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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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与闻拥有所有校园男主的优点,出众的外貌、显赫的家世、优异的成绩,唯一的缺点应该就是太冲动吧,一点就着。 第一次见他的时候他在打架,就像里写的一样。 那天有点热,和朋友分开后我独自在楼下散步,走了没一会儿便听到巷子里传来些响动,步伐不由加快了些,偏生我是个路痴,巷口长的都一样,七拐八拐的拐到了应急灯坏了的东巷,将一场暴行一分不落的收进眼里。 西街巷口老旧的白炽灯将六个人的身影一一照应,五个人围着一个人毫无章法的打,就在我掏出手机要报警时,外围的人被撂倒了,动作快的令我哑然,站着的人脸上挂了点彩,然后对地上的人说: “滚” 我惊讶的同时又有点着迷,帅气又乖张的男生走了,我一潭死水的青春被霍与闻掀起了一丝涟漪。 第二次见他,是在开学典礼上,代表全体新生致辞,他的声音很好听,咬字清晰,毫无本土的口音,我看不清他的神色,却还是止不住的心脏狂跳。 从好友口中得知他是今年的中考状元,那张不可挑剔的脸有盖上一层滤镜。 作为学校的风云人物,表白墙上大把他的信息,即使同在一个班,我了解他却还是在表白墙上。 他是好学生与坏学生的结合体,老师们对他皆是又爱又恨,是个刺头却又次次考第一,班主任多次找他谈话,却依旧没有改变。 每天上表白墙看霍与闻的消息已经成为了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步骤,在最新一条消息里看到说他家里给学校捐了一栋楼和一座图书馆,所以无论他怎么惹事都只是警告处分。 学习好、爱打架,最重要的是有一张迷倒万千少女的脸,这样的霍与闻于我就像罂粟一般,具有极大的诱惑力。 我还中二的加入了一个霍与闻的粉丝群,颇有中二病的和群里的姑娘们讨论霍与闻的喜好,后来群里yy的姑娘太多,甚至开始写起了颜色小作文,我看不过,便退了群。 暗恋就是这样,只得在无人的时候偷偷看一眼,尔后心满意足的傻笑。 学校有一栋教学楼是四合院式设计,前方是篮球场,后方是竹篱园,校长钟爱家竹,凡是有土的地方都种上了竹子。 霍与闻爱打球,球场上动作潇洒帅气,投球还准,在一波波尖叫声中霍与闻变幻招式,一连串的动作惹得球场边的姑娘们脸红心跳,尖叫连连。 我在教室窗口望着,心里无由来的有些伤感,我喜欢的人好像太耀眼了,而我,又太普通。 西街巷口有家酒吧,霍与闻很喜欢去,有一次我实在好奇便跟了进去,里面声音嘈杂,男男女女在舞池中摇晃,红绿的灯光闪的人眼睛疼,我不明白为何霍与闻会这么中意这个极度令人不舒服的地方。 密闭的空间人流拥挤,我朝着吧台方向走去,不想,见到了坐在卡座里搂着浓妆艳抹的女孩子的霍与闻,他脸上是我从未见过的陌生,他与周围的人谈笑风生,时不时和身边的女生调笑两句,那种风流的痞气不应该在他身上出现,可他确确实实的坐在那。 我脑中出现了短暂的空白,我想劝他迷途知返,却发现,我才是需要迷途知返的那一个。 因为有那么一瞬间,我想成为浓妆艳抹的女孩子中的一个。 我慌慌张张的跑回家,脑中全是霍与闻抱着美女姐姐喝酒的画面,眼神热辣,霍与闻好像比我想象的要不完美。 说来也好笑,我看到了他不为人知的一面喜欢不仅没减少,反倒是增加了,果然不良少年对女高中生是致命的吸引,又或许是浪子回头的看多了,我不切实际的希望霍与闻能为了我浪子回头。 霍与闻虽爱玩,学习成绩却是真的很优异,我拼尽全力才能勉勉强强的跟在他身后,期中考试的成绩单上的排名是我离他最近的一次,隔了八个人,下一次,我希望我和他之间仅有一线之隔。 时间似流水一般快,转眼我们升入高二,文理分班,我有心要放下霍与闻,所以特意选了文科,不想,在开学的第一天,进教室的第一眼,看到了坐在最后一排的霍与闻。 班里的饮水机放在教室后门,亦在霍与闻的旁边,自此我爱上了喝水,因为只有去接水才能趁霍与闻不备偷看几眼。 他身上总带着若有似无的肥皂香,是我不知道的牌子,每次经过他身边时我都会不争气的红了脸,想来是被熏的。 水喝多了不免要上厕所,可女卫生间总是爆满,等到上课了才排到我,自然就迟到了,政治老师是个极其古板的中年男士,最喜欢的就是罚站,迟到、讲话、打瞌睡,男生女生通通一样性质,后头已站了一小片人,唯有霍与闻旁边有空处。 我心跳如雷的站在霍与闻身旁,注意力总很难集中,眼神不可控制的往旁边带,霍与闻腰板挺直,戴着副白框眼睛,从侧面看他的脸部线条更加硬朗,校服外套敞开,手指有一搭没一搭的点着书本。 霍与闻的手指指节分明,手掌很大,手指纤长,我一时看迷了,等回过神来发现霍与闻正盯着我,那双微微上挑的丹凤眼里含了几分笑意,我慌了心神,赶忙避开视线,手忙脚乱的翻着手上的书。 老师后面说了什么我全然没听进去,那道来自斜前方的视线越来越炽热,我的脸比放在蒸笼上蒸还要热,好不容易挨到下课,霍与闻叫住了我。 “昭禾同学,你喜欢我?” 这是霍与闻对我说的第一句话,没有夸张,同班这么久我俩从未说过话,我既胆小又内向,别人不主动找我,我便不会同别人说话。 我到现在都还记得他说这句话时的神,轻浮、傲慢、甚至还有点中二,我有些慌张,可一想想好像事实就是如此,所以干巴巴的说了一句: “谁说的。” 他饶有兴趣的看着我,“你每天都偷看我,刚刚还被我抓了包,我既不瞎也不是什么也不懂的书呆子,自然就知道了。” 他说的理所当然,我自以为藏的很好的心事早就昭然若揭,那层薄的不能再薄的纸被捅破,吵闹的教室变得无声,只剩下我羞耻心被鞭策的声音。 “你到底喜不喜欢我啊,三好学生。” 也不知是不是我的错觉,我竟在霍与闻的这段话里听出了撒娇的意味,一时有些脑热。 “喜欢啊。” 顾南生应该是没想到我会大大方方的承认,脸上有些许的错愣,还有一点别的,但他情绪转变的太快,我没能看清,很快又恢复为那轻佻又欠揍的表情。 “那谈个恋爱吧。” 即使他说的极不认真,可这几个字于我毫无抵抗力,仅仅这句话就支配了我的大脑,就算是火坑我也愿意跳。 “好啊。” 喜欢顾南生的第二年,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三日,我们在一起了。 顾南生真的是一个二十四孝好男友,记得我的生理期,记得我们每一个纪念日,记得每一个情人间的节日,会送我各种各样的口红和包包,会察言观色哄我开心,一点也不像没谈过恋爱的人。 记得有次我们出去看电影,我生理期来了,他去超市买了十几种卫生巾,我在一旁看的又害羞又好笑,最后他蹲下身把外套系在了我身上,将我背回了家。 霍与闻的肩很宽,背很舒服,我与他说不用,他却执拗的不行,非要将我背回去不可,影院旁边人来人往,拗不过他,我只好俯下身去。 那晚的星星特别亮,月亮一路护送我们回家,走着走着我就突然贪恋起霍与闻背上的温暖来,只希望他慢一点走。 好友看着我的状态直呼我没救了,我也觉得我没救了,霍与闻的温柔让我甘之如饴,我对他的喜欢越来越深。 随着天气越来越冷,班上掀起了一股织围巾的热潮,我也加入其中,为霍与闻织了一条白色围巾,他肤色偏白,与我差不多,便不用担心显黑问题。 我看着一墙的包包,总觉得我的礼物太轻了,我并不爱包,可霍与闻却很热衷于送我包,也不知他是从哪里看来的女生都包治百病。 晚自习下后我们很有默契的去操场散步,说来也怪,我是个极怕冷的人,但和霍与闻在一起时就不会感受到冷,只有寒冬吹过时才会后知后觉的想,啊,现在是冬天。 我一直谋划着要如何把围巾送给他,毕竟围巾不同其他,有着特殊的意义,便也没管他把我往哪里带,等到达目的地,我才一脸疑惑的看着他。 “昭禾,生日快乐。” 霍与闻不知从哪里变出一个蛋糕来,圆圆的、小小的,插了根字样18的蜡烛。 我自小便不爱过生日,也没记生日的习惯,可霍与闻记住了,热流从体外流进体内,再由四肢百骸流入心脏。 “别哭。” 我不知何时掉了眼泪,但我并不难受,我很开心,霍与闻比我想象中的要在乎我,我许了愿,吹了蜡烛,尔后同霍与闻分食了蛋糕。 这次,我记住了,在十一月十三。 为霍与闻织的围巾围在了我俩的脖子上,霍与闻说这才是围巾的正确戴法,他没问我许了什么愿,我也没说,就抱着彼此相互取暖,望着一望无际黑沉沉的天空,谁也没开口打破这份静谧,最后赶在寝室关门前回了寝室。 冬天我赖床很严重,就是醒了也不想起,室友在一旁叫也叫不起,无法,只得告诉霍与闻,当霍与闻转述室友的话与我听时,我只觉无地自容,他全然把我当小孩哄,并在最后说以后他都在楼下等我一起来教室,我赖床的病自然不治而愈。 他对我太好以至于我常常觉得这会不会是我做的一场梦。 高三是个很奇妙的阶段,大多数情侣都会在这个时期分手,一模过后我问霍与闻想去哪里上大学,他反问我是不是想和他上一所学校,我大方承认,说我还想和他在一起久一点。 又问他为什么老是打架,已经拥有一张风华绝代的脸了,不用通过打架来吸引眼球了,虽然这样确实挺帅的。 我那天问了他好多好多问题,具体有哪些已经记不清了,只记得我没有等来他的回答,只等来一句: “我们分手吧。” 我想应该是我越界了,人果然不能得意忘形。 “好啊。” 我的生日愿望没能实现,喜欢顾南生的第三年,二零零九年的春天,我们分手了。 我以为他有点喜欢我的,毕竟他为我做的那些事没点感情是说不通的,而且我们在一起的时间也并不短。 一切回到原点,我们各奔东西,我上了邻近的一所大学,霍与闻去了上海,我从学校的状元榜上得知霍与闻上了复旦。 后来,我偷偷去过霍与闻的学校,我看着霍与闻和一位同我长的有七八分像的女孩子在一起的身影时,心底的谜雾在慢慢散开。 原来他不是想和我谈恋爱,原来那些好也不是给我的,原来我一直都替代品。 从霍与闻的朋友口中得知,与霍与闻在一起的女孩叫顾意,和霍与闻是青梅竹马,两家是世交,高二时因心脏问题出国治疗了,过了足足一年的时间才回来。 哪有什么浪子,不过是吵架了,气气她罢了。 这才是真正的霍与闻,喜欢一个人时会满眼带笑的看着她,会和她撒娇,会故意惹她生气逗弄她,亦会为了她讨好卖乖,变成一个五好四美的好少年,也会因为她的一个小小举动就发狂。 他笑起来真的很好看,比瘫着个脸的时候好看多了,这个大骗子,还说他不爱笑。 我不认为我是个长情的人,但霍与闻总会有意无意的出现在我的梦里,百无聊赖时也会想起他,我曾试过和别人在一起而忘记霍与闻,但都以分手而告终。 好友出嫁那日我们聊了一个通宵,她说我是她见过的最傻的姑娘,哪有人这么多年还放不下的,我说我也不知道,霍与闻在我心里留下的痕迹太重,七年不足以消磨。 话题最后还是落到了好友身上,她相当于闪婚,与丈夫是相亲认识的,不过一个月便要办婚礼,好友说彼此都觉得合适,便就在一起了,在这个年纪,爱情和面包自然是要选择面包。 合适,这个词对我来说并不陌生,许多我的追求者都说他们和我很合适,可我不喜欢,那样只会让我更歉疚。 喜欢顾南生的第十年,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三日,霍与闻与顾意结婚了。 十一月十三,偏偏是十一月十三,他选这个日子作为婚期,想来是早忘了关于我的一切。 越是靠近霍与闻婚礼的场地,越是觉得我像个小丑,手中的请柬很漂亮,上面的字迹一看就出自霍与闻之手,红底黑字何时变得这般刺眼了呢。 时过境迁,西街巷口的酒吧不复存在,东街的老楼也早已拆迁,就连一高也搬了校区,在没有能让我睹物思人的东西了。 霍与闻的婚礼是中式,传统的仪式,明制的婚服,我突然有点不要脸的想他们婚礼的灵感是否来源于我,毕竟这副画面我和霍与闻描述过不止一次。 霍与闻成熟了许多,再看不见少年的青涩,有的是青年男人的稳重,从我这个角度看顾意与我长的有八分像,要不是我妈很确定只生了我一个,我都要怀疑她是我的恋生姐妹了。 “恭喜啊。” 这句话说出来竟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婚宴选的酒很温和,但于滴酒不沾的我来说还是有些烈了。 “谢谢你能来。” “总要来和我的青春告个别不是,真的,你变了很多。” 或许是我从未了解真正的他,霍与闻笑了笑,这个笑干净纯粹,这次,真的释怀了。 “梁昭禾,对不起。” “不用觉得对不起我,在一起那段时间我挺开心的,霍与闻,这次我是真的放下你了。” 回去后我做了一个梦,梦里是西街巷口,霍与闻把书包斜挎在肩上,痞里痞气的对我说:“梁昭禾,霍与闻说他喜欢你,要你做他女朋友,答不答应啊。” 我还没回答梦就醒了,我下床望着夜景,想,我喜欢的一直是那个巷子里一对五还张狂的不行的少年,他不羁还有点小坏,亦是香樟树下剃着短寸,将校服外套垫在自行车上,对我说:“男朋友的职责就是哄女朋友开心。”的人。 可惜我不是顾意,等不来我的霍与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