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七零章 血腥之地(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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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腥之地,是无尽荒域最重要的狩猎区域。 当然,也是最危险的狩猎区域。 这儿,各个部族的狩猎队伍混杂在一起,大鱼吃小鱼的现象屡见不鲜。 通常,一个部族只有精锐尽出,形成极强的实力之后,才能震慑其他队伍,在血腥之地安全狩猎。 实际,说是狩猎,其实这也是一个双向过程。 血腥之地强悍的凶兽,也虎视眈眈地等待着部族战士进去,也把部族战士当成了猎物,随时有可能爆发猛攻。 说简单点,血腥之地狩猎,其实也就是一个被狩猎的过程。 只有真正强悍的高手,才能成为猎人。 而实力稍弱的战士进入其中,就会沦为血腥的猎物。 闯荡血腥之地,比较安全的方式,就是组队进入,跟随大队伍,分工合作,共同狩猎。 童部族通常都是这种方式。 当然,实力高强的战士,也可以在血腥之地单独行动,或者是以小队行动。 这种行动方式的优点是速度快,机动性强。 缺点就是不适合猎杀太大的猎物,一旦机动性降低,就会相当危险。 童雨最终听取了方云的意见,带队杀入血腥之地。 进入血腥之地的方向跟迷雾之森完全相反,进来之后的环境也有巨大的诧异。 如果说,迷雾之森依然能让方云感觉不是很奇特,依然感觉像是地球的话,那么血腥之地,就完全是异世界的环境了。 血腥之地当中,充斥着一种血红的雾气,空气中都好似漂浮着淡淡的血腥味。 一眼望去,天地都是暗红色。 走进血腥之地,能够看到一片片好似巨大的仙人掌般的血色多肉植物丛林。有风吹过的时候,暗红的颜色随风飘舞,竟然给人一种血海腾浪般的感觉。 小队悄然潜入血腥之地,没过过久,方云豁然感知,血腥之地的灵气类型跟迷雾之森,还有豹族部落中的灵气居然截然不同。 不是那种浓度的不同,而是本质上有着巨大的区别。 血腥之地的灵气变得更加狂暴,而且极有可能还不是氮灵。 到了血腥之地,方云心中突然有些明白过来。 无尽荒域之中,没有炼气的法门,可能也跟这儿的灵气类型并不相同有关。 迷雾之森修行出来的真元,到了血腥之地就完全得不到补充,甚至是可能不能使用,那么,炼气对于蛮族部族来说,用处可就不大了。 进入血腥之地后,方云体内的四大药灵又不得不蛰伏下来,慢慢地适应这儿的灵气环境,再次失去了从空中吸收灵气的能力。 感知到这种变化,方云心中不由万分感叹。 千重星,只是自己星际修行的第一站。 千重星的这些变化,毫无疑问就是星际多变的一个缩影。 当自己呆在地球上的时候,万万不会想到,星际之中会出现如此多奇诡的变化。 老祖宗所说的,读万卷书不如走万里路,真是诚不我欺。 此时,方云有些感叹。 幸好自己并没有随意转修灵能方向,要不然,现在一定已经傻眼,又要转换了。 队伍在童雨的带领下,小心翼翼向血腥之地摸了进去。 血腥之地乃是狩猎的天堂,这儿面积极广,猎物众多。 没过多久,小队就看到了一群数量不少的血斑燈羚,体高两米,身材修长,有一对高高的弯角,看起来很是优雅。 这群燈羚数量不少,足有三百多只。 悠闲而警惕地在血腥之地缓缓踱步。 血腥之地生存的物种,就没有弱者,血斑燈羚具有强悍无比的血光神通,喜欢群居,当数量达到一定规模之后,爆发的血光能瞬间融化金铁,哪怕是强悍无比的战士都不愿面对。 最可怕的是,血斑燈羚的血光神通是一种范围打击。 覆盖的区域相当广,也就是说,这种生物不怕围攻。 反而是,当有团队想围攻血斑燈羚的时候,都会相当难受,因为只要三只以上燈羚爆发亡命一击,就会跟整个队伍造成大范围杀伤。 正因为如此,大团队其实并不怎么愿意招惹这些难啃的骨头。 不过,对童雨这样的小规模团队而言,只要不招来太多的血斑燈羚,倒是可以打一打。 方云建议:“我们可以拿下几只燈羚,或许能够发现一些特殊的资源。” 蛮荒部族在血腥之地狩猎,最重视的资源乃是血食。 燈羚的体型不大,身躯优雅,并不是血食的最好选择。 但据方云所知,按照蛮文典籍的记载,燈羚头顶的弯角有可能产生一种类似鹿茸般的特殊资源,这种资源,对战士修行有着一些帮助作用。 童部落长老草药术就那样,对于这种资源没有需求,也根本不知道怎么把这种资源的威能完全挖掘出来。 但是方云不同,在玉兔精的肚脐眼灵膏之中,鹿茸可是一种比较珍贵的灵药,很多特殊配方之中,都会用到鹿茸。 尤其是一些补血配方,鹿茸更是其中主药。 无尽荒域的部族,修行的主药是蛮纹,但从本质上来说,这是修行的血脉之力。 修行血脉之力而不用鹿茸,这简直就是浪费。 因此,发现血斑燈羚,方云第一时间就建议整两只下来。 童禾在边上轻声说道:“可是,这东西的性价比不高,肉食并不充沛,还很难击杀,不过好在它们相对温和,我们只要绕过去,应该就没有危险!” 童雨心中已经知道方云的神奇,已经知道血脉灵膏就是方云出品,所以,既然方云要在这儿获得资源,她就知道,这其中可能真有特殊的,不得不出手的理由。 稍稍思考,童雨压低了声音说道:“我们这次出来的主要目的并不是肉食,而是我们自身能力的锤炼,还有特殊资源的收集,我觉得,跟这些血斑燈羚作战,或许真是不错的选择。” 好吧,童禾感觉有些看不懂童雨了。 但既然大家都这么说,那就这样吧。 董佳帅蹬在地上,轻声说道:“按照我的经验,还有我充足无比的战斗智慧,我们此时应该先拟定一个行之有效的作战方案,确定战斗方式,然后才能一举制敌!那么,我建议,大家坐下来,先商议商议……” 方云拿出强弓,也没怎么瞄准,轻拉弓弦,站在这山岗上,一箭射了过去。 董佳帅话音没落,远处,一只血斑燈羚猛地跳跃起来,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踉跄着,向侧面倒去。 血斑燈羚群吓了一大跳,齐齐高度警惕,竖起了脑袋,四处张望,每一只燈羚两角中间都亮起了闪烁的红光,血脉神通蓄势待发。 但是遗憾的是,方云射击的距离太远,超出了它们的感知范畴,他们没能发现任何敌人。 趴在山岗上,董佳帅目瞪口呆地来了句:“我说三哥,你这是不是太野蛮了,一言不合就开干,还有,这么远的距离,你是怎么做到的?射死那燈羚没有?” 方云轻描淡写地说道:“这有什么稀奇,想当年,我一箭射出,射程超过千里万里,那是,指那儿射那儿……” 童禾猛翻白眼:“吹,你就吹吧!” 说实话总是没人信! 方云耸耸肩,无奈地说道:“好吧,我承认,那只燈羚防御力还是很强的,而且恢复能力也超乎想象,它只是受伤,却没有被射死。” 董佳帅果然看到,那只踉跄倒地的血斑燈羚已经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并且在许多同伴的簇拥之下,向燈羚群中钻了进去。 童禾摆摆手说道:“血腥之地的生存竞争相当残酷,每一个能够在这生存的族群,都不能小瞧,现在,我们怎么办?直接杀下去吗?” 方云又掏出一支箭矢,不过这次,方云同时捣鼓出一些药草,挤出一些如同**般的汁液,涂抹在箭头之上,轻声说道:“我来试试这支毒箭!”博耀的大夏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