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章 这个少年,她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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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开学之前,刘凤竹准备进城去探望一次叶明华。 虽然刘秋宝突然单方面宣布断道的事情让她很受伤,可那天叶明华和章立春是赌气走的,也让她很不放心。 再怎么说,也是自己的亲闺女。 叶明静懒得看叶明华的矫情嘴脸,自愿看家,于是刘凤竹就带着叶大志和叶明雪前往。 这个时候天气还热,娘三个来并不舍得花钱坐车,不过这些日子叶明雪多少挣了几个钱,娘三个决定奢侈一把。 先骑车到凤台镇,把自行车放到叶明洁的宿舍前,然后去路边等车。 从县城到临县的客车,正好从凤台镇经过。 那个时候基本都是招手就停,也没什么站牌不站牌的。 刘凤竹向叶志强家借了一辆自行车。 三个人两辆自行车,叶大志单独骑一辆,刘凤竹带着叶明雪,三个人就上了路。 从龙黑村骑自行车到凤台镇没有多远,骑自行车也就二十几分钟的事。 三个人在棉纺厂见了叶明洁,叶明洁也已经知道了刘秋宝断道儿的事儿,所以很支持刘凤竹出去走一走。 就当散心了。 刘凤竹给叶明华带了一篮子她蒸的茴香馅儿馍馍,以前叶明华最喜欢吃,还特意放了猪肉,吃一口满嘴流油! 叶大志流了一路的口水:“娘,俺有点儿饿了,能不能先吃一个?” 一开始的时候刘凤竹不搭理他,后来被问的烦了:“不行,这是给你二姐带的!” “娘,”叶大志格外委屈,“二姐肯定同意让我先吃,我是——” “娘家人”三个字,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 这段时间刘凤竹心情不好,最不愿意让人提的就是这三个字。 因为,她觉得自己没有娘家人了。 这一点就连叶大志现在都明白,知道不戳她的痛处。 坐车的话,就得到车站下车,随后再沿着大街向北走三里多地,才是叶明华的婆家。 刚一下车,叶明雪就看到了一辆长途大巴进了站。 “娘,那辆车好高啊!”叶大志兴奋的指指点点,“也好看!” 他们坐的客车和那辆车一对比,就好像一座土坯房和二层小楼在比较。 叶大志的反应在叶明雪眼里有些大惊小怪:一样是客车,只不过一个是从县际班车,另一个最起码是省际班车,那能一样吗? 叶大志不但自己看,还非得拉着叶明雪一起看。 叶明雪敷衍的看了一眼,正看到那长途客车的车门打开,一对青年男女走了下来。 男的身材颀长,面色如玉,鼻梁上架着一副金丝眼镜,显得文质彬彬,举手投足间都透出一股子儒雅贵气。 相比之下,那女孩子就显得拘谨多了,一下车脸都红了,不知道是太阳晒的还是害羞。 她低着头,就差拿行李包挡住自己的脸了,被那青年一把拉开:“咱们是光明正大的谈恋爱,又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 青年拉住女孩的手:“走!去见咱……娘!” 女孩的脸一下子羞成了红布,小声嗔道:“小点声,车站这么多人呢!” 青年咧嘴一笑:“我就是要让全世界都知道,兰兰,你是最好的,你值得!” “喂!”两个人旁若无人,自成一界,终于引起了后面少年的不满,“哥,这就是你说的旅游啊?合着我就是来给你们背锅的吧?!” 叶明雪一听这声音忍不住就多看了一眼。 嘿! 这个少年,她认识!红泫的转运旺全家,八零小福女是重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