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七章 秦牧真的生气了
一桩桩。 一件件案例。 从他的口中说出,在法庭上回荡。 声音铿锵有力。 在场各方听后,面色都微变。 秦牧所说的这些…… 都是社会上热点发生的事件。 背后的主人公,的确遭遇了网友们的非议和指责。 最终…… 因为心理承受能力不足,走上了自杀的道路。 或许。 对他们而言,可怕的不是死亡,而是活着。 继续活下去…… 意味着他们还要继续承受来自四面八方的非议和谩骂。 有时候。 网络暴力并不是导致他人自杀的所有原因,它可能只是一根稻草。 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在这个操蛋的社会里…… 人生不如意事十有八九。 遭受了社会和生活的毒打之后,又遇到了网友们铺天盖地的“恶意”。 难免有人承受不了,选择轻生。 “在这里,我想质问一下对方十七位被告,你们难道就没有想过,将这么一件事情添油加醋,放在网络上,让网友来谩骂我方老人,可能会造成的后果吗?!” 秦牧目光锐利,扫视着程楚潇等十七人。 同时。 右手指向了身旁的张清源。 张清源见状,则是满脸懵逼。 但很快反应过来,装作自己十分痛苦的模样。 “你们看到了吧?” 秦牧冷哼了一声:“我方老人因为你们的行为,被网络上的无数喷子怒骂指责,精神上遭受了巨大的折磨,现在的脸色都不是很好,每天晚上都睡不着觉。” “对此,难道你们就不愧疚吗?!” 这一次。; 他学着程楚潇等人,站在了道德制高点。 毫不客气的指责十七人。 别的不说。 这种感觉…… 十分的爽。 难怪那么多人,喜欢站在道德制高点指责别人。 他获得的,是一种心理上的满足感。 而在原告席。 张清源听着秦牧如此慷慨的陈词,下意识的咽了咽口水。 总感觉哪里不对劲。 自己这些天是失眠了,也没怎么睡着觉。 但…… 那是因为看到那么多被告,太过兴奋了。 晚上他都在和翠花熬夜查看旅游攻略。 计划着去欧洲哪些国家旅游。 可在秦牧这里…… 却变成了精神上遭受了巨大的损伤,受到了重大打击。 他现在看到这些被告…… 其实一点气都没有。 有的全是感激。 没有这些被告,就没有他的今天。 若不是条件不允许,他都想要在发表网暴获奖感言的时候,重点感谢这些被告了。 然而…… 在被告席。 程楚潇等十七人被秦牧毫不留情的指责,纷纷羞愧的低下了头。 甚至都不敢再直视秦牧的目光。 的确。 他们将事情公布在网上,让人帮忙维权的时候…… 完全没考虑过可能的后果。 秦牧列举的这些案例…… 背后都是被网友们指责,最后导致了不可挽回的结果。 他们当时。 想的只是讨回个公道,让张清源等人道歉。 “对,没错,你们只是想要我方老人道歉,但你们有没有想过,退一万步说,我方老人道歉之后……网络上的喷子会放过我方老人吗?!” 秦牧冷笑了一声,接着怒怼。 程楚潇等人最初的行为…… 或许是让张清源道歉。 可实际上。 即便张清源道歉加赔偿了,网络上依旧会有网友们对他说三道四,指指点点。 网暴一旦开始…… 便不会停下来。 所有参与网暴的人,有一個算一个,都是施暴者。 雪崩之下。 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 那个给外卖员200元的女子…… 在被网友怒喷之后,后面又给外卖员补了几百块钱。 并且向网友们解释了,说她失业在家,也没有多少钱,经济并不宽裕。 可是…… 网友们依旧是穷追不舍,没有丝毫的怜悯。 继续指责她惺惺作态,找借口。 最终。 导致了悲剧的发生。 令人可气的是…… 指责女子的人,多数是受过了教育的大学生。 在女子自杀之后。 这些人…… 丝毫没有所谓的愧疚和后悔,反而会埋怨女子心理承受能力不行。 觉得他们只是随口说了几句。 继续在网络上活跃。 寻找下一个“受害者”。 这样的人…… 在网络上比比皆是。 一旦站在了道德制高点上,这些喷子们从不会主动下来。 更不会对远隔着屏幕外的陌生人有丝毫的怜悯同情之心。 “因此。” 说到这里。 秦牧转过身,看向周全民等人:“我认为,程楚潇等十七名被告的行为,动机卑劣,恶意挑动网络舆论,试图对我方老人进行网暴,情节应属严重,不应适用于缓刑!” 张玮先前的辩护理由之一…… 是程楚潇等十七人,行为属于为狗讨回公道,是恻隐之心所发,属情有可原。 针对这一点。 他直接指出,对方动机卑劣,是为了使得张清源陷入舆论的漩涡。 网络的语言暴力…… 同样是犯罪暴力的一种。 程楚潇等十七人的目的,是为了犯罪,动机便是卑劣的,不应当适用缓刑。 “第二点,对方律师所说,他们曾经有过中止行为,可以属于犯罪中止。” 紧接着。 他又开口说道:“刑法第24条第1款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这是犯罪中止的专门解释。 指的是自动放弃了犯罪,或者有效阻止了犯罪。 而张玮采取的是前者,意指程楚潇等人后续并未推波助澜,没有再搞事情。 “但犯罪中止,在司法解释中,需要符合以下几个特征。” “第一,中止的自动性,指犯罪分子在自己认为有可能将犯罪进行到底的情况下,出于本人意愿而自动地放弃了犯罪,才能适用这个条件。” 这一点。 程楚潇等人自然是符合的。 他们只是起了个头,后续的全是网友们自己发挥加入进来的。 “第二,中止的及时性,犯罪中止可以发生在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的过程中。而犯罪一旦既遂,便没有中止可言。” 秦牧抬起头。 扫了眼程楚潇等人,冷冷说道:“对方十七名被告,已经将编造的内容传播、扩散到了网络上,对我方当事人张清源老人、我、养老院造成了精神损失和经济损失。” “犯罪行为已经构成,应该属于犯罪既遂,不应归属于犯罪中止!” 犯罪中止的判定比较严苛。 如果说某人行凶,手持匕首插了别人一刀,但插到一半幡然醒悟,把刀子拔了出来。 这个同样不属于犯罪中止。 而应该属于故意伤害的犯罪既遂。 他虽然是出自于主观意愿,但依旧造成了伤害,故意伤害了他人身体,犯了故意伤害罪。 就如同程楚潇等人的行为一样。 犯罪行为已经构成,无从撤销,无法以犯罪中止来判定。 且…… 程楚潇等十七人的后续行为,也没有有效阻止网暴的发生。 依然造成了原有的危害。 “所以,对方律师所说的犯罪中止,依旧不构成,不应该以其为条例对程楚潇等十七名被告从轻审判。” 秦牧深吸了一口气,总结了一句。 至于张玮所说的第三点…… 属于程楚潇等十七人的积极认罪认罚,这点他并未反驳。 对方刚才的行为,也符合积极认罪认罚的态度。 不过…… 这个积极认罪认罚,固然可以减刑,但减刑幅度并不大。 法院更多时候,考虑的则是前两者的酌情情节。 …… 晋城。 养老院。 院子里。 李卫国、宋天成等人抬着头,目不转睛的看着投影屏幕。 看的十分认真。 “好!说的好!要不是小秦,我还不知道网暴危害居然这么大?” “果然,语言才是杀人不见血的刀啊,良言一句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古人诚不欺我!” “放在我们那个年代,哪有这么多的事?我自家的事情,还轮得到网上的人来说三道四的?” “还好有小秦在,不然这些喷子们还不知道要祸害多少人。” “……” 听着秦牧列举出的一个个受害者。 众人都唏嘘不已。 网暴…… 距离他们比较远,他们几乎不用网络。 从没遇到什么所谓的网络暴力。 可秦牧列举的这些…… 却是触目惊心。 网上铺天盖地的谩骂,有时候真的能杀人! 偏偏…… 秦牧还专门向他们讲过,这种情况,网络喷子是不用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的! 比如说。 秦牧所说的直播喝农药的案子。 直播间的网友一直在起哄,让她干脆自杀。 结果…… 她真的自杀了。 可实际上…… 她即便自杀了,这些网友也不用承担任何刑事责任。 因为自杀这个行为,属于危险自己创造,属于该主播的本身认知。 别人没有强迫她。 网络上说个一两句话,并不会严重到构成唆使他人自杀的犯罪。 其实。 不止是这个案子。 许多网暴事件里,那些被网暴的人都白死了。 从没有人为他们的死亡买单。 法律层面上,没有人需要承担责任。 那些网暴者…… 在人死了之后,并不会觉得这事和自己有关。 依旧继续活跃在网络上。 指点江山。 发表观点。 站在道德的制高点,抨击和指责其他人。 “还好有小秦,这次直接逮住了一万五千多个网暴者,不然他们指不定还得祸害多少人?!” “按照小秦这么说的话,我怎么感觉这次每抓多少呢?网上那么多骂老张的。” “估计那些人传播不广,还不构成诽谤罪吧。” “这些人什么也不知道,就看到了个故事,然后就站队指责别人,稍微有点脑子也不至于这样。” “……” 李卫国等人摇着头,不断感慨着。 网络喷子的一个特性…… 就是对事情一知半解,然后便开始抨击其中一方。 所谓的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 他们根本不会考虑过对方经历了什么,事情的真相到底是什么。 这种人…… 雷劈下来,真要离他们远一点。 院子的一角。 万中元坐在小板凳上,同样是唏嘘不已。 这次的案子…… 不仅事关秦牧和张清源,也事关他们养老院。 因为人数太多,无法赶到现场。 所以他也只能在这里看直播,了解案情进度。 秦牧刚才这番话…… 同样触动到了他。 他比李卫国等人懂得更多,深知网络这东西的两面性。 有的时候。 它可以曝光不好的东西,让舆论来监督。 可有的时候…… 它成了某些有心人,或者某些媒体的工具。 归根结底。 还是那些喷子们的正义感爆棚,喜欢彰显存在感,不明真相便要强行发言。 而这一次…… 他们养老院,就深受其害。 网络风评极差。 若非秦牧关键时刻站了出来,真有可能要因招收不到老人而倒闭。 “秦牧这次……好像真的生气了。” 他抬起头。 看着投影屏幕里慷慨陈词的秦牧,忍不住嘀咕了一句。 他印象中。 秦牧一直很儒雅随和,看似很好相处。 这样慷慨陈词,穷追不舍的模样,他从未见过。 即便是在上次的起诉全网案件里…… 秦牧的反应也没有这么激烈。 …… 梓州。 某高档小区里。 书房。 青岚望着电脑屏幕上的直播画面。 咽了咽口水。 喃喃道:“居然真的……把up惹的生气了。” 开庭以来。 她就一直坐在电脑桌前,看着庭审直播。 听到了秦牧列举的一个个现实案例。 每个案例的背后…… 都意味着一条鲜活的生命。 而在张玮辩护之后。 秦牧更是对着张玮的辩护点,进行了疯狂反击。 她从未见过秦牧这样的一面。 虽然秦牧很恐怖,但从未真正表现出来。 而程楚潇等人的行为…… 似乎真的惹怒了秦牧。 秦牧摆明了,不想给他们判处缓刑的机会。 “这几个人……估计要遭重了。” 她叹了口气,摇了摇头。 对于程楚潇等人。 她并没有半点同情。 如秦牧所说,煽动舆论,发起网暴的人,都不值得同情。 尤其是…… 错误的点,明明就在于他们。 他们还敢这么明目张胆,美其名曰“维权”。 若不是遇到秦牧…… 其他人,说不定真的要向他们道歉,向他们认错。 然后继续遭受网友们的指责。 …… 晋城法院。 第二刑事审判庭。 秦牧狂轰滥炸,发言长达二十分钟。 在他发言之后。 被告席上。 程楚潇、韩天明等十七人都面红耳赤,羞愧不已。 秦牧看似是发言…… 但字字句句,都在指着他们骂。 他们都是成年人了。 还是第一次,在公众场合,被人这么骂的。 没错。 他们不是后悔,只是觉得不好意思。 而他们的旁边。 张玮深深的看了眼秦牧,眉头紧锁。 神情无比凝重。 秦牧的反应…… 出乎了他的预料。 明显不想给程楚潇等人判处缓刑的机会。 而且。 狂轰滥炸,毫不留情。 他提出的两点,都被秦牧有理有据的反驳了。 第一点犯罪动机,第二点的犯罪中止。 前者。 秦牧说的滴水不漏。 程楚潇等人之所以发布不实言论和信息,传播并且扩散,就是为了报复。 而第二点…… 原本按照刑法,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这里说的都是应当,即必须。 若是能争取到犯罪中止,便可以获得法定应当减刑,即必须减刑。 可秦牧…… 却从源头给反驳了。 “这个案子……怕是悬了。” 沉思半晌后。 他看了眼身旁的程楚潇,压低了声音说了一句。 这个案子涉及的法律知识并不多。 以现有的情况来看…… 很难再争取到缓刑了。 “怪只怪……你们得罪了秦牧吧。” 他轻叹了一声,选择了放弃。 如果秦牧不这么穷追猛打,他有很大把握。 可秦牧的专业能力…… 丝毫不弱于他。 在占据优势的情况下,他几乎没有还手之力。 “张律师,你不是说有机会缓刑的吗?!” 被告席。 韩天明等人也听到了张玮的话,连忙抬起头。 脸色无比难看。 缓刑不用坐牢,实刑要坐牢。 其中的轻重,他们还是分得清的。 可张玮却摇了摇头,表示爱莫能助。 对于发飙了的秦牧…… 他也只能暂避锋芒。 “我该说的都说了,现在是自由辩论环节,如果你们想再试试,可以自由发言。” 张玮看着众人,摊了摊手。 从他专业的角度…… 已经看不到什么希望了。 这个案子,大概率要按照起诉状上的量刑审判。 就算让他们尝试一下…… 也不会更坏。 而程楚潇和韩天明等人对视了一眼,眼中都流露出了浓浓的求生欲。 想要为自己抢救一下。 程楚潇最先站出来。 看向秦牧。 紧咬着牙,不情不愿的说道:“我们愿意道歉赔钱,你说多少钱,就多少钱,并且在网络上公开发表,还你们和养老院一个清白。” 她想要借此…… 让秦牧松个口,放他们一马。 她虽然无法判处缓刑,但或许能减个一两年。 结果…… 秦牧却是淡淡笑道:“诉讼请求上,也有道歉赔钱以及恢复声誉的内容,这本来就是你们应该做的。” “你说吧,到底怎么做,才肯放过我们?” 程楚潇死死盯着秦牧,情绪已经逼近了临界点。 可秦牧却耸了耸肩。 转身看向了周全民,举报道:“审判长,对方当事人当庭让我开条件,试图贿赂我。” 周全民闻言,老脸一黑。 但还是看着程楚潇,警告道:“现在是自由辩论环节,请就争议焦点,进行辩论,更不要讨论无关话题!” 程楚潇被这么一怼,满脸通红。 气得浑身发颤。 却又不知道该如何围绕焦点来讨论。 正在此时。 她身旁的韩天明站了出来,看着秦牧反驳道:“我觉得,你在维权群里列举的这些证据,非法侵犯了我们的隐私权利,不应该列为证据采信!” 为了争取缓刑不坐牢。 他刚才绞尽脑汁,终于想到了一个点子。 他记得。 以前他曾经看到过某个新闻,说是有人在打官司的时候出示了偷录的聊天记录和视频,法院不予采信。 想到这里。 韩天明越说越起劲:“你窃听传播我们群内的聊天,侵犯了群内大部分人的隐私,是非法行为!” 只要能将这些证据给否了,就不能证明他曾经组织过他人诽谤。 他便不是核心维权成员。 只是参与了本次网暴事件的某个网友,便有机会享受缓刑。 而在他说完之后。 他身边的程楚潇等人,都露出了激动的神色。 原本灰暗的眸子里…… 闪烁出了求生的欲望。 无比激动。 只有张玮,无奈的拍了拍额头,满脸的无语。 “这是刑事案件,不是民事诉讼。” 而在原告席一侧。 秦牧看着韩天明提出的反驳,眼皮都没抬。 随口回了一句。 仅这一句话…… 便把韩天明,以及程楚潇等人给说懵了。 韩天明咽了咽口水。 直接问道:“你……你是什么意思?” 可是…… 秦牧说完这句,却没再搭理他。 反倒是旁边的张玮好心提醒道:“你说的非法采集的证据,不足以采信,指的是民事诉讼,刑事诉讼不在此列。” 韩天明所说,的确有几分道理。 但…… 却属于一知半解。 按照民事诉讼法,以偷拍、偷录、窃听等手段获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取得的证据材料;以未经他人允许拍摄、录制的证据材料;以以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获取的证据材料等,法院都应当不予采信。 这指的是民事诉讼。 所有的刑事案件,都不遵循这个证据原则。 试想一下。 某人在房间里传出了救命声,邻居听后暴力破门,目击了犯罪一幕且将其拍摄下来。 这肯定是侵犯了他人的房屋产权和隐私权。 证据也属于非法采集。 但依旧有效,因为这属于刑事犯罪! 而他们现在所处的案子…… 正是刑事自诉案件,而非普通的民事诉讼! 若换成民事诉讼。 比如说离婚案件,利用偷拍来的证据证明丈夫出轨,要求判处离婚。 法院对这些证据是不支持的。观鱼的星河的开局就较真,对面被我吓到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