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关于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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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了心头大患,季屿去超市买了点菜直接就回家了。 他五点左右到家的时候庄亦麟正给一个十六、七岁的男孩上课,他纳闷今天不是周末啊,怎么这个时段也会上课? 庄亦麟嘴上在讲着季屿听不懂的乐理知识,同时分神出来给了他一个温柔到发光的眼神,季屿心里那叫一个甜蜜蜜,乐呵的提着菜跑厨房去了。 “肖邦这首小狗圆舞曲最难的地方在于,很多人光顾着踩准拍子,却忽略了舞曲本身生机勃勃的气息,”庄亦麟耐心的讲解着:“传说这首曲子是肖邦在自己家客厅看见小狗在追逐自己的尾巴,忙的团团转的时候产生的创作灵感,所以弹奏时最忌讳的就是只完成曲谱,却弹的毫无生气,这样歌曲就失去了意义。” 这个学生听得特别认真,边听边琢磨:“老师,这曲子开头部分进入的很迅速,中间有缓下来一个章节,然后接着又是快速的小高潮……真的有点难。” 庄亦麟说:“专业八级就是这个水准,你做不到就说明技术还不行。” 学生默默点头。 庄亦麟指着乐谱继续说:“中间部分第二行第五小节,右手弹的声音要突出出来,深厚一点,这就和开头快速奔跑的音乐形象形成鲜明对比,装饰音不要占拍子,要快速流畅的弹奏过去,但听觉上要能听得到被装饰的二分音符。”他的手移到下面另一段曲谱:“最后四个小节的颤音要连贯,不能有断开的迹象,不能让导师听出你在打拍子;结尾处,左手有小节线,右手没有,所以开始时右手要弹奏的非常自由,一直弹奏到右手的小音符出现一个还原时,这时把右手的音与左手对接上……” 他们讲的这些季屿完全听不懂,很复杂,但他又觉得很高级,觉得庄亦麟特牛掰,音乐家嘛,不食人间烟火只爱肉身赤裸,浑身都是清高幸薄的艺术气息,在别人看来特显摆特招人烦,但他就是爱庄亦麟这股傲慢厌世的劲儿。 一阵清脆动听的钢琴声传入耳中,打断了季屿矫情的自我沉醉,他一抬头,是庄亦麟在弹钢琴,怪不得整个听觉享受都不一样,原来是大神登场了。 欢快悠扬的琴声就像在给耳朵做按摩,洗涤心灵的垃圾,季屿不知道这是什么歌曲,但光听那变幻莫测的音符跳动就知道这首歌很难弹。他注视着庄亦麟随着钢琴声跌宕起伏的背影,竟然看呆了一阵,都忘记手里的活计了。 今天的饭做的很简单——严格说也不是饭,他包了一桌饺子,拌了个凉菜。送走学生的庄亦麟撕下严厉的面具,连蹦带跳的跑到厨房,看着季屿打捞起锅里的饺子,热腾腾的摆到餐桌上。 “什么馅儿的?”庄亦麟上完课肚子很饿,馋的直勾勾盯着饺子眼睛都不带眨巴的。 “韭菜鸡蛋。” “……韭菜馅儿吃了嘴好臭。” 季屿走到他面前,低声玩味道:“臭就臭,我又不要你亲我。” 庄亦麟白他一眼:“我是想表达我从来不吃韭菜。”谁要亲你了…… 季屿当真了,他从小都觉得韭菜鸡蛋馅儿多好吃啊,没想到这个世界会有人讨厌吃韭菜,他说:“那我给你做面疙瘩吧。”说着转身就折返回厨房。 庄亦麟看着他傻乎乎的样子,噗嗤的笑了:“笨蛋,不用麻烦了。” “你不是不吃韭菜嘛……” “我只是嫌吃了嘴臭,味道……倒是勉强能接受。” 季屿给他到了一碟醋,夹了一个饺子,沾着醋喂到庄亦麟嘴边:“尝一个,如果真觉得臭,那我给你做别的。” 庄亦麟两手抱胸,噘着嘴够过脖子一口吞了那个饺子,在嘴里嚼着品着,然后下结论:“还成,没我想的那么难吃。” “我加了虾仁,所以挺香的。”季屿有点想炫耀厨艺的意思。 “大概是我肚子饿了,吃什么都香。”说话时庄亦麟又有滋有味的吃了两个饺子,一点都不像他口中说的“讨厌吃韭菜”。 季屿低头笑笑,俩人安静的坐在桌旁吃起饺子。 都没说话,就像两个相处已久的人,不需要靠语言的沟通来化解无声的尴尬,相反,这种除了咂么嘴其它什么声音都听不见的用餐氛围,让两个人都觉得彼此又靠近了一点点。 “一会儿还有课吗?”季屿问。 “没了。”庄亦麟把饺子从中间一分为二,往开口处灌进满满的酸醋,然后一口含入口中,这酸味嚼的真起劲。 “那你今天去呼浪吗?” “去,不过可以晚点去。” 季屿沉默了一会儿,像是在权衡什么,然后说:“我觉得……你真的可以不必那么辛苦。”他心疼庄亦麟,同时也理解不了这个人为什么一定要让自己背负那么重的负担。 庄亦麟摆弄着碗里的饺子,说:“我跟你说过,我需要钱。” “你……欠了很多债?”季屿大胆猜测。 庄亦麟浅浅一笑:“也算是吧,情债算不算债?” 情债……被他这么一描述,季屿更是稀里糊涂了:“什么情债一定要用这么多钱来还?” “我发现你对我的事一直都很感兴趣啊?”庄亦麟笑问。 “我喜欢你,自然对你身上一切未知的事都充满好奇,这很正常吧。” 庄亦麟低头吃掉碗里最后一个饺子,抬头,眼波灼灼的看着季屿:“之前我跟你说我要赚钱买这栋别墅,不是开玩笑,我是真的要把它买下来,因为这是我对我前任的承诺,也是我们当时渴望一起走到最后的奋斗目标。” “对前任的承诺?”季屿听得一知半解:“既然已经是前任,为什么还要……” “因为他死了。” 这五个字从庄亦麟口中说出来轻描淡写到就像他们在讨论的是天气,而不是生死,只是口中的话可以骗人,眼底浮出的哀戚却难以自欺。 季屿从庄亦麟晦涩的眼色中看出来,他触着他的底线了,但此时同情心远不及好奇心来的迅猛,他又问了一句:“他为什么会死?” 庄亦麟像是早就猜到季屿会打破砂锅问到底,他起身去茶几上拿着烟走过来,给自己点了一根,像是重新在脑海里梳理了一遍那些不堪回首的事,然后说:“既然你这么感兴趣,我就从头讲给你听。” “我的前任叫萧起昀。” 季屿心里一轰,这个名字哪怕他只在老同学口中听过一次,但照样记的深刻。 庄亦麟不慌不忙,缓缓道来:“我们是在伯克利认识的,我们认识的那天我至今难忘。那时候我去伯克利读书已经快一年了,在学校的新年音乐会上,学校乐团密密麻麻的一众乐手中,我一眼就看见那个发光发亮的男孩,自带C位光彩,拉个小提琴都拉出英姿飒爽的气势,仿佛上百人的舞台上他就是自己的主角,熠熠生辉,我觉得所有人都被他比的黯淡无光。” “我记得那天他们演奏的是施特劳斯的,我的视线不知不觉只想集中在萧起昀身上,没法离开。明明台上光小提琴手就有二十来个,光靠耳朵根本没法分辨出他的小提琴声,但唯独他吸引了我,那一刻我就觉得他专注演奏的模样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 季屿有点酸了,小声嘀咕着:“有这么帅嘛……” “不是帅,”庄亦麟笑着摇摇头:“你可能没有感受过一个人在完全沉浸在自己的独立空间里忘我的发挥所长的那种迷人之处。” 季屿想说我有啊,我每次听见你在楼下弹钢琴,我从卧室走出来,站在二楼看你弹半个小时你都没发现,那时候我就是被你的专注给迷住的。 “那天学校的音乐会结束后,我就到处跟同学打听第二排左边第四个小提琴手叫什么名字,后来我同学告诉我那是萧起昀,跟我们是同一届的同学,那时候我大惊失色,一个跟我一起进入伯克利的新同学居然在待了不到一年时间就加入了学校乐团,真是太出色了!第二天我就找到萧起昀,主动给了他我的联系方式,正式向他展开追求。” 试问季屿怎么想得到,像庄亦麟这种骄傲到后脑勺能贴着屁股走的人竟然会主动追求别人?!萧起昀这待遇真是太让他醋性大发了。 “那……你追了他多久?” “一个月,”庄亦麟笑笑:“我成天缠着他给我拉小提琴,他拉拉的太棒了,每次都听得我想掉眼泪,简直无以伦比!我们在伯克利的那三年是最快乐的时候,没人干涉没人管,我们爱干什么就干什么。” “爱‘干’什么就‘干’什么?”季屿别有用心的重复了最后那句话。 “对啊,”庄亦麟显然是领会他的意思了:“我们在学校附近租了公寓,我和小昀经常会在刚刚结束一场猛烈的性爱后,一刻不停的马上合奏一曲舒伯特的或是贝多芬的,那种身体和心灵同时被取悦的酣畅淋漓别人不会懂。” 庄亦麟才说了不到十分钟时间,季屿就身临其境的感受到自己跟萧起昀在庄亦麟心中,不论实力和地位都是非常悬殊的。 “只是那时候我们都不知道,这一切的快乐都是以悲剧收场作为代价透支出来的,我们回国没多久,就考入国交,当时我们还天真的以为就能这么一直走下去,而且觉得我们俩一路走来太幸运了!直到有一天,小昀的父母找我们谈话——不对,那不叫谈话,那是要挟,是恐吓。他妈妈是个歌唱家,外表光鲜亮丽一副良师益友的人设,实际上私底下的嘴脸就跟蛆虫一般势利恶心。她勒令我要么跟小昀划清界限,要么就离开国交。” “所以你就是这么离开国交的?”季屿问。 “对,我和萧起昀一起离开的,这事把他爸妈气的半死,同时也让那俩老家伙恨不得把我千刀万剐哈哈哈……然后我们就来到S市,来到这个没人认识我们没人能管我们的地方,打算重新开始。”庄亦麟眼神逐渐混沌,咬着嘴唇像在痛恨什么:“但我和萧起昀都没想到的是,原来S市才是我们最大的噩梦,是我们的终点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