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恋,和石牌寨
晚上的时候石牌寨没有路灯,这里的人回家都得打手电筒,所以一到晚上就跟扫黄打非似的满地都是黄色的手电筒光柱。 其实也不是没路灯,就是全让混混打架给打烂了,居委会抠抠嗖嗖的也不舍得掏钱修,干脆就黑了算了,一坏坏了好几年。而且每天黑灯瞎火的还有好处呢,不仅天是黑的,人的眼睛也黑了,就能理所当然的不去看一些近在咫尺的破事儿,眼不见心也就不烦。 这小破地方在城市外头,比郊区还远,连个派出所都没有,从市里过来车程就得有几个小时,所以一般没人报警,久而久之也就烂成现在这个德行了。而且一个三十平米的村委会管几百口人哪他妈能管得住,就算有一天全世界都基因变异,那些吃闲饭的委员儿像六臂观音似的一人长六只手,也对石牌寨的治安建设派不上任何用场。 我从小在这块儿土地长大,也算是老居民了。 从记事儿的时候起,我脑子里的石牌寨都是蓝灰色的,就是隔壁农民工每天凌晨下班回家身上干成泥巴块的石灰水那种颜色。以前这里还有一些正规的娱乐场所,赌场啊ktv啊电玩城之类的,后来有一天突然来了一批工人。他们用红色的喷漆在所有的娱乐场所入口上都写了个大大的“拆”字。没过多久就全推平了,盖成了新的筒子楼。可惜的是新的筒子楼没两年也变成旧的了。其实那些娱乐场所现在也有,不过都是没执照的,光明正大的开在大街上,反正城里的警察也都不想平白无故给自己找事儿做,更生怕来这儿鸟不拉屎的破地方查案子惹得一身骚。大家都挣着钱享着清福,多划算的买卖。 我以前最爱去电玩城,被孤儿院赶出来之后我每天都去,没地方住,就睡电玩城休息厅里的椅子上,那里的供暖24小时都不断,而且老板是石牌寨极为罕见的老好人,不仅不赶我走还给我剩饭吃。后来想想,也许电玩城第一个被拆,说不定也是因为老板心眼太好。 老听说别人上学的时候老师只爱问他们一个问题:“通过这个故事,我们知道了什么道理?”我知道的道理就是好人会被欺负,所以我不喜欢当好人。但是石牌寨也没什么好人,枪打出头鸟也是这个道理,大家都挺憎恨那些善良的人的,把那些人当作伪善,都是用别人的惨来衬托自己高尚的脑残。 我和他们一样,也讨厌伪善。王勘就是一个伪善的城里人,虚到了极致,我在石牌寨好歹也算摸爬滚打十多年,还是第一次见着这么会装的。 和王勘是有一次去城里偷钱包的时候认识的,我俩属于同行。 而且我们眼光出奇的一致,同时在光明街的十字路口盯上了同一个人的钱包,连伸手的时机都对上了。最后我和他两只手碰到了一块儿,互相认为对方是管闲事的热心市民。结局也很悲惨,两个扒手谁也没捞着一分钱,还白白浪费宝贵的智商猜忌了两分钟,也算不打不相识。 做扒手不仅来钱快还能交朋友,第一次听这么好笑的笑话。 王勘比我大两岁,我十七,没爸没妈,他家庭完整,有吃有喝,所以我不懂他为什么要做小偷。本来应该相忘江湖的,但是架不住我好奇心强的过分问了一嘴,得到的答复是:“我和家里出柜了,没有生活费也回不去家,只能偷。” 我很不喜欢他这个答案。但是嘴太贱,又没忍住问了下一个问题:“出柜是什么?” 直到现在我还记得那天吃的路边摊开在哪家超市旁边,桌子上油腻的陈年老渍蹭黑了我的袖子,一共点了六十八块五块钱的烤串和一提老雪,付钱的时候我还差点哭出来。以及王勘那张让我恨得牙痒痒的帅脸,和我内裤里蠢蠢欲动的女性器官。 我和王勘谈恋爱了。我们是同性恋。按理来说,情侣之间应该不能对彼此有任何隐瞒,可那是我第一次搞对象,不懂也很正常。我住进他比石牌寨村委会还小了一圈的出租屋,有时候他去偷我在后面打掩护,有时候我去偷他在后面打掩护,扒来的钱都拿去买烧烤啤酒和烟,一分不剩。其实仔细想想前前后后不过一周,但是我却感觉和他狼狈为奸了有半年那么久,说那段时间过得很快乐其实挺恶心人,可是确实挺美好的。 整整一周,我都没做好准备和他坦白我实际上是个畸形儿、比正常男的多长了一个逼的事实。可能因为害怕吧,不然也想不出别的更好的理由了。怕他也像福利院里别的屁孩子那样用树枝儿戳我眼睛,怕他和石牌寨里对我不待见的傻逼同流合污,更怕这种隐秘又快乐的生活彻底消失。 现在想想那种谈了一星期恋爱就想和人家搭伙儿过一辈子的想法挺可笑的,可是当时的我就算走路平地摔跤把后脑勺磕石头上,随后老天爷开眼把我紧闭的门窗打开了其中一扇儿直接磕得脑袋开窍,并且智商直线飙升到二百五超过爱因斯坦,也想不明白这么点儿事。 没想到刚到第二个星期的第一个晚上,王勘这副不被世人理解、拥有一腔抱负的正经人皮就绷不住了。 他八点拉我进被窝,半强迫半哄的脱了我裤子。王勘嘴里一股烟味,他就爱抽五块一包的红梅,臭的要死。我还想好该怎么好好发挥一下贞洁烈女的演技,他就先我一步伸手摸了过来。 先摸的是鸡巴,他摸完还嘲笑我,说你这也太小了,跟狗鸡巴似的。接着就想摸屁眼,可惜这次没能如他所愿。 王勘先碰到的是我下面那个女的才会有的小缝儿,他吓得一哆嗦,我笑得在床上打起滚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