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虚阁 - 其他小说 - 狗粮日记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7

分卷阅读7

    霜雪尽除,蜿蜒的融水像小河汩汩流淌。一直蔓延到他脚边,他才醒过神来,抬头一看,是青瓦白墙,八角小楼,比不上紫禁城的朱红繁华,却能使他像鸟儿一样无忧飞翔。

    七日了,小少爷整整七日没有说过话。

    底下的奴才都怀疑活泼开朗的小少爷是中邪了,争先恐后要去同地主小夫人报告,好换取一点好处。

    不过这点子萌芽,总算被少爷的奶娘春婶掐灭,她横眉冷目,一双如铜铃大小的眸子鼓得圆滚滚的:“谁要敢去和老爷嚼舌根子,老娘第一个扒了他的皮。”

    这话,绝非作假,春婶于老爷有救命之恩,她说的话算数。

    今天便是第八日,所有下人提心吊胆的第八日,老爷要从红原回来了。

    第一件事,便是见心肝儿宝贝,小少爷。

    不肯开口,如何是好,春婶愁。

    哪知当主人将络腮胡子贴在儿子脸上摩挲时,绸衣小孩咯咯发笑:“爹爹,你扎到我了!”

    那声音似泉水清澈悦耳,白老爷眼角的皱纹快要跳出来,他粗糙的大手怜爱地揪了下滑嫩的小脸蛋:“哟哟哟,小云遏居然嫌弃爹爹的胡子,看我不打你的小屁股。”

    又是一番叮叮当当的银铃声传出,走到门口的小妇人咬着牙硬生生折回自个儿院子头。

    就那小兔崽子是宝,没良心的玩意儿。

    父子嬉闹过后,白老爷让人牵上来一个褴褛少年,短发,麦色皮肤,消瘦入骨,不言不语,宛若痴呆。

    白云遏沉默,紧紧揪住白老爷的领子:“爹爹,他是?”

    “从红原带回来的抵债东西,我看他大不了你几岁,送你当骑奴正好。”

    说到抵债,那少年分明露出落魄的神情,他表示理解,就算是贵胄王爷也有为了保全自身将辛辛苦苦养大的格格送给大鼻子列强享用的行径,何况贫苦人家,饥荒年代卖儿鬻女比比皆是。

    他跳下大人的怀抱,走到少年面前,故作天真的比比两人的身高,回头惊喜地朝老爷叫道:“爹爹,他比我高,叫哥哥好不好?”

    主人家的少爷怎么能和下奴称兄道弟,老爷扁嘴,不开心。

    少年在父家磨砺出来的脸色行事派上用场,自行单膝跪地,不卑不亢地向小孩说明:“少爷可以称呼奴才为明九。”

    明九,家中排名第九。

    ……

    在别人看来,伺候少爷是一件顶好的事儿。

    小少爷胃口小,老爷却欢喜将所有好吃的好玩儿的全堆在他面前,自然吃不完用不完的,任凭下人留着自己用,送人的。即使是二等货,地主家的东西总归是比穷人家的好用。

    另外,少爷性格好,以前偶尔任性,现在连脾气都变得温温和和的了,乖巧伶俐,人人夸好。

    白云遏的脚脖子上有一只用红绳系起的银铃,走动间碰得叮当响,老远就知道是这位倍受宠爱的孩子来了。

    看吧,那串铃声由远及近又来了。

    明九翻下高墙,取出叼在嘴里的狗尾巴草,恭恭敬敬地喊道:“少爷。”

    别看他人小,什么事儿都懂哩。

    “嗯。”闻见他身上那股汗味儿,白云遏悄悄咋舌,掏出一块拇指大的香胰子:“给你。”

    明九不解,疑惑地盯着他。

    “洗澡用的。”

    这下,少年微微红了脸:“谢谢少爷。”

    走到拐角处,仿佛想起什么般,他猛然回头,踟蹰再三,凶凶地说:“过来!”

    少爷的脸是三月的天,说变就变,明九叹气,跟在少爷后面不说话。

    茅房。

    房门紧闭。明九站在他对面,他板着一张脸,诡异地绯红,像戏台上视死如归的岳将军:“给我好好看着。”

    接着,他一把扯开裤腰带,露出小小鸟,明九赫然。

    惊吓不小。

    “你来,教我怎么……撒……尿。”耳朵也红得像石榴,偏偏要摆出一副命令的姿态。

    这种事,难道不该是男人天性会的,转念一想,生在富贵人家的孩子不比一般孩子,他们生来金汤匙银筷子,这种小事……想到这里,他终于觉出一股自豪来。

    白云遏感觉自己脑袋里那根叫做羞耻的线已经崩到极致,他只晓得女儿家如何如厕,重生为男子,享受自由之外,诸多不便,叫人咬牙切齿。

    “快点!”

    他在催促了,明九赶紧扶好他的小兄弟,“像这样扶着就好。”

    瞧见小家伙皱眉,他以为是不解其意,索性扒下自己的裤子,掏出小明九,扶好,示范性地撒了一回:“少爷,看见了吗?就是这样。”

    狰狞,有浅毛,会鼓起来。白云遏羞赧的同时忍不住又看了两眼,惊觉不妥,抬头便望进明九一汪如星子般的明亮眼眸中。

    他向白云遏扯出一个微笑。

    分明是正常的脸色,白云遏就是觉得他轻浮,眉毛一竖,通红脸蛋叱道:“流氓!”

    流氓?不是你让我教的吗?

    叹口气,明九认命地又将手扶在少爷的小鸟上,白云遏瞪了他一眼。

    少爷这是在嫌弃他呀。

    他就要把手撤下来,白云遏突感一股尿意袭来,将将要吐出口的话被咽于喉咙里头。

    一泡温热的淡黄色液体飙到明九手上,他不可置信地望向小孩。

    少爷两眼涟涟,羞愤地连裤子都没提就跑出门去,他伫立在原地,举起一双湿手。

    实在,不知所措。

    尿在别人手上,就是前辈子十四年里,他从未做过此等有损面子的事情。那个骑奴……真是气死他了……想他堂堂格格……

    他往下看了看自己的粉红小鸟,罢了,过往种种皆是烟雾,既然老天爷让他重活一世,他就要抛下自己曾经的身份,恣意潇洒地活着。

    今天的事,不提也罢。

    跟着富家小少爷的日子,确实比在红原明家的生活好数倍,短短一个月,明九便不复当初消瘦模样,渐渐有个人样。

    少爷的字比私塾先生的字更好看。

    纵使他大字不识一个,每每站在九岁小孩身边躬身服侍之时,他总会偷描几笔,久而久之,那些字的形状被他记在心里,有时候少爷会念,他就记。

    忆起红原上谢老夫子的字,少爷的字确实算得上精致标准。

    最了不得的是他还是个小孩,这使明九打心底佩服他,同时也发自内心生出一丝自卑。

    于是,他更加努力学习那些奇形怪状的字,有时候做工时因为分心被监工抽一鞭子,他也乐在其中。

    后来,聪明的少爷发现他的行为后,会偷偷扔几本书到他的床铺里。

    在他面前很任性的少爷,其实很温柔呢。

    春婶回家探亲了,一屋子的奴仆各有各的规矩,万不敢强夺得脸人物的差事,这可苦了小少爷,长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