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成时
白色的法拉利疾驰而过,岑放微微低头敛目,指节在方向盘上轻轻敲打,随即打给了戚远鸥。 行里正谈着两颗稀世宝石的收购,他们自己的技术部难以断言,戚远鸥正四处忙活着请专家来,可真正懂行有资历的专家,不是病了,就是挂了,要么老眼昏花,属实请不来一尊称心如意的大佛。 戚远鸥出了星大之后,刚上车,接到了岑放的电话,他看了一眼外面毒辣辣的太阳,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去我家?” 岑放忍不住额角一抽,“去思铭会所。” 这会所是岑家的产业,开得早,建筑风格还是当时人们热衷追求的欧式建筑,白塔红顶,富丽堂皇,这两年富人们渐渐崇尚起园林意趣,来这里的人不如早年多了,但胜在清净。 戚远鸥离这近,到了之后轻车熟路地进了包厢,点了壶凉茶,咕咚咕咚一通猛灌,方才脱了力似的四仰八叉地靠在沙发上,手指都懒得动。 岑放到的时候,似乎还听到了似有若无的一点鼾声,他轻手轻脚走过去脚尖碰了碰戚远鸥的膝盖,对方浑身一个激灵,瞬间睁开眼睛,还下意识“嗯?”了一声。 岑放坐在对面,似笑非笑地看着他。“累了?” 戚远鸥摸了一把身上的鸡皮疙瘩,“你说话腔调能不能不要总是这么莫名……色情。” 岑放笑笑,“我没内意思,要怪就怪你思想龌龊。” 戚远鸥抬手放在颈后,咯吱咯吱拧了两下酸痛的脖子,“说罢,怎么了?突然找我。” “时雯和俞骁的事,你知道多少?”岑放收敛了玩世不恭,正色道。 “联姻的事?”戚远鸥活动了下肩颈,“上回还在游轮上的时候听说了那么一两句,别的不知道。” “你没收到请柬?” “什么请柬?”他顿了顿,忽地反应过来,“婚礼请柬?我这段时间忙得都不着家,还没见到。你问这个干什么?” “听说之前俞骁被派到塞国做维和任务去了,他如今已经官居少将,还需要去做这种等级的任务?”岑放抽了根烟递给戚远鸥,对方摇头之后,他自己慢条斯理地点燃了。 “不清楚,但是也正常,俞骁和他父亲不是向来不对付么,你应该也知道啊,因为你去世的大姑。” 岑放双腿交叠,靠在沙发上吞云吐雾,不置可否。 如同岑家世代行医,俞家世代从军。不是说所有人都必须行医从军,但每一辈,必须要有那么几个能继承家业的。相比岑家,俞家因为职业的关系人丁稀少得多,到俞骁这一辈,就他一个官至高位的军人,俞骠再心肠冷硬,也不至于拎不清。 “他前段时间不是因为受伤还昏迷着么,怎么突然就要和时雯搅和到一起去了?更何况——”岑放起身抖了抖烟灰,“时雯和小朗的婚约不是只是推迟而已么,还是我冲浪跟不上网速了?” “不知道。不过看小朗的样子,似乎是铁了心跟家里一杠到底,时雯和俞骁么,对俞家、郁家和岑家也算是一笔划算的买卖。”戚远鸥恹恹地摆了摆手,懒得解释,“哪有那么多情情爱爱,都是买卖。” 岑放沉吟了一会儿。 林岑朗冲到郁时雯家里,没多久,郁时雯就逃命般的出来了。 林岑朗总不至于为了一点陈年旧事要把郁时雯杀了,里边一定还藏着别人。 这个别人,想来想去,合理的也只有俞骁了。 林岑朗为什么和俞骁闹矛盾? 说起来,这还是一对宛如陌生人的表兄弟呢。 总不可能是因为郁时雯。 岑放瞥了一眼窗外,炽烈的日光渐渐沉了。他摩挲了会儿下巴,忽然掐灭了烟头,似笑非笑道:“戚大仙可会看姻缘?” 戚远鸥有气无力道:“怎么?终于知道你和倩倩是有缘无分了?” “你不是说小朗和他身边的那位——棉棉没有缘分么”,岑放托腮看着他,“你算算这位棉棉跟俞骁呢,有没有缘?” 戚远鸥仰靠在沙发上,忽然斜睨了岑放一眼,浅浅笑了笑,有几分讳莫如深的意味。“这我哪知道呢,又没有俩人的生辰八字,再说,有缘没缘的,俞骁都要结婚了,谈这个没意思。” 他意味深长地看着岑放,“怎么,突然想起来关心你这个素昧平生的堂兄了?” 岑放同样笑得一脸意味深长。 又过了一会儿。 “最近小情儿挺缠人?” “?” “不然把你榨成这样。”岑放促狭道。 戚远鸥懒得翻白眼,“别把人都想得跟你一样龌龊。”他动了动,捡了个更自在的姿势假寐,“18世纪两件失传已久的珠宝重见天日,我们家老爷子准备收下来顶了先前镇店的件儿,能鉴定的专家都狗带得差不多了,丫我这两天腿都跑细了。”他把自己那两根健硕有力的长腿往岑放跟前伸了伸以示证明。 岑放抬脚就在他的小腿上暧昧摩挲了两下,还在脚踝处刻意多留了两秒,声音低沉中带了点勾人的沙哑:“还可以,握在手里正好。” 戚远鸥触电似的收回了腿,表情跟吞了苍蝇别无二致。 眼见他就要发作,岑放见好就收地转移了话题:“谈家,古玩古董里的顶级玩家,听说谈老先生最近暂住星城,有时间去拜访拜访老先生请他给参详参详?” “你以为我没想到”,戚远鸥瘫着,“登门拜访了好几次了,次次都摸不着人,摆明了是不想见的意思。”他无奈地摊了摊手,“像人家这样的书香门第,跟我们这种商业贩子压根儿不是一路人,看不上也很正常。” 岑放沉吟了一会儿,“你忘了一个人。” “谁?” “谈书悠。” 戚远鸥眼前一亮,刚掏出来手机想给陈长夜打个电话,恰巧一个电话拨进来,他面露诧异道:“小朗?” 林岑朗来得很快,进门二话不说,开了瓶威士忌,眨眼之间干下去大半瓶。 岑放已经离开了,戚远鸥端着茶杯都看呆了,转而又看到他受了伤的右手,有的血迹已经干涸了,还不断有新的血液渗出来,深色的衬衫袖管被洇得黏在小臂上 他的形容也很狼狈。眼角、颧骨、唇角上青紫可怖,衬衫和裤子皱皱巴巴,肩膀还被扯开了一条大口子,露出来的肌肉上也有淤痕。 活像一个逃荒贩子。 戚远鸥知道那是不可能的。 他张了张嘴,颇为难以置信道:“你和人打架去了?” 林岑朗没有回答,仰头又灌下去一杯。 Alpha都成熟得很快,身体抽节和心理成长的速度从来令Beta和Omega难以望其项背。这也是为什么他们能在如今这个六性社会中方方面面都处于领导地位——早慧的人总是比其他人更早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人生中迷茫彷徨的时间便少得多。 像打架斗殴这种事,多发生在他们十三四岁为同一个Omega大打出手的年纪。 时至今日,林岑朗居然还能干出这么中二爆表的事,戚远鸥不理解,但他大受震撼。 空气中弥漫的香气很浓烈,最明显的莫过于那抹熟悉的花果气息,甚至将林岑朗的信息素隐隐压下去,还有某种不常见的味道,冷冷的。生成的味道,莫名透着……血腥气。 戚远鸥忽地想起了什么,双眼圆睁,音调陡然拔高:“你不会把棉棉给打了吧?!!” 林岑朗的手顿了顿,“想多了。” 那也要下得去手才行。 他极少见林岑朗狼狈的样子,隐隐约约能猜出是为了什么人,喊了服务生送来医疗箱,扯过他的手,很无奈:“大爷,我亲自给您包扎。” 伤口触目惊心,平时保养得宜的手,掌心的软肉被割得四分五裂,还有碎玻璃碴嵌在里边,处理得干不干净都免不了发炎。 戚远鸥糙惯了,却也看得头皮发麻,小心翼翼拿镊子和棉签给他拾掇伤口里边的脏东西,“先说好,我不是专业的,你这一身,待会儿得去趟门诊。” “鸥哥。”林岑朗突然喊了他一声。 戚远鸥以为戳疼他了,立马把动作放得更轻缓。 “你觉得……抽腺体液,多疼?” 戚远鸥一愣,“怎么问这个?我没抽过,不知道,但——”他用镊子尖在林岑朗狰狞可怖的伤口处夹着一丁点血淋淋的肉丝往外狠狠拉扯了一下,立马激得林岑朗闷哼一声,整个身体触电了似的难以控制地痉挛了起来,手猛地哆嗦将杯中的酒洒了出来。 “应该就像这么疼,再乘上个很多很多倍。” 林岑朗倒吸一口冷气,血色尽褪。 戚远鸥看他脸色难看,忙低头给他处理伤口,“就是给你举个例子,别生气别生气。” 这活很精细,戚远鸥聚精会神地忙活着,不一会儿满头大汗,都快赶上在馆里修那些个老物件儿了。托盘里玻璃碴混着血和皮肉一会儿淌了一片。 戚远鸥抹了一把汗,用棉签蘸了碘酒,“忍着点。” 说完,他自己又笑了笑,“我又吃饱了撑的操闲心了哈,也是,打的时候都没怕。” 他嘲讽完,过了一会儿,又忍不住絮絮叨叨:“你啊,说小也不小了,这喜怒无常阴晴不定的性子到底能不能改改?” “你前年去我家,我爷爷是不是就说过你这几年流年不利,叫你对人对事别做那么绝?” “人都是肉体凡胎,打重了,都是会疼的,没谁是例外。” “谁生下来就活该遭受别人毒打?成天的,少琢磨些那些狠毒的招子……要真闲得慌,应酬去啊,从韦尔利回来之后可是该正式入局了,真正可靠的人脉你攒了多少?” “都是林家人,你看看人林淼,都他妈快成精了。” “说你精明,心思用在正地方上有那么千分之一么?” “还抽腺体液多疼,你准备抽谁的腺体液?” 戚远鸥说着,有种恨铁不成钢的严厉,手上的动作重了些,不知是他有意的还是无意的,戳得林岑朗不自觉地颤了颤,“你可省省,少干点缺德事儿,给自己积点德吧。” “要不是看在从小一起长大这点情分,谁管你。” 林岑朗异常沉默。 戚远鸥说完也觉得自己语气有点过于重了,悄悄抬头去看林岑朗的表情,然后惊讶地发现,林岑朗的眼眶,红了。 他另一只手举着一杯酒,贴在唇畔,唇角的的淤青甚至已经发了黑。 没哭,可是裸露的皮肤上,青筋根根暴着,像是发怒,也像是克制和忍耐。 戚远鸥愣愣地看了他一会儿。 突然就想起来,他第一次见到林岑朗的时候。 那似乎是郁时雯的生日。去的人很多。 他穿着一身洁白的西装,领口工工整整系着一枚领结,安静地跟在岑鹤和林国峰身后,精致简直得像是童话里走出来的。 戚远鸥打小肤色不算白,林岑朗是他见过的人里面,最白的。 用冰雕玉砌形容都有点不恰当,像是从深海上岸的某种生物,肌肤白到甚至泛着几分像是常年不见太阳的冷光,缺乏血色,有种恹恹的病气。 看上去冷冷的,难以接近。 他不自觉地盯着人家看,甚至没注意到自己的视线有些不礼貌,林岑朗一直半垂着眼帘,没有看他。 “这就是小朗吧,长这么大了”,母亲笑着为他们介绍:“这是远鸥,大你四岁,你们认识认识,有空一起玩。” “小朗,叫哥哥。”岑鹤回头推推他。 戚远鸥那会儿11,自觉是哥哥,率先友好地伸出手,脸上尽可能挂着亲和的微笑:“你好。” 他看着林岑朗垂眼淡淡扫了一眼他的手,有点细微的下三白,看上去冰冷高傲。 戚远鸥心里直打鼓,脸上的笑容几乎要僵住,就在他直觉这个孩子会给他难堪的时候,手上被轻轻握了一下,“你好。” 那真的是一触即分的一握,甚至似有若无。 但戚远鸥禁不住轻颤了一下。 林岑朗的手,冰冷得不似活人,寒意甚至在靠近的时候就钻进他的皮肤,刺骨。 那会儿也正是如今八九月份的时候,室内虽然开着空调,但温度不算低。 大人们说了一会儿话,林岑朗就跟着父母去见宴会上的其他人了。 林岑朗目不斜视地从他们身边过去,他却回头看了一眼,林岑朗严整的领口后边,露着窄窄一边米色。 那是阻隔贴,戚远鸥也贴着。 像这种大型场合,基本来参加的AAOO都会贴。 Omega自毋需多言,Alpha是领地意识很强的生物,不贴这种东西,他们难以共处一室。 真的是生理上的不舒服。 戚远鸥更小的时候也不愿意来这种场合,他记得自己第一次来这种宴会的时候,甚至不自在得没法控制自己的表情。 他收回了视线,无所谓地微微耸了耸肩,只以为林岑朗年纪尚小,还没有学会娴熟地控制自己的腺体罢了。 宴会中场的时候,林岑朗登台献奏。 他坐在通体洁白的伯爵钢琴前,动作行云流水得像是在做世界上最简单惬意的事情,高贵又优雅,流淌的音符像是他手下的飞花,被他随意而漫不经心地拂洒下。 戚远鸥也会弹,他们这种家庭的孩子都略知一二。 但放在林岑朗面前,简直相形见绌得让他羞窘。 那玩意儿很枯燥,就算再有天赋,不日夜苦练都是不可能如此游刃有余的。戚远鸥每次在琴面前稍作一会儿,就痛苦得宛如杀猪。 他不由对林岑朗肃然起敬。 一曲奏毕,掌声如潮。他却听见窸窸窣窣的低语:“可怜啊,岑家的Alpha。” “是啊,不知道是不是又是个短命的。” “不是听说岑家一直在做药物研究么。” “你傻啊,腺体残疾怎么可能治得好。” 他们一边鼓掌一边说着与掌声相违背的话,音量很低,但有点常识都知道,这些话是逃不过Alpha的耳力的。 他回头看了他们一眼,又抬眼看了看身侧面无表情的岑鹤和林国峰。 又或许,那些人是故意的。 对于岑家的传言,他知道得不多。 听到的最多的却是诸如此类的闲言碎语。 但是岑家的Alpha,在他们这种上流中,人人都是各个领域最顶尖的精英。 可他不懂,为什么他们,甚至得不到一句真心实意的称赞和由衷的敬佩。 假意的怜悯,和冷冷的讥嘲,永远,如影随形。 他看着林岑朗对台下淡淡颔首,款款下台坐到了他身边隔着两个人的位置上。岑鹤低声说:“怎么弹这首。” 语气中有淡淡的不悦。 林国峰和凑上来的秘书耳语,时不时从鼻腔发出一两个冷淡的音节。 戚远鸥原本没对林岑朗感到抱歉,他没那个资格。却在那一刻,情不自禁地对林岑朗感到同情。 时隔很多年,再想起时,戚远鸥觉得,林岑朗当时或许不是冷傲,他只是刚刚病过,很不舒服而已。 但后来,这些细微的差别,旁人已经很难分辨了。 玩世不恭、似有若无的冷淡笑意像是长在了他的脸上,让人分不清楚,他刚刚是不是因为信息素暴走,难受过。 戚远鸥的爷爷有点异于常人的本事,信奉因果轮回,戚远鸥自小也被教导得待人温和宽厚,无论对方他个人喜欢与否。 这种习惯已经在经年累月和潜移默化中成了他的本能,日久天长,有时,他自己也分不清对别人,他到底是真情还是假意。 甚至对于林岑朗的关心,都带了不知多少的习惯性的温和和善意。 而对此,他知道,林岑朗其实也清楚。 戚远鸥恍惚了一会儿,鬼使神差地喃喃了句:“抱歉。” 他也不知道是为了刚才的话,还是为了什么,他只是感到很抱歉。 他将处理好伤口的手放了回去。 过了一会儿,戚远鸥说:“小朗,你有没有他的生辰八字,我帮你看看。” 戚远鸥轻易不做这种事情。 这时候说出来,莫名也带上了弥补和道歉的意味。 但他的确是想开解开解眼前的人。 有钱的人都很看重风水命理,无非是想寻求捷径,或者想福泽绵延运势亨通。但这种事看多了,对他们自己不好,况且,因果轮回这种事情,哪是那么容易能说清楚的,人心都是复杂无比的物件儿,黑白灰之外还有更多模糊不清的色彩。 除非实在无法推脱,否则他也只是说几句别人爱听的吉祥话而已,心理安慰么,很容易。 过了很久,林岑朗才慢慢吐出一句:“我不信那些,你知道。” 戚远鸥叹了口气,他看出林岑朗的动摇,却不揭穿,只是温声道:“只是看看而已,又不碍妨什么事,信不信还是在你。” “我原先是不大担心你的”,戚远鸥转着眼前的杯子,“你是个福泽深厚的人,没什么太看重的东西。虽然于人情上,匮乏了几分,但好在你生性凉薄,不在乎什么。” “运势,讲究的就是一个随性、通透”,他看向林岑朗,眸子里带着点复杂不明的东西,“最怕贪念和偏执。” 又过了许久,林岑朗落下轻飘飘的一句,似是叹息:“无妨。” 戚远鸥没再劝他,他陪着林岑朗喝了一会儿,天色就渐渐暗下去了。将近两个星期没好好休息过,喝了点酒,倦意渐渐上头。 又不放心林岑朗,只能强打着精神作陪,在座位上昏昏欲睡。 猛地摇晃了一下,他一个激灵,发现自己方才居然不知什么时候闭上眼了。 而身边的位置空无一人。 他环视了一圈,边往外走边给林岑朗打电话,一连几个都无人接听。林岑朗喝了不少,戚远鸥担心他酒驾。 他捏了捏眉心,暗骂一声,问前台有没有见。 “刚才一位先生送他回去了。” 戚远鸥点点头,有代驾就好。 “林先生,已经到了。”沈佑通过后视镜看后座上的那个人,带了几分小心翼翼。 车窗开着,林岑朗撑着下颌,狭长的眼眸半阖着,似在假寐,晚风将他的发丝吹得微微拂动,气压却显得格外的低。 他不说话,沈佑只好又绕着小区缓缓兜圈子。 他的手机屏幕以极高的频率闪烁着,剧组群里又在发红包,间或伴随着经济人几条叫他记得提一下给他加戏的信息。 他又瞥了一眼林岑朗,唇畔带了一抹似有若无的自嘲。 剧组收工早,又遇上导演生日,一群人便去了附近的这家会所聚餐,撞上林岑朗是意外。 说起来,从上次在夜总会见过之后,他们也已经很久没见了。有时候恍然想起上次那个倒在血泊里的孩子,还有些心有余悸。 看这样子,不知道今天又教训谁去了。 林岑朗很残忍,接触过,便知道,名副其实。 沈佑以前跟着他的时候,时常被他的恶趣味和喜怒无常的脾性整得苦不堪言。但除此之外,林岑朗实在是出手很阔绰,金钱、资源、奢侈品,眼都不眨。他本身毫无背景,能在娱乐圈摸爬滚打到今天这个位置,林岑朗其实功不可没。 也或许,对圈子里的很多顶流来说,都功不可没。 但不是只要成了顶流,就一劳永逸没有烦恼了的,种种潜规则如同他们身体深处的肮脏龌龊,如影相随。 流量、话题、热度、资源、作品……种种东西,只需要更殚精竭虑,去保持,去获取。 绕了几圈之后,沈佑缓缓将车停下,“林先生,到了。” 这回林岑朗下车了,他步子很稳,走得却很慢,沈佑抬起他一条手臂放在自己肩上,一条手臂搭在了他的腰间,“林先生,我扶您回去。” 林岑朗没什么反应,他沉默的时候,只让旁人觉得更阴沉可怖。 沈佑不敢多说话,他暗道运气不好,恐怕只是白跑一遭。不过,想想那个油腻不堪的副导,也算逃过一劫。 房间里黑漆漆的,沈佑摸索着把灯打开,半扛着人往客厅走去。 以前林岑朗很少带他来这,更不许他踏入他卧室一步,虽然不知道他喝了酒还剩几分清醒,沈佑也不敢冒然。 他吭哧吭哧喘着粗气,林岑朗高他一头,一身肌肉压在他这个Omega身上,简直要让他腰都断了。 好不容易把人放倒在沙发上,沈佑揪着衣领喘了会儿气,小声跟他说:“林先生,我先走了。” 刚起身,一股大力将他拽得摔到沙发上,林岑朗坚硬的胸膛从背后贴上来,两条长臂勒得他几乎断气,“棉棉……” 沈佑吓了一跳之后愣了一会儿,带着酒气的灼热呼吸喷洒在他颈后,他本能地缩了缩脖子。 “棉棉……”他喝了酒,低沉的声线带着微微的沙哑,喃喃唤着一个人的名字的时候,多情又性感。 沈佑当然知道林岑朗不是在叫他,短暂的愣神之后,他便自觉去解自己胸前的扣子,软着嗓子难耐又暧昧地叫:“林先生……” 林岑朗一下午喝了几瓶高度威士忌,回来的路上吹了好一会儿风,此刻脑袋昏沉又眩晕,下腹有一团火倏地点燃游蹿至四肢百骸,似有若无的花果香钻进他的鼻腔,一股压抑已久的情欲热烈又直接地烧起来。 密密麻麻的亲吻落在耳后、发间、颈后,带着惊人的热度,沈佑有些难以自抑的战栗,觉得此刻的林岑朗简直温柔得不像话。 裹着纱布的手在他光裸的胸膛上慢慢游走,所到之处像是着了火,酥痒又滚烫,颈后的嫩肉和耳垂被他用尖尖的犬齿叼着时轻时重地吮咬厮磨,危险又亲昵。 沈佑身经百战,此刻却有些脸红,他腿间泛起情潮涌动时的湿意,本能地渴望Alpha粗暴又温柔的标记,抬手缓缓将挡在腺体上的阻隔贴撕开,叫声更放荡酥软:“啊…林先生……” 然而还没等他将这一声软腻的调子唤完,就猛地地被推到了地上,猝不及防的剧痛摔得他忍不住痛吟一声。 他顾不上太多的关注自己,惊恐地抬眼去看突然变脸的林岑朗,却发现对方的样子比他更惊恐。 “你怎么在这?!!” 他忍着委屈,“我在会所门口碰上您,您喝多了,我把您送回来呀……” 林岑朗抬手粗鲁地抹了一把自己的脸,垂眼一看腕间的手表,脸色大变,来不及说一个字,从他身上跨过去就往储物间跑,甚至踉跄了几步差点崴了脚。 他便知道家里还有人。 家里居然有人。 沈佑内心深感惊讶。他也没太多为自己感到委屈,缓了一会儿就动手整理自己乱成一团的衣服。 刚刚起身准备离开,林岑朗便抱着一个人冲出来,慌张的视线在客厅中转了一圈,钉在他身上,猩红如罗刹,吓得沈佑重重抖了一下,“拿钥匙,去最近的医院!” 一声咆哮唤回了他的意识,他定睛一看,林岑朗怀中的人脑袋无力地垂着,侧脸苍白得发了灰,看不出半点生气,露出来的手腕脚腕上淤痕已经积成了可怖的黑色,血顺着他的嘴角和手蜿蜒下来,滴答滴答一直延伸到林岑朗身后的很远处,香气浓烈得惊人。 人命关天,沈佑从桌上抄起钥匙就往外跑,速度堪比百米冲刺。 储藏室更恐怖。 林岑朗推开门的一刻,心跳都差点骤停。 冰冷如死的香气兜头盖来,夏棉蜷缩在冰冷漆黑的地板上,血已经在他脸侧蔓开一大片,将他半边身子的衣料都濡湿了,他的手脚已经被勒得发了黑,长睫紧闭,面如死灰。 林岑朗是个多粗心的人。 又或者,他对夏棉本来细心,只是被妒火和怒意冲昏了头脑。 他一向怕热,房间的空调温度总是打得很低。 他走的时候,不知道自己会回来得很晚,也忘记关掉空调或者给夏棉盖上一条毯子。 他嶙峋的骨头结结实实地硌在冰冷的地板上,穿着单薄的短袖,在黑暗和难过中吹了一天冷风。 比起拳打脚踢,其实夏棉已经很难长时间单独自处了,尤其是此刻。 求死的欲望像黑暗一样,将他无孔不入地缠绕,腐蚀着他残余不多的理智和肺腑,他一遍一遍地呼唤着俞骁、江雪墨和谈云烨的名字,一刻不敢停下来,怕一停下来,就忍不住以头抢地。 嘴里被磕磕绊绊地磕破了,血顺着他的唇角淌下来濡湿了他的面颊,黏黏糊糊。 自杀的快感却不受控制地磅礴上涌,他的嘴角诡异地上翘,弧度越来越高,然而,他不断颤抖的眼睫下,却蓄起深深的绝望,潺潺滚落下来,一会儿又蓄满双眼。 其实还有什么好坚持的呢。 没有一个人,会如他的盖世英雄一样,神兵天降的出现啊。 夏棉小时候有一段时间,是很害怕黑的。 白天的母亲,温柔又美丽,夜晚降临时,她却形如鬼魅,把夏棉从卧室里拖出来,捂住嘴施暴。 潜意识里,夜晚对他来说,等于无声的哭泣和痛苦。 所以,曾经有一段时间,他很怕,很怕暮色笼罩。 可是,有一天,这个让他又爱又怕的女人悄无声息地离开了。 江渡横开始不分日夜的肆意施暴。 从此,白天和夜晚对他来说,就没有区别了。 后来,他开始害怕江雪墨有一天会离开,他已经看不清楚除他以外的任何人了。 然而,有一天,他发现江雪墨用一种羞怯又滚烫的目光望着另外一个人,而他的床下藏着许多江雪墨不愿意让他看到的秘密。 他便知道,江雪墨是不可能永远停驻在他的世界里了。 谈云烨曾经和他说,人都是在恐惧和害怕中长大的,当一个人变得不再害怕某样东西的时候,说明他长大了。 孩童会害怕黑暗、害怕上学、害怕离开父母……渐渐地,他们可以坦然地接受这些事情。 谈云烨孩提时代曾经有一段时间极度害怕执起画笔,他害怕批评害怕不完美,渐渐地,他可以坦然地接受自己的缺陷。 生活会一点点给一个人做脱敏治疗。 谈云烨和俞骁总是期望他长大,他们期待着他的发现和领悟,期待着他能放弃于他们而言,幼稚的依恋。 江雪墨却总是期望他能做个孩子,他总是想让夏棉保持天真无忧,永远单纯永远开心。 夏棉长大了吗。 或许吧。 他已经不害怕黑夜,能够接受江雪墨爱着另外一个人以及他的受伤和离开,渐渐地对幻觉麻痹,最后,也许他可以无所谓地面对俞骁的淡忘。 逐渐的不会感到痛苦,不会感到害怕。 他甚至已经不会畏惧死亡。 对夏棉来说,或许那不是成长带来的释然和勇敢,那是一点一滴被生活消磨掉的希冀和期待。 夏棉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长大的,是他失去江雪墨的那一刻,还是接过杨静萱递过来的那一杯水的那一刻。 俞骁曾和他说战争给人带来的恐惧会是一个人毕生的阴影。很多退伍的军人,都是因为患上了PTSD,他们陷入无边的彷徨和痛苦中,甚至许多人无法承受这种煎熬,选择自杀了。 疾鹰身上不仅很多旧疾,还有严重的刻板行为。曾经的某一天,小悦在家里失手打翻了个瓷盏,总是昏昏沉沉精神萎靡的疾鹰忽然一个飞扑将他压在了身下。那天晚上,疾鹰一夜没睡,在别墅拖着病腿上上下下里里外外地巡视,焦躁不安。 夏棉曾经是条多鲜活雀跃的生命,他叽叽喳喳,吵吵闹闹,鬼点子多得像天上的星星,又天生心软得要命。他心疼疾鹰,心疼那些受了精神重创甚至丧失了活下去的勇气的人,甚至因为看到疾鹰的模样总是没出息地偷偷哭鼻子。 可是,不知什么时候,他也到了一望向窗外就想跳下去的程度。利刃曾无数次地被他横亘在喉间。 仿佛恍然之间,他就已经垂垂老矣。 无所失去,无所畏惧,无所期待,也无所谓开心。 仅剩的,只有深深的倦怠和疲惫。 夏棉从来不是个贪心的人,他的愿望小而平淡,无非是希望他爱的人们都能够平安喜乐,可他不知道,耗费的力气竟然要让他不堪为继。 林岑朗深一脚浅一脚地将他送进了最近的一家医院,医生不是熟悉的,给夏棉紧急处理之后,便来询问林岑朗原因。 他上上下下打量了林岑朗堪称狼狈的模样,眉眼间竖起细微的警惕,“家暴?” 按星际法律,家暴伴侣的Alpha可是重罪。 林岑朗烦躁不堪地搓了把脸,惊惶和愧疚的情绪翻搅得他心烦意乱,他语气消沉而生硬:“不是。” “病人手脚上的淤痕,是他自己弄上去的?”医生淡淡的语气中带着明显的怀疑和讥嘲。 放到平时,林岑朗简直有一百种方法让这位多管闲事的医生就此告别职业生涯,但他此时难受得厉害,脸色虽然难看,但好歹没有发作。 沈佑还没离开,他在车上犹豫了片刻,一咬牙,掏了口罩和墨镜跟进来了。见到夏棉之后,他惊讶了一会儿,结合林岑朗此前的种种表现,便知道这孩子在林岑朗心中的意义绝对非比寻常。他是个多会算计的人,林岑朗这的顺水人情对他来说简直就是白捡便宜。 此刻见到医生语气不好,便在一旁替人辩解:“医生您误会了,病人和林先生只是朋友,这位病人呢,无父无母,最近生活上又遭遇了一些变故,精神状况有点不太好。”沈佑戏演得多了,谎话张口就来,只说三分,剩下的留给听众自己去联想脑补。 医生打量了一下林岑朗的神色,没再多询问,语气倒是渐渐和缓下来,“只是有些发烧、脱水和贫血。但是——” 林岑朗不自觉挺直了脊背。 “结合他身上的伤口和疤痕来看,我怀疑病人可能有一定程度的心理疾病。他颈间有被利器割伤留下的疤痕,手心也有或新或旧不同程度的被指甲嵌入的痕迹,口腔内和舌头上存在多处被牙齿咬破留下的伤口。” “最近去精神科检查过吗?有服用什么精神类药物么?或者带病人的病历了吗?” “等病人好一点,建议带病人去精神科做个检查,情况发展下去可是很严重的。要不是病人的手脚被绑着,合理怀疑他很有可能用指甲和利器伤害自己……” 林岑朗手脚发冷,渐渐听不进去医生说的话了。他的喉口发僵,连口唾沫都咽不下去。 一种可怕的预感向他袭来,林岑朗乱哄哄的脑海只吵闹着岑鹤今天在车上提的那句:“俞骁把那些东西抹干净了,里边的东西,是曾经为他治疗的心理医生交代的。” 医生交代完,匆匆离开了。 夜已经很深了,急诊科还是忙碌而吵闹。似乎每个人每分每秒都在因为不同的原因受伤。 沈佑去自助贩卖机买了瓶水,递到林岑朗面前,“给。” 半晌,林岑朗才如梦初醒一般地,动了动,却没接那杯水,他起身在病房门口看了一会儿,去了楼道尽头。 窗户开着,夏夜的晚风灌进来,他单手撑在墙上,上下摸了摸,只找到半截残余着香气的碎玻璃瓶,和两颗不知为什么,总是随身携带的玻璃糖。 沈佑只觉得,此刻他看上去更狼狈了。 “有烟么?” “这里是医院”,沈佑提醒道,他隔空点了点林岑朗的手,“不是带糖了吗?” 他看见林岑朗唇角的肌肉似乎不受控制地颤了颤,然后将手上的东西又妥帖地收进了口袋。“欠你个人情”,林岑朗还是没说道谢的话,就好像他总是清楚别人想要的从不是无聊的感激,他背对着沈佑,声音淡而沙哑:“改天还,你走吧。” 沈佑没多说什么,走出去几步忽然想起上次在夜总会,杨静萱那个意味深长的眼神的含义。 那应该是,怜悯,与幸灾乐祸吧。 他又回头看了一眼林岑朗,叹了口气,匆匆地走了。 他已经极轻松地拿到他想要的东西了,别人的悲欢,他管不了,也与他无关。 只能说,今日的苦果都是昨日的恶因罢。 折腾了大半夜,林岑朗的酒意也醒了。他给容嫂打了电话,叫她煲点汤一早送过来,又叫了几个保镖过来。 等第二天一大早,便联系了这家的院长,给夏棉升级了病房。 容嫂没多久直接从自己家匆匆赶过来,本来她上回被林岑朗凶得还心有余悸,猛地一见到他堪称潦倒的模样,还有点反应不过来。 林岑朗没计较她过于赤裸的惊讶,只是撸了一把乱糟糟的额发,又往病房里看了一会儿,才道:“好生照看着,有什么事随时联系我,我抽空就过来。” 林岑朗很忙,的确是很忙。 他有学业有产业,还有数不尽的等待着他的应酬。 但他此刻不是去忙那些事,而是径直回家去取那枚U盘。尽管这举动,似乎带着潜意识里惴惴不安的逃避。 似乎又回到了从前,他把夏棉伤得送进了医院,却不敢面对他的醒来。 他进门直奔卧室,点了几下触控,将保险柜升了上来。上次从游轮上回来之后,他就将U盘和那瓶药扔了进去。 他口口声声说着不会与俞骠之流合作,其实明白自己心底是狠狠动摇的。他默认了俞骠的谎言、岑鹤的做法,甚至在夏棉用测谎仪测试他的时候,满心恶意地说会带他去俞骁的婚礼。 不然,也不会下意识地将这些东西藏进保险箱。 里面的东西其实很少,除了这些,还有两把手枪,以及一只不透光瓶,那是林岑朗最后一次叫夏棉抽取的腺体液,被他封存起来了。 那种复杂又强烈的情绪又在他的胸膛间蔓延开来,林岑朗从口袋里掏了掏,将那只碎掉的玻璃瓶也放了进去。 其实,他有什么资格去指责俞骁呢。 他从夏棉那颗单薄的腺体里汲取的,次数多到他甚至不能清晰地想起来。 林岑朗从来深知疼痛,却从来无所谓他人的痛苦,甚至变态得以此为乐。 直到遇见夏棉,他才渐渐觉醒了他曾经缺失多年的某种东西。 林岑朗曾经无数次在最深的夜里,偷偷抱着夏棉,感受异于过往的热度和心跳。肌肤相贴的温暖,让他感受到无尽的渴望与完满。 喜欢和爱慕,悄然滋长,等他发现的时候,已经无可救药地烈火燎原。 他总是想为什么会有如此契合他心意的男孩子,如同亘古岑寂的沉沉深夜里,迎着银练如水的月光招摇盛放的一株小花,烂漫、明媚,脆弱又倔强,满带柔软诱惑的甜蜜香气。 他也总是想时光能够倒流。 倒流到他跟他要星星的那个晚上,他一定会更温柔地拥他入怀,亲吻他的每一寸眉眼。 或者倒流到他们初遇的那一天,他一定会将此刻的情愫如同调钟表的指针一般,将它拨进胸膛下迟早会滋生的地方去。 最好,能倒流到夏棉与俞骁相遇之前,他会抢先蛊惑这朵小花,将他护在身前,一路前行。 林岑朗怀着满腹心事,缓缓打开了文件夹。 资料不是很翔实,所以不太多,但他却从上午看到了下午。 一开始,他根本没想费心调查夏棉的过往;后来,他下意识地逃避着那些与俞骁密不可分的过去,命令自己不许探究;再后来,派出去的人杳无音信。 而现在,夏棉的过往赤裸裸地躺在他眼前。 遗弃。 孤儿。 墨墨,哥哥。 哥哥,墨墨。 暴力,哭泣,血色。 穷困潦倒。 千篇一律。 等待。 肮脏,腐朽不堪。 PTSD。 病期,十一年。 林岑朗突然感受到一阵前所未有的心如刀绞。 这些鲜血淋漓的字眼,像是夏棉在噩梦里断断续续的呜咽,浸透了经年的悲凉与绝望。 不幸的是,那些不是噩梦,而是真切的过往。 怕疼的背后,不是娇柔脆弱,而是狰狞血腥的过往。 它们在夏棉身上留下的痕迹,如同他身上怎么也无法完全消除的伤疤,在每个伸手不见五指的夜里,恐怖地阴魂不散,甚至在他清醒的时刻,化作可怕的幻觉,如影相随。 岑家人多多少少都得涉猎医学。他当然知道,PTSD意味着什么,却不知道病史长达十一年的PTSD到底意味着什么了。 医学史上,能熬过这种慢性绝症的病人,超过五年的,几乎都闻所未闻。 十一年。 那已经是夏棉的短暂又漫长的半生。 林岑朗指间夹着烟,手无可抑制地绵长地抖起来,积起来的烟灰已经长长一截,窸窸窣窣地落到了桌面上和他的裤管上,却怎么也送不进唇间。 “艹——!” 他突然怒吼一声,将烟头生生用指腹碾灭,皮肉被烧焦时尖锐的疼意叫他瞬间冷汗涔涔,不受控制地战栗起来。 懊恼和后悔像无尽的潮水一样将他淹没。 除却生理折磨,林岑朗劣迹斑斑的过往——那些他最善用的精神蹂躏,对夏棉来说,简直就像是精准的靶向毒药,足以将他脆弱不堪的精神彻底击溃。 他记得他那时恼羞成怒后满腔恶意的讥嘲,他对他说:“俞骁玩烂了的玩意儿,我嫌脏。” 他记得夏棉对他避如蛇蝎,然后他将夏棉一脚踹得心脏骤停。 他记得,他扔破布娃娃似的将夏棉扔到地板上,残忍地叫他看完了一段永远无法追溯的过往,然后像条狗一样膝行着跪到了人的腿间。 他记得…… 罪行如罄竹难书。 戚远鸥说什么要生辰八字,哪知道夏棉是个穷得连生日都要靠别人施舍的人。 他说夏棉很不容易,哪知道夏棉飘摇的一生从无晴光,布满了风雨。 他曾嫌他小家子气,哪知道这个人是真正的一贫如洗,江雪墨真的是他仅剩的、唯一的全部。 叶寒宵将他唯一的宝物弄碎了。 俞骁将他们之间紧密的联系斩断了。 林岑朗将他夺过来之后,精准地踩在了他所有最深切脆弱的痛点上。 他们只顾着自私,只道伤口会愈合,却不过问那些经年累月的陈年旧伤,是否就像深入骨髓的风湿一样,看似已经愈合,却总在潮湿阴冷的天气里,疼得人辗转反侧。 可笑的是,他们知道,但他们总是自私。 可笑的是,林岑朗深深的自我折磨着,哪怕他知道这朵花是真的马上就要凋零了,也舍不得还回去。 因为,他总是自私。 他只能告诉自己,他会对夏棉更好,比俞骁对他还好一点,比江雪墨对他还要好一点。 会很好很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