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虚阁 - 言情小说 - 穿越在七零,别闹我只是来发财的在线阅读 - 第三十二章 信被抢走,骆杏花

第三十二章 信被抢走,骆杏花

    第二天一早,还是玉米饼子,碴子粥。

    只有晚上会炒一个菜,都是自留地里知青们自己种的菜。

    顾如璋分了自己的一部分给徐小花,快速吃完,在没人看到地方又吃了面包喝了冰绿豆粥。

    说实话,这玉米饼子吃得她烧心。

    匆匆吃完,隔离,防晒,驱蚊水一喷,然后是帽子和毛巾,准备好才出门。

    今天干的活还是一样,熟能生巧,就在顾如璋卖力干活的时候就注意到一道视线。

    顾如璋埋头干活,还是嫂子她们教自己的。

    “干活的时候别抬头,自己埋头干就行。”

    听着嫂子们的经验之谈,顾如璋也点头认可。

    昨天她就时不时的抬头看过,看着一眼看不到头的小麦,就觉得这活怎么可能干得完。

    今天她就学乖了,只埋头干活,只是那目光太过明显了,顾如璋想不注意都难。

    顾如璋一抬头,就看到是村支书张大富。

    正站在田埂正阴恻恻地盯着自己。

    顾如璋一看是张大富整个人都不好了,实在觉得这人恶心懒得理会他,这村支书就不是好人。

    昨天第一次见面就敢上手摸自己,要不是时机不对,真想把这人打一顿。

    直接收到空间去,给她打一辈子工。

    要知道进了空间,不管思维还是行动上都不能对空间主人有任何坏心思,不然就会受到空间的惩罚。

    有了空间作为底气,顾如璋也不害怕,并不把这个村支书放在眼里。

    日子就这么一天一天过去,海市,朱爱珠从门卫室路过,被看门大爷叫住。

    “朱爱珠有你的信。”

    平时她也会给二哥写信,二哥有时候也会把信寄到学校来,所以门卫大爷也认识她。

    接过信,发现是顾如璋的,朱爱珠可高兴了。

    算算日子,如璋已经走了十多天,开心的打开信封。

    发现里面有不少钱和票,如璋给自己寄钱票干什么?

    “展信佳,我的好朋友朱爱珠同学,有没有想我呀,我已经到了林市了。

    我插队的地方叫北沟村,住的环境我感觉还不错,就是夏天蚊子多了点,

    信的最后留了我现在的地址,记得给你最好的朋友顾如璋同学写信呀!

    还有信里的钱和票麻烦你帮我转交给冷文焕同学,

    信里的花是我在路上采摘的,愿我们的友谊永远不变,

    你最好的朋友顾如璋,期待你的回信。”

    “让你下乡,让你被蚊子咬,我记得上次家里用的药膏不错,上次妈妈还给二哥寄过去一些,没有我你怎么办。”

    朱爱珠沉浸在书信中,看到顾如璋被蚊子咬,又是气愤又是担心。

    自言自语打算回头给她寄药膏,就连冷文焕什么时候站在她身后她都不知道。

    手上的信还被人给抢走了,吓了她一跳。

    等看清楚人,还是硬着头皮开口说话。

    “冷同学,你走路怎么没声呀!

    对了,这是如璋让我给你的钱票,你收好,

    还有这信是如璋写给我的,你这样看别人信件的行为是不对的。”wap..OrG

    朱爱珠说话声音越来越小,见冷文焕还在看信,她只能把信封里的钱票整理好。

    至于自己被抢走的信,想要,要回来,只是看着冷文焕冷漠的表情,她实在有些不敢。

    嘴上念叨了几句只能在一旁看着了,她真的是太难了。

    冷文焕看着手中的信,知道了她在那边过得还不错,整篇信就写了给自己还钱票的事,记下顾如璋的地址,拿过钱票就走了。

    想要撇清关系?

    他们之间的关系,从来都不是顾如璋能决定的。

    人一走朱爱珠才松了一口气,想起冷文焕那一张脸,不明白为什么班上那些女同学说他长得好。

    明明很吓人的。

    这也难怪如璋不喜欢了,她的好朋友,品味自然和自己一样。

    不管他了,她今天可得好好给如璋写回信。

    割了几天杂草后,又开始挖淤泥了。

    来往的路,两边都是沟渠,里面的淤泥都是可以做有机肥的。

    里边不少植物还有动物的尸体发酵,产生有机肥。

    于是顾如璋又开启了新的劳动项目,那就是搬淤泥了。

    夏天这个时节蚊子正是最多的时候,顾如璋不想下到淤泥里去,那简直就是上门给蚊子喂饭吃。

    你喷再多的驱蚊水估计都不管用,好在大多都是男社员下到里面去挖。

    顾如璋只需要一趟又一趟用竹篮搬淤泥就行,都是根据你搬运的次数拿公分的。

    和她合作的是个年轻的男社员,每次顾如璋过来都不敢抬头看。

    只是顾如璋每次搬走的淤泥明显要比别人少一些,轻一些,惹得不少婶子看笑话。

    “顾知青你多大了。”

    开口问话的是周婶子,也是她们这一队的,是个喜欢聊家常的婶子。

    “周婶子我今年16岁了。”

    顾如璋这几天相处下来,对她们这一大队的社员感官都不错,没有那些狗屁倒灶的事。

    队长也只每次顾如璋偷懒的时候笑话她两句,并没有为难她。

    周婶子就是八卦了一点,爱说一些家长里短的。

    顾如璋其实也爱听,每次都听得津津有味的,在她枯燥的生活中添加了不少有趣的事。

    这样让她了解了不少村里的事。

    比如张大富,他二弟是野林子公社革委会的副主任。

    有这层关系,他才能顺利当上北沟村的村支书。

    为人好色,这些事北沟村的人都知道,只是张大富比较聪明,他从来不祸祸北沟村的女人。

    所以大家也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

    只是让小姑娘,大媳妇别单独和他说话。

    怎么说都是村支书,在这北沟村里还是有一些权利的。

    “16岁呀,那还小了点,不过也可以先说个好婆家了。”

    听了周婶子的话,也知道周婶子是打趣自己,也不介意她说自己的私事,只笑着回答,

    “我还小不着急了,倒是我杏花姐有没有对象?”

    这骆杏花就是周婶子的大闺女,今年都19了,也下地来赚工分了。

    杏花下面还有几个弟弟妹妹,妹妹杏美15岁了,还在读初中。

    后面还有三个弟弟。

    顾如璋也不知道大名,就听周婶子狗蛋,二蛋,三蛋地叫。

    杏花见说到自己身上了,羞红了脸,连忙加快脚步走到前面去了。

    “她呀,有对象了,今年年底的时候结婚,对象在县机械厂上班了,等过了秋收就不让她下地了,好好准备结婚呢。”

    听到这话,周婶子对这个女婿很是满意,说到这个女婿的时候脸上都是满脸的骄傲。

    也是,这个年代工人可吃香了,金饭碗,工资不低,还有商品粮吃。

    杏花姐嫁过去就是享福的。

    骆杏花长得也不差,可能是下地的原因,皮肤黑了点。

    秋收后也能养一段时间,皮肤养白了,出嫁的时候就更好看了。

    “那挺好的,周婶子可是好福气,有这么优秀的女婿。”顾如璋附和道。花茶金丝的穿越在七零,别闹我只是来发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