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桥霜
“思归?”电话那头的声音听起来有些颤抖,“思归,是你吗?” “嗯。”雁思归淡淡地哼了一声。 “我没想到,我,你终于肯接我电话了,你,新年好啊……”那有些虚弱的声音因为惊喜而语无伦次。 “什么事。”门口传来一阵窸窸窣窣的动静,刘啸执气喘吁吁地牵着狗回来了,雁思归淡淡扫了一眼收回了视线。刘啸执看他在打电话,轻手轻脚地把狗带去了阳台。 “我是想问你,能不能抽空回家一趟,叔叔很惦记你,我去找你你总避着不见,我也知道自己没脸见你,但你能不能看在你雁叔叔的面子上,回家来看一眼……”那头的声音越说越气弱,“你还记得你雁叔叔吗,他很疼你,他……我想趁你放春假有时间,咱们一起去看看他……” “我已经开工了。” 电话那头窒了一瞬,随即道:“奥,好,好,好,那你忙,注意好好休息,有事跟叔打电话,年纪轻轻不要忙出——” “正月十五,我放假。” “放假好,放假好,你们春假太短了,放假——”他局促紧张地措辞。 “我是说,那天有时间可以去扫墓。” 电话那头再次安静下来,大约过了五秒钟,“真的吗,思归?你肯回来看看吗?太好了,你雁叔叔知道了一定会很高兴,太好了太好了”他颤抖的声音带上了泪腔。 “不过——”他话锋一转,电话那头的人瞬间屏住了呼吸,“要我去可以,但要和沈铎的时间错开,我不想见他,也不想让他知道我去过,你能做到这一点的话,我就回去。” “思归……小铎他,那个时候幼稚不懂事,但他本性不——” “你不了解他的本性。你只说行或不行。”雁思归打断他。 “……行。” 雁思归随即挂断了电话。垂着浓密的长睫,不知在想什么。 “那个……” 雁思归掀开眼皮,看见那个青年站在被窗帘切割出的光带上,那规则的光带经过他时被他的脸扭曲,将他的脸切割成明暗不同的三块,正处在明亮区的一双眼黑得发亮,是青年人特有的光泽与朝气。 “辛苦你了,你可以走了。”雁思归再度阖上眼皮。 “刘啸执,我叫刘啸执,额,我是说,刘啸执是我的名字。”他说完之后,涨红了脸,没等雁思归回答风一样地夺门而出。连电梯都忘了乘,一口气跑下好几楼,倏然停下,心脏砰砰跳动得激烈。随即以手掩面,什么自我介绍啊,真是,太逊了。 雁思归在家办了两天工,然后回到了所里,过了个年,所有人都圆润了不少,只有他清减了不止一丝半点,被几个关系还不错的同事抓着问减肥方法,他淡淡道没什么,重病一场自然就瘦了,闻言同事纷纷往他桌上扔了一堆红枣枸杞。他瞟了一眼离着自己几步远的那几张办公桌,都没人,Tyler也不在,也是,年后还有一部分现场工作需要去取证。 雁思归和几个他带了两年的小朋友加班加点昼夜不分地赶了三天,临走之前把任务分配好交代下去然后拖着疲惫至极的身体直接从单位打车跨省去了沈家。到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两点了,车子从闹市驶入僻静的郊区,宽阔的柏油路两侧种满了香樟和雪松,灰白冬日里难得见到的大片绿意,却并不能给人带来盎然的生机,层层叠叠交缠的树冠和深不见底的阴翳只叫人觉得诡异又压抑。远远地就能看见那蛰伏在这静谧深处的庞然大物,吐着森森寒气,像是在暗中等待好伺机将人吞噬。从8岁到16岁,雁思归无数次踏上这条路然后乖乖走近它的腹中,被腥臭的胃液腐蚀烧灼,然后,第二天再遍体鳞伤地离开。时隔九年,再次踏上这条通往那里的路时,雁思归的内心弥漫上了一层冷冰冰的雾气。就好像他以为逃得远远的摆脱了它的钳制,没想到它只是在杀死猎物前找点乐趣。 他给沈征发了信息,大门自动打开放他们进去,远远地就看见沈征和几个家仆立在内宅门口,巴望着。前所未有的景象。 雁思归下了车,“沈叔。” “唉,思归。”他老了许多,也瘦了许多,曾经昂扬的气度黯淡下去,只剩一双眼睛看到雁思归时亮了几分。多年不见,他激动地有些无措,既想好好端详端详这个长大了的孩子,又有许多话想和他说,结果沉稳了一辈子见过许多大风大浪的人就这么僵在了门口,直到身边的人出声提醒他先请小少爷回屋里去,他才如梦初醒。 “吃过饭了吗,思归,我让人给你备着呢,多少吃点,赶了一天路,你看你瘦的。”沈征一错不错地看着他,还是那样冷淡的眉眼,脸庞清减,赶了一天路虽然不见邋遢,但是倦色还是掩盖不住。 雁思归摇了摇头,他很饿但是没什么胃口,尤其是坐在这个富丽堂皇但是又死气沉沉的地方。“事不宜迟,这就去墓园吧。”雁思归放下茶杯,清香的茶汤提了他两分精神。 “不急不急。叔想和你说会话,你先歇会儿,咱们聊会儿天。”沈征拨弄着玛瑙串子,道,“你……这些年,在外面过得怎么样?”声音有些发干。 雁思归平静地注视他,澄净的眼眸里没什么情绪。沈征在那样的注视下颓然下去,空气仿佛化成了无形的大手扼住了他的咽喉,让人窒息。 半晌,“没什么,只是辛苦些而已。”雁思归淡淡道。 沈征却仿佛被这话扇了两个巴掌,脸庞火辣辣的,疼得厉害。只是辛苦些,比在这里又辛苦又受人欺负要好得多。他动了动嘴,却说不出话来。再开口时,声音嘶哑得厉害:“是沈叔对不住你,沈叔没有护好你。” 雁思归垂下眼帘,没有说话。 “沈叔这次叫你回来,一是想叫你去看看你雁叔叔,二是想问问你,在外面过得好不好,有没有什么叔能帮衬上的地方……还有,那些钱,你不要再打过来了,沈叔对不住你,为你做什么都是应该的,你千万不要再还钱了,你这样教我良心何安。”沈征从怀里掏出一张卡,推过去。 雁思归看了一眼,没有接。“我现在在锦信天诚做审计,高级审计顾问”,沈征听他突然聊起自己,面上一喜,立刻摆出一副全神贯注的样子:“L大经济管理专业学士,毕业两年通过注会专业和综合阶段考试,从业5年,接过32个项目,参加过两次境内IPO审计和一次境外DPO审计,从业期间未受到任何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员工。”他停下来,直视着沈征的眼睛:“我认为我以上的经历可以证明我的专业能力,完全具有胜任贵公司各个分部审计业务的资质。” 沈征呆滞一瞬,随即反应过来:“当然,你这孩子一直都聪明又优秀,能进入锦信天诚事务所的那都是精英里的精英,当然可以胜任集团的审计工作,沈峰的年审也一直由你们所承接,我下回和你们合伙人沟通沟通,叫你直接来带领项目……你要是在事务所太辛苦了,我给审计委员会的人打个电话,你什么时候想来,内审部门都欢迎你。” 雁思归神色淡淡,并没有什么热切期待的表情:“内审部门,那倒不必,我现在还没有跳槽的打算。集团的审计项目现在是来不及了,但是集团旗下的子公司沈峰地产、沈峰乳业这些分部的一些专项审计、税审现在还来得及。” 沈征连忙点头道好,给秘书打了个电话叫人去联络,最后说可以沈峰地产的所得税交给他来做,有时间了去所里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 黄杉和紫藤杉被推得平平整整,宅子后面是被园艺设计师创造的极其复杂的灌木迷宫,这些灌木的生长年岁不知已有多久,它们和这庄园一样,与外面的时空割裂开来,地缚灵一般被束缚在时光的夹缝里,永远被修剪得一成不变规规矩矩,尽管茂盛,却释放着浓郁的死气,因为看起来时间静止了,而时间,只会为死者停留。 及胸高的灌木横平竖直构成了植物迷宫墙,走在里面虽不至于头晕目眩,但是不知道路线的人也会在里面兜兜转转眼花缭乱,而且,一旦走到死路还会被喷一身冰凉的水,防不胜防。对于设计者的这种恶趣味,雁思归可谓是深有体会。雁思归和沈铎刚来沈家不久的时候,被一帮少爷小姐软硬兼施地拖到这里玩什么藏宝游戏,等反应过来的时候,所有人早就消失得无影无踪,只剩他们两个在其中徘徊。 那个时候,雁思归还很矮,沈铎也不过与灌木齐平,沈铎被滋了一次后,自是不会轻举妄动,逼着雁思归按照他的吩咐探路试错,同样是冰天雪地的冬天,雁思归的头发和衣服最后都冻成了硬邦邦的疙瘩,脑仁冻得都生疼,气极便不再理会沈铎的逼迫,僵手僵脚地爬上灌木坪,看了一会,滚落下来又被滋了一身冰水,沈铎绕过来幸灾乐祸,雁思归冻得意识都昏沉了,缓了半晌,求生意志使他强撑着一口气绕来绕去把两人带了出去。沈大山知道以后大发雷霆,但那帮少爷小姐却把责任推到了雁思归身上,说是他非要去那个地方玩,沈铎站在一旁也没有为雁思归解释。沈大山对一切都心知肚明,却也不会真的为难自己的外孙女和孙子,雁思归哪能不知道沈大山因为雁桥霜的关系早就想把他踢出沈家,于是一言不发地揽下了责任。后来他发了一场高烧,手脚和耳朵还生了冻疮,到现在,冬天如果不注意的话,还会又痒又红。 雁思归与沈征在其间穿梭并行,沉默着不言不语,因为,没有什么值得提起的回忆。 齐齐整整的墓碑,就藏在迷宫的中心。这是沈家的祖坟。 他和沈征在西北角上的一块墓碑前站定,照片上的人眉眼温和,一身书卷气,并不像雁思归在他身边那一年,恹恹的病气一天比一天浓厚。这是雁桥霜的墓,上面只刻着他的名字,并无任何前缀。 雁思归瞟了一眼沈征。看见他唇角柔软,看着照片的眼神柔软到不可思议。曾经澎湃的想念和爱恋归于平静,但深不可测,深不见底。 雁思归垂下视线。看着照片里那个在记忆里已经面目模糊的男人,或许一日比一日深刻地留在了身边这个男人的记忆里。 雁思归隐隐能猜到,沈征是付出了多惨烈的代价才让雁桥霜在死后成为沈家人。这是两人挣扎了一生才换来的所谓的认可,可雁桥霜已经无从知晓了。 所以,有什么用呢,人死灯灭,万事皆空。又何必。 可他看着沈征那样温柔到溺毙的神色,又说不上来他有什么不对。 到最后,也只有一句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沈征就那么看了良久,也不说话。雁思归把手里的花捧放下之后,静静地等着他。 日头渐渐西沉,橘红和金黄色的暖光似乎给这里的一切都加上了一层绒绒的滤镜。 “走吧。”他说。 雁思归和他一同转身离去,他慢了半个步子跟在沈征身后,瞧见他空荡荡的衣袖灌满了晚风,仿佛下一秒就会乘风而去。 雁思归内心些微的复杂。他和这个人并不亲密。当初被送到他们身边以后,他偷偷逃跑了几次,次次都被这个人抓回来,沈征两眼通红一身狼狈,见到他却没有说什么狠话。只是告诉他要他乖乖跟在他身边,时候到了,母亲会来接她。说是自欺欺人也好,雁思归信了,因为他没有别的选择。于是一待就是八年,但是那个所谓的“时候”总也不到。雁桥霜走后,这个人很长一段时间犹如行尸走肉,对于他甚至是沈铎都是不闻不问,他也因此在沈家吃了许多苦头。再后来,他开始沉浸于工作,偶尔关心他们两个,偶然察觉雁思归在沈家饱受欺凌,将一群人教训了一顿,但明着不行还可以暗着来,他受到的欺侮反而变本加厉。这些,雁思归从来都没和他提起过,说到底他只是个外人,没道理让别人胳膊肘往外拐。但有一点,雁思归是明白的,这个人本来是想好好照顾他的。尽管,事与愿违。 “你母亲,我是说,阿雁,你想见见她吗。”沈征的声音被风送来。 雁思归顿下脚步,呼吸发紧,声音轻得像一抹柳絮:“她还,活着?” 沈征停下,转过头来:“不知道。但是我一直在派人找,我想,再为你做点什么。” 雁思归抿了抿唇,没有说话。 他也找过。凭着零零碎碎的记忆寻去过那个村子。但是没人知道她去了哪里,甚至有人说她已经死了。这么多年过去,雁思归不祈求能找到她,只祈求她还活着,好好地活着。 沈征留他过夜,百般好言相劝,但雁思归不为所动,仍旧连夜离开了。 雁思归忙得焦头烂额的时候,沈铎正和林婷婷打得火热。那天从雁思归家里离开以后,沈铎就出差谈合作去了,双方经过一番你来我往唇枪舌战终于达成一致,结束的时候何晟告诉他林婷婷打来一次电话。沈铎估摸着钓得差不多是该给点好处了,便邀请对方乘直升机一起去M国看一部首映的歌剧。幕帘一拉开,林婷婷便瞬间激动得热泪盈眶,主演正是她从小就崇拜但后来退圈了的一位泰斗级歌剧演员,林婷婷哽咽低语问他到底费了多大力气才请到他,沈铎笑得云淡风轻,道了句你喜欢就好,林婷婷更加感动凝噎,默默付出又不声张宣扬的男人,肯仅仅因为她一句喜欢就放下一身事务飞越大洋为她准备惊喜的男人,很难不喜欢。 两人在M国逗留两日,沈铎早早地就叫人准备好了一切,比如喝咖啡的时候被店长送出第999位情侣的特别祝福和礼物,逛街的时候抽到婚纱店赠送的婚纱套餐,“误打误撞”打卡的最后一站景点居然是着名的大教堂······诸如此类。一次两次还好,次数多了,连林婷婷这位留学多年的知识分子大家闺秀也觉得此乃天意。沈铎看她神色,心中冷笑。对于这种到嘴的肥肉,就是要快准狠,越早能入口产生价值越好,他没那么多时间在一个项目上浪费。 期间沈铎一直扮演得彬彬有礼,恰到好处的暧昧又恰到好处的距离,言谈举止间风流无限,其风姿气度既像是古时候文雅超逸的世家公子,又宛如正统的古典英伦贵族绅士。却没人知道这位温润儒雅的翩翩佳公子在为林婷婷体贴地披上外套时心里却在想着什么时候再找个时间把雁思归扒个一干二净。 沈铎回国的那天,雁思归刚好和沈峰地产的财务负责人交涉,进一步了解其环境和状况,签好了业务约定书。但他没能立即实现压倒雁思归的邪念,因为他那两个堂兄一计不成再生一计,暗中许诺利益诱使一批集团层和子公司层的管理层骨干人员集体辞职出走,另谋高就去了,而那个高枝,刚刚好就是诗韵日化。 消息不胫而走,网上众说纷纭,但其中最多的说法就是,管理层集体出走,放弃庞大的沈峰集团,到这么一个濒临绝境的公司中去,肯定是沈氏出了什么严峻的问题,沈峰集团股价断崖式下跌,而诗韵的股价起死回生一路暴涨。沈铎不仅要发布公告对外澄清不利消息,还要忙着遴选心腹填补空缺,更要抽时间对付那沈霰沈霖两人在集团内部煽风点火扰乱军心,安抚躁动不安的供应商、客户和银行,董事会开了一次又一次。连续一个月,事情才总算有了点眉目。 “沈总”,何晟递上厚厚的一份文件,“这是您要的诗韵的实际控制人的全部资料和两位沈董的全部资料。” 沈铎抱臂靠在沙发椅上,闭目养神,让人看不出他在想什么。“你只说说发现了什么异常。” 何晟推了推眼镜,“暂时未发现异常,诗韵实际控制人,庄黛月,女,36岁,离异,在业务上和私交上均未发现和两位董事有任何交集。” 沈铎掌心向上双手交叉,慢慢转着大拇指,“割肉喂鹰的事,你会做么。”沈铎精明如斯,嗅到了阴谋的味道,看来,他上次猜简单了。他们不是想翻天,而是想分家啊。 “那现在要继续挖下去吗?”何晟道。 “查。”沈铎睁开眼,露出一双阴鸷得可怕的眸子,“催一催诗韵的债权人和员工,别等钱收不回来了,才哭鼻子。强制破产不好么。”何晟道了声是,随即离开了。 沈铎翘起嘴角,线条锋利的脸庞被这笑容勾出一丝邪气,宛如潜藏在幽暗深处伺机而动的毒蛇,一击就叫人毙命。不论沈霰和沈霖到底想用这个壳子做什么,如果把壳子都毁了,还能做什么呢。 手机响起来的时候,雁思归刚交完倒数第二份审计报告,在办公室休息区的沙发上暂时喘息片刻,连续爆肝两个月,他整个人疲惫得厉害,看也没看就按了接听。熟悉的活泼女声从话筒传来,唤醒雁思归一缕清明。 “……思归,你有没有在听我说话啊?!!我说,你们年审是不是结束了啊,我能不能找你来玩了呀~我外公昨天又在逼我相亲了,我去找你避避风头呀!!” 雁思归翻了个身,捏了捏眉心。“年审进入尾声了,但是,我手上还有一个很重要的项目要在五月之前完成,抱歉,可可。” 电话那头安静了一瞬,接着欢快的女声再次响起:“工作为重,玩是什么时候都能玩的,大不了我去胡世楠他们家蹭饭嘛~那你先忙,我就不打扰你啦!” 雁思归还想说些什么,但是电话已经挂断了,只余一串匆忙慌乱的盲音。他摩挲了一下手机,手臂无力地垂下去。 庄可可这一段时间一直在找他聊天,每天早安晚安,喋喋不休地说着各种事情,分享自拍,和他吐槽相亲对象,用心简直昭然若彰。估计也是早就想来找他玩了,只不过因为他工作的关系一直忍到现在才说,没想到就被他这样直截了当的拒绝了。 别说他现在隐患未除,不想和任何人有太多牵扯,就算隐患已除,他和她也不可能的。 长痛不如短痛。他别无选择。 看了一眼手表,凌晨五点。办公室里仍旧灯火通明,不算少的人参差不齐地散落在自己的办公桌前,跟网瘾少年似的,全都是鸡窝头大眼袋衣衫凌乱中毒已深的癫狂之态,Kurt的怒吼声隔着真个办公区都如雷贯耳,震得通宵熬夜本来就心脏衰弱的一众人险些心脏骤停猝死过去。 头顶的沙发一陷,烟草味咖啡味一起钻入雁思归的鼻腔。Kurt把脸搓得皱皱巴巴,扭头看见雁思归阖着眼,呼吸间纤长浓密的睫毛像羽毛一样微微颤动,玫瑰花般嫣红的嘴唇此时微张着唇缝,从额头到鼻梁,从唇瓣到下巴,从脖颈到脚尖,蜿蜒起伏成迤逦无比的景色,温香软玉般地躺在那里,褪却了淡漠,卸下了防备,静静地诉说着诱惑。 这世上怎么会有这样好看的人呢,kurt想。他是一个想象力苍白匮乏的人,但第一次见到雁思归的时候,他忽然领悟了所谓的沉鱼落雁到底是何等的美丽。他此前,从未觉得一个男人可以用美丽这个词来形容,可放到雁思归身上,却还嫌不够。原来,这世上真的有仅凭皮囊就能让人沦陷的人。同事这是第五个年头了,他没有办法对他说喜欢,无法诉诸于口的一点欲念越被压抑却越适得其反越滋长壮大肆意蔓延,渐渐变得扭曲渐渐变得疯狂。他宛如患了偷窃癖的病人,明知道那些事是不对的,却还是控制不住自己,他压抑得濒临崩溃濒临变态了。他是个懦弱的人,他不敢违背规定玩办公室恋情,他不敢放弃现在的工作光明正大地追求他,更不敢出柜面对他人的眼光和指指点点,所以只敢偷偷摸摸瘾君子般肖想他幻想他。 其实他很庆幸那天沈铎拿走了他的手机打断了他,让他看见了外面的警察,知晓了雁思归的想法。早该知道,这样冷淡的人,怎么可能不带刺呢。 只是,真的太美了。Kurt瞟了一眼四周,缓缓地伸出右手,紧张得有些发抖,就在指尖将将要触及他额前的碎发时,那两扇睫毛扇动露出了掩在那下面的两捧春水,正正对上了他的视线,平静无波,却仿佛已将一切看穿。kurt瞬间像中电了似的收回了手,心跳如擂,浑身僵硬,冷汗浸透了脊背,张目结舌,嗓子像是被人攥住了一般说不出话,满脑子都在想着他知道了,他知道那个人是我了,他知道了,他知道了……盘桓不去,魔音一般让他丧失心神。 “Kurt?Kurt?” 他如梦初醒,“啊?”看到雁思归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翻身起来了,此时站在他对面看着他。 “你怎么了?通宵到失聪了?”雁思归拧了拧脖子,神色如常。 “啊……没事”,Kurt咽了咽口水,看到雁思归的神色语气与平时无异,悬在心中的大石头渐渐放了下来,与他开起玩笑:“你干完活了就在这躲懒?你是准备今天也住所里了?” “不,现在回家。”雁思归道。 “靠,你大早上回家干吗?虽说今天是周日吧,但是我们配休息吗我们不配啊!!”kurt笑道,像个真正的同事。 “回去”,雁思归清冽的眼神在他身上似有若无地扫过,“收个快递而已。”说罢,就转身走了,头发在空中划出一道漂亮的弧线。 Kurt却如坠寒窑,脸庞一片火辣辣。 他是,真的知道了。 雁思归说不上什么感觉,或许是因为他现在太疲惫了,没有心思去计较这些。 其实他早就隐隐猜到了,只不过一直不敢相信,毕竟kurt平日里从未露出过任何蛛丝马迹,而且他也算是和雁思归同期生里面关系还不错的同事,能力出众,为人正直,和他所见到的那种癫狂变态的行径截然相反。 今天能够抓个现行也是偶然,他只是假寐又没睡着,那么灼热的眼神钉在自己身上就算是闭着眼也不可能毫无所觉。其实自从那次年会事发以后,他就收敛了行径,但如果不告诉对方自己已经知晓他身份,过不久他可能还会故态复萌,是以刚才委婉地戳穿了他,看在共事几年的份上,给彼此留了点情面。 “Josh,沈峰地产的林总还是不接电话,办公室秘书一直推脱说有事,从上周二一直拖到现在了。”Blunt举着电话,满眼血丝道。 “不用再打了。” “咦???” “回家一趟收拾一下,九点跟我出发去D市。”说罢,雁思归拎上东西走了。