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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四十三章:毒蛇谷

    “大姐,是不是有蛇?”zWWx.org

    李宗拍拍背上的皮囊,里面顿时蛇虫乱窜。自身带着毒蛇虫豸,我害怕什么。

    少妇见两个孩子不当回事,还是担心,“我明确说吧,凡是进了毒蛇谷的旅客,几乎第二天都没能走出来。我孩子爹进去看过,连骨头都没了。”

    “没事的。大姐。”

    李宗看着少妇夸张的模样,咽了口泡馍,心里一惊,娘娘的,储量够好几个小狗喝的。

    他忽然想起,养在青云宗后院里的獒崽。

    我走了,娘亲会不会忘记喂食。

    灵珠看着李宗眼睛有点不够使,急忙道:“快吃几口。那馋劲上来了。等会咱还得赶路。”

    “我吃什么啊,碗里没了。”

    吃过饭,李宗把水囊装满水,拉着灵珠就往毒蛇谷走。

    翻过三座低矮小山包,前面就是一连串的沙漠和戈壁滩。

    一只鳄鱼抬头看看,见有人影,忽又闭上眼睛。

    “有股恶臭味道。好像是死肉。”

    灵珠嗅觉灵敏,马上提醒李宗,她顺手将一块石头向前方黑乎乎的水塘砸去。

    “哗啦!”

    装睡的鳄鱼猛一抬头,一道水柱猛地扑过来。

    李宗一阵激灵,囊中取物,一把毒蝎子撒了出去。

    毒蝎就像水银一样,附在鳄鱼的眼睛上直往里钻,鳄鱼疼得啊啊哦哦叫,一米长的身躯在水里翻滚几下,不一会躺着不动了。

    吸食足量的鳄鱼血,毒蝎子成群结队的返回来,顺着李宗的脚踝往上爬,陆续返回皮囊内。

    踏在鳄鱼的脊背上,两个孩子一跃而过。

    “呼呼——”

    两个孩子正在低头走路,忽然,东北方向似乎有风声传来。

    没等李宗反应过来,一条花斑蛇从草丛里游过来。

    灵珠吓得直往后退。

    “别怕。这是我的菜。”

    只见李宗从皮囊里掏出一把小青蛇,顺手一撒,小青蛇就像流星雨一般附在花斑蛇的身上,不停地缠绕、噬咬、吸血。

    这些青蛇都是喂过剧毒粉的蛊惑之物。闻到蛇的腥味就像蚊蝇见血,死命地吮吸。

    一条两米长的巨蛇,几个呼吸之间,就变成一副空架子。

    李宗口念咒语,喝饱蛇血的青蛇,又陆续爬进皮囊之内。

    来到一处山岗,李宗从身上掏出一个黑色瓷瓶。

    打开盖子,对着嘴巴喝了三口。

    然后把瓶子递给灵珠。

    “好东西,可以防蛇咬的补药。”李宗解释道,“这种补药是我娘教我调制的。配方不复杂,但是很难找。”

    灵珠接过瓷瓶,对着嘴巴小心的喝了一口,一股辛辣味扑鼻而来。

    一口下肚,顿时觉得浑身清爽,两条腿也轻快了许多。

    “多喝几口,你就能行走如飞。”

    “这么神奇?”

    灵珠大口喝了三口,顿觉一股热力在周身游走。

    皮肤逐渐的由红变白,细细的茸毛逐渐退去,皮肤更加滑腻。

    “能美颜。”

    灵珠看看光滑的手背,一阵惊叹。

    忽然,东南方向飞来一朵厚厚的乌云。

    李宗意识到,要下大雨了。

    他拉着灵珠的左手,脚下用劲,几个弹跳,两个人影已经飞离地面。

    “啊,真的神奇啊。这不是腾云驾雾了吗。”

    灵珠忽然觉得身轻如燕,人在空中,脚踏漂浮的一团云彩,嗖嗖的风声不停在耳边呼叫。

    转眼间,已经来到晋阳城外。

    一副大红招贴映入眼帘:“征兵公告。”

    “我们年纪太小了。兵营进不去啊。”李宗看了一眼公告,觉得没有意思。

    “你仔细看看,这边细则说的有点奇怪啊。这是谁的主意。”

    灵珠心细,突然看到第二版公告牌上有征兵细则说明。

    “奇怪啥,灵珠姐,你文化课比我学的好,字比我认得多。你读读,我听听。”

    灵珠靠前一步,伸出葱段般的手指,指着一行字:“平民应征入伍者,实行包分配制度。未成家男丁奖励一个老婆。”

    “哈哈哈——”

    灵珠读到此处,笑的前仰后合,“尼玛,笑死我了。这女人也能当奖品。”

    “你笑啥,没见过,也没听过吗。”

    李宗忽然想起听娘亲说过,杨广在江都的时候,就干过这事。

    皇上就能干,这并州行营为啥不能效仿?

    “当时关中的骁果思念家乡,军心不稳,内务府的大臣就给杨广建议,想方设法让这些亲兵在江都安家。”

    “你说军心不稳,你说思念家乡,我给你把老婆都找好了,你还能不安心服役吗。”

    “于是,就安排江都通守王世充把江都的寡妇、未成家的女孩子集中起来,让那些骁果们自由配对。原先有和地方女孩子勾勾搭搭的,这次也都明目张胆的结成伉俪。”

    灵珠不笑了。

    “你娘说的。你娘又听你二舅说的。”

    李宗大眼一瞪,“我娘听外祖父说的,还是听二舅说的,我小,我不清楚。反正,前朝的皇上就是给禁卫军分派过老婆。”

    灵珠看着李宗认真的模样,心里发毛。

    你小小的年纪怎么对这个记得这么清楚。你将来又不缺老婆。青云宗弟子加丫鬟侍女一千多人,你小子找十个八个老婆,都不成问题的。

    “换个话题。阵亡者,奖励黄金50斤;双亲年龄在60岁以上者,统一进入州政府养老机构养老。”

    “这并州还得盖很多房子啊。”李宗诧异道,“每次阵亡的兵士很多啊。”

    灵珠瞥了一眼李宗,“少宗主,这个不用你发愁。州政府的掌门人,想必已经有了完整的方案。”

    “贵族子弟火线立功者,一律晋升从五品以上职衔。平民子弟火线立功者,一律由平民晋升为朝散大夫或游击将军以上职衔。”

    灵珠给李宗解释半天,李宗才清楚,“哦,平民也能火线提拔。这个朝散大夫和游击将军可不是编制内的公务员。”

    “都是朝廷任命的,当然管用,关键你要立功。”

    灵珠看看天色不早了,催促道:“少宗主,这征兵细则很长,等明天我再读给你听,赶快进城吧,要是到了宵禁时间,咱们都得在露水地睡觉了。”

    走近浮桥,城守兵查看证件,一个小个子城守兵上前用刺刀一指:“小道士,你进城有事吗?还是走亲访友。”

    灵珠笑着,弯腰施礼,“兵爷,行行好,我们想进城化缘。”

    长着一对鸡眼的城守兵一双眼睛睁的老大,看见灵珠手里拿着一把铜扇,身背木牌一块,上画神像,旁拴十几个小瓷娃娃,心想,他们还真是下山的道童。

    “道士,这些娃娃真的灵通,能生孩子?”

    灵珠一笑,“兵爷,要不你就给嫂夫人求一个。”

    鸡眼兵一转头,急忙向跑岗楼跑去。

    不一会,一个都尉和那个鸡眼城守兵一起过来。

    李宗一看,顿时吓了一跳,这个都尉个子很高,骨架子很大,就是浑身上下几乎没有什么肉。

    收成不好,吃不饱吗?

    不对啊,我娘说的,城守兵管吃管住,虽然不是大鱼大肉,每一个礼拜都有猪头肉吃的。

    不至于瘦成皮包骨啊,这里面一定另有蹊跷。要不生怪病,光吃不长;要不就是体力消耗大。

    李宗正在疑惑,忽然,那个鸡眼兵劝道:“吴都尉,你不是刚娶新媳妇吗,老太太急等抱孙子,你看你也不小了,不如求一个瓷娃娃。”

    “这个管用?”那个都尉睁着眼珠凹陷的一双大眼,小声的问道。

    “施主,这个么。信则有,不信则无。就像拜观音菩萨求子嗣一样,效果相同。”灵珠一边说,一边用手将瓷娃娃摆弄的当当响。

    “那我就求一个,给孙含香放在枕头边。”

    “唉,这就对了啊。这瓷娃娃还是蛮灵的。”灵珠说完,看见那个都尉手里捏着五个铜板。

    “官爷,这个我们不要钱,给碗饭吃就行。”

    李宗用手推推那干瘪的手指,一股寒气直逼他的小手指。

    他腹语道,“我的乖乖,你小子寒气这么重,阴阳失调可就没治了。”

    “吴都尉,这个好办,我让王婶从王老三熟食店买些猪头下水的,给你带过去。晚饭,就在家里吃。我也好到你家喝几杯。”

    “那让你破费,多不好意思。”

    “那有什么不好意思的,我和王婶都这把年纪了,也没有子嗣,你权当是我的义子。零零碎碎的花销,我们开支的起。”

    那个都尉把瓷娃娃揣在暗兜里。

    鸡眼兵一阵小跑,来到城门南侧的一个针线铺前,与一个婆婆嘀咕几句,又返身折回来。

    “吴都尉,我跟你王婶交代好了,你先带着道士回家,我们把菜买好就过去。”

    那个都尉嘻嘻笑着,“两位仙家,随我进城。”他又交代一句,“王夏碧,等交完班,你就和王婶过来,我回去,先把家里的小公鸡杀上一只,来个干煸草公鸡,到时下酒。”

    “吴都尉,去吧,去吧,我知道了。”

    鸡眼兵年纪虽然有点大,但是身板挺直,走路步步带劲。这家伙膀阔腰圆,胳膊就有碗口那么粗。

    灵珠看着心里害怕,这家伙长相怪怪的,眉心中间有一颗肉瘤子。

    她低头跟在李宗的身后,一只手拉着李宗的手,心里有些慌张。

    女孩就是女孩,天生的胆小。

    自己在青云宗十年,也练过内功,可是,自己从来就没显摆过。也不知道能不能打人。

    她走过浮桥,就看见晋阳城内宽敞的老街。

    沿着府前大道,向前走了300米的距离,看见右侧街口有一家药铺。

    “药铺后面就到了。”那个都尉笑道,“家里不是很富裕,两位老人,我媳妇也没啥事干,做做家务,有时到菜市场买菜什么的。”

    “官爷,晚上不要破费,我们喝点米粥就好。至于酒水,我们不沾的。”灵珠一边走,一边问,“听说并州马上打仗?”

    “是啊,你不看到城门口征兵告示了吗。说实在的,这次王爷修改的征兵令,待遇可优厚了。”

    “官爷,你这城守兵能直接去前线吗?”

    “唉,我们主要是守备城区安全。要想参加远征军,必须考试。”他怕灵珠听不懂,又解释道,“就是体能、技能等方面的测试。不是说谁都能去的。”

    “你也想去?”灵珠的话一出口,李宗就拉拉她的手,意思是都尉都瘦的没有人样了,你还提这事。

    哪壶不开提哪壶。

    净往人家痛处戳。

    “吴都尉又没有三兄四弟的,最好别去应征了。老婆才娶到家,还没有怀上。等等再说,仗是打不完的。”李宗忙忙打圆场,生怕吴都尉难过。

    不一会,来到吴家。

    一个漂亮的女人,从楼上下来,看见灵珠和李宗,大吃一惊,“吴郎,你怎么把道士领家来了。”

    吴良新喜滋滋地笑道:“娘子,好事啊。你看这是什么?”

    “求子娃娃。就是两位仙家给的。”孙含香笑着,忙让着李宗和灵珠进屋坐。

    “娘子,晚上留两位仙家吃个饭。等会,王婶和王夏碧一块来,大伙喝点酒。”

    孙含香一怔,酒水没了,“吴郎,你去街角的大唐酒馆买一坛子酒,我这里有银子。”

    “娘子,我身上有钱。你先熬一锅米粥,仙家晚上要喝的。我去去就回。”

    吴良新身体虽然瘦弱,走起路来倒是很快的。

    等他回到家的时候,王夏碧和王婶都到了,餐桌上摆着一盘酱猪头肉,一盘水煮花生米,一盘鸡爪,一大盘卤肥肠。

    他把酒坛打开,拿过四五个黑碗,把酒满上。

    吴妈和孙含香的奶奶都在厨房里吃,每样菜都分了过去,又给她们倒了一碗酒。

    灵珠和李宗坐在上位,吴良新端着酒碗,“仙家,我敬你们一碗酒。”

    灵珠笑着,端着一碗水,“都尉,我们不沾酒的。再过几年,或许也能喝点。”

    “你们喝水。”

    吴良新说完,一仰脖子,竟然一饮而尽。

    “能喝,能喝也不一定是好事。男人,需注意啊。”

    灵珠听过宗主教诲过,男人与烈酒的关系,就像情人关系,越亲密,越不是好事。

    分分离离才是真。

    朦朦胧胧的才是美妙的感觉。

    她都快睡着了,还听到宗主有时在窃窃私语,想必她的心里始终在牵挂着一个男人。

    可能就是少宗主的亲爹。

    灵珠把水碗放下,伸筷夹了一块猪嘴头肉,放在李宗的盘子里。

    “少宗主,你吃吃这晋阳的特产,猪头肉、还有绝味猪蹄都是晋阳的美食。在紫荆山可没有这个菜。”

    李宗吃着,确实很香。他自己又夹一块半个猪眼,“我去,猪眼也能吃吗。”

    灵珠心里恶心一下,晋阳人胆子够大的,猪眼、羊眼都能上桌。

    吴良新把酒碗放下,王夏碧接着端起酒碗,也陪灵珠和李宗喝一碗。

    每人一碗酒,王婶当时就出到桌底下。

    “吴都尉,我先把你婶子送回家,你慢喝。”

    吴良新送到门口,“王大哥,等会回来,这才喝多少。我等你。”

    孙含香不喝酒,忙着把米粥端来,给灵珠和李宗的碗盛上。

    “你们俩先喝,这里还有洛馍。晋阳的手工洛馍,可香了。”

    “别客气,我们自己来。吴都尉,你喝酒。我们不等了。”

    灵珠忙忙接过粥碗,递给李宗,第二碗才放在自己的面前。

    她从竹筐里拿出一张荞麦面洛馍,折叠好,夹上一些鸡蛋炒盐豆,递给李宗,“少宗主,多吃些。今天跑累了。吃完,咱就歇息。”

    在青云宗,李宗的饮食起居,都由宗主李小宁亲自过问。出门在外,无疑就成了灵珠的职责所在。

    本来,李小宁就是要培养李宗对灵珠有感情,好让在他出道后,有个依赖。

    灵珠虽然情窦未开,宗主的有意安排,她自然心领神会。处处看着李宗的眼色,关注李宗的冷暖,这是她十二时辰的主要任务。

    她看到少宗主狼吞虎咽地吃着面馍卷鸡蛋,心里既高兴,又心疼。生怕少宗主受半点委屈。

    等李宗吃饱饭,灵珠才把碗里的半碗米粥喝完。明月坛主的大唐:我穿越唐朝当相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