

    这个年代还没有什么饮料,可口可乐要1985年以后才有,百事可乐更在1987年以后,所以江晓白给那些小孩子做了西瓜汁。

    他还用芦苇秆做了吸管,一人一大杯。

    “二叔家的菜好多肉哟!”

    “哇啊,嘞么多好吃的,我要多吃一点。”

    “珊珊妹妹,你爸爸做的菜好好吃。”

    “西瓜汁真好喝!”

    “……”

    一桌的小孩子都开心的不行,边吃边说道。

    “好吃你们就多吃一点!”

    江珊奶声奶气的说道,俨然一个小主人。

    嗯,她每次说好吃的时候,粑粑就是嘞么说的,所以她的小朋友说好吃,她也嘞么说。

    别说小孩子们没见过这么多好吃好喝的,就是大人们,哪个又见过?

    “晓白啊,你太客气了,搞嘞么多菜,哪闷吃的完!”

    “是啊,又不是外人,随便搞点就行哒。”

    “鸡鸭鱼肉都有,过年都没嘞么丰盛过。”

    “晓白,你弄得嘞么一手好饭菜,你老汉儿和你妈跟到你享福啰哟。”

    “是呀,海洋,我们几弟兄,还是你最享福。”

    “说嘞些,我们还不是跟到享福。”

    “是的,晓白起嘞么大的新屋,没整酒,可没把我们几个亲叔伯忘记,特意接我们吃饭。”

    “……”

    大人的两桌,喝酒的坐一桌,不喝酒的坐一桌。

    不喝酒的,都大吃起来,喝酒的边吃边喝。

    陈援朝和江海天都是村长,这年头当村长酒量不好可不行,加上又是喝的茅台这么好的酒,几人直接就干了起来,一时间桌上热闹非凡。

    “援朝,来,我们干一杯。”

    江海天先举杯邀请,说道。

    严格的说起来,这一桌其实也就陈援朝一个是客,其他的江海天、江海洋、江海波、江晓吉、江晓舟、江晓白和江晓风都是一家人,喝酒自然由年龄最大,身份最高的江海天发话。

    “大伯,应该是我先敬你的!”

    陈援朝站起来,举杯说道。

    江海天抬手止住,道:“你先坐起,又不是外人,我们喝酒还站起来搞么兹?”

    陈援朝只好先坐下。

    江海天才接着道:“你看看嘞一桌,除了你,哪个不是江家屋里的人,所以你是客,我先敬你。”

    说着,牛眼睛杯杯里一满杯茅台酒,一饮而尽。

    陈援朝看了看另外七人,确实,除了自己之外,都是江家人,心里不由的一寒。

    嘞个架势,今天怕是要趴在桌子底下了。

    不过,江海天敬酒了,他也不能推辞,举杯一口干了。

    别人敬酒,你要回敬。

    这是规矩。

    陈援朝立即拿过酒瓶,先给江海天斟满,再把自己的杯子也满上。

    “大伯,这杯我敬您儿!”

    说着,又是一口干了。

    江海天笑呵呵的陪了一杯。

    江海洋给女婿夹了一块梳子扣,肥肥的肉片油直飙,道:“来,先吃口菜。”

    说完,又给江海天等人,每人碗里夹了一块。

    这年头有客人吃饭的时候,一大特色就是夹菜。

    主人生怕客人不好意思,就会一直不断的给客人碗里夹菜,而且一般都是夹肉菜。

    好像非如此不能显示主人的热情似的。

    而客人,一般都会假装推辞几句,然后才接过。

    江晓白做的梳子扣,肥而不腻,众人吃了都说好吃。

    江海洋显得特别高兴,又给每人碗里夹菱果扣。

    菱果扣,现在很多人都没吃过了,但在八九十年代的农村里,过红白喜事的酒席上,菱果扣几乎是必不可少的一道菜。

    样子看起来有点像红烧肉,只不过红烧肉是像麻将一样的方块,而菱果扣则是下面方上面尖,像半个菱角,所以叫菱果扣。

    两盘硬菜,基本上端上来就清盘了。

    好在江晓白知道现在的人都是大肚汉,肉菜准备的都不止一份,他立即放下筷子,又去灶屋把梳子扣和菱果扣各端了一盘上来。

    吃过两道菜,又开始敬酒。

    大家你来我往,不知不觉两瓶茅台喝完,江晓白又开了一瓶。

    江晓吉酒量不行,表示要退出,推辞不再喝了。

    陈援朝道:“那哪闷行,必须喝!”

    这一桌八人,就他一个不姓江,明显的其他人要灌他的酒,好不容易逮着一个酒量差的,必须把他拉起垫背。

    这叫半夜里吃桃子,选软的捏。

    江晓吉道:“喝酒我是不行了,我们比吃肉。”

    众人哄然叫好。

    比吃肉,也是这个年代的特色。

    这个年代平时大家都没肉吃,过年或者家里有客人的时候,一般都会做几个肉菜,这时候就出现了比谁吃肉多。

    老百姓有一套自己的评判标准,谁吃的肉多,谁就是厉害的人。

    通俗的理解,能吃肉的人,能干!

    因此,那个年代经常会流传出某某某吃肉厉害,一顿能吃多少多少的,也算是一种名气。

    江晓吉酒量不行,但他长得五大三粗,肉够吃的时候,吃一斤两斤不在话下。

    他这也是扬长避短。

    “吃肉就吃肉,哪个怕哪个?”

    陈援朝欣然同意。

    在他们村里,他吃肉也是有名有号的,根本不虚。

    何况,在他心里,喝酒他一个人肯定喝不过江家的七个人,因为毕竟喝酒的时候可以敬酒,吃肉的话那就是一人一坨,不存在谁敬谁,相对公平。

    江海洋站起来,把风锅儿里的大坨腊蹄子肉给每人夹了三坨,风锅儿里基本就只剩下海带了。

    “你们先吃,我去加菜。”

    比喝酒,江晓白还不虚。

    毕竟上一世他的酒量是练出来了的,加上现在年轻,身体健硕,一个人喝个斤多酒也不会醉。

    但是吃肉不行啊。

    他是经历过好生活的人,对大鱼大肉并不感冒,因此赶紧找个机会准备开溜。

    “行,你去把肉添了再来,我们等你。”

    陈援朝哪里还看不出江晓白的心思,直接点破,说道。铁匠打铁的重生1983:我把老婆宠成首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